㈠ 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有什么区别
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区别:
一、内容不同:
1、国家励志奖学岩纤蚂金: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粗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二、针对对象不同:
1、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目的不同:
1、国家励志奖学金: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国家助竖肆学金: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四、作用不同
1、国家励志奖学金:使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国家助学金: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五、资金不同: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
㈡ 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贫困认定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在学校进行贫困认定,如果没有在学校认定,是不可以领到国家励志奖学金。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在学校进行贫困认定。
2、国家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贫困生的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如果没有进行贫困认定,学生在学校表现突出,且达到学校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是每学年8000元。
(2)经济困难奖学金扩展阅读:
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置的原因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置的原因:
1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6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励志奖学金
㈢ 国家助学金与特困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国家助学金与特困补助金有个方面的不同:
1、两者的资助层级不同:国家助学金的名额是由国家财政部决定的。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申请者需要符合基本条件并向学校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而贫困生补助金是一个逐级向下的过程,经过省、市、县一层一层筛选。
2、两者的审查过程不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而贫困生补助金是由国家下拨到所在省份,再由省级一级级向下分,它需要一个审查的过程。还要分不同的城市,学校下方的时间不同。
3、两者在申请文件上的盖章不同:国家助学金的章印不需要三个之多,而需要学校的章印。而贫困生补助金必须开具贫困证明,贫困证明要盖三个章,也就是村、镇、县三级政府民政部门公章,然后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得到补助。
4、两者资助标准不同: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而贫困生补助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3)经济困难奖学金扩展阅读:
一、严格学籍管理,确保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补助学生人数真实、准确。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要把学生学籍管理、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纳入班主任工作内容。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及时输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或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其上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教育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
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学校不得为同一学生重复注册学籍,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㈣ 不是贫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吗
不是贫困生不抄可以申请袭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㈤ 关于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版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权公章即可。
以常州大学为例,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递交申请的在校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新生及递交申请的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经济困难奖学金扩展阅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2、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助学管理中心提请复议。
㈥ 申请贫困生助学金需要什么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国家助学金金额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为缓解价格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基本带来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秋季学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000提高到3000,惠及430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20%。”
(6)经济困难奖学金扩展阅读
审核办法
1、班级成立贫困生考核小组,成员5—7人(视班级人数多少而定),由本班里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干部及多数同学认可的普通(非贫困生)同学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做到看问题客观,办事公平、公正,忌感情用事;
2、贫困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调查,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金龙卡”消费情况予以确认;
3、调查结果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衡量,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核。
㈦ 大学怎么申请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乡、镇、街道盖章的《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填写《贫困生消费情况调查表》
交班主任初审(班级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调查其表格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意见不需向本人反馈)→学院审核→贫困生名单公示→贫困生建档→报学生处汇总。(个别特殊情况,可不公示)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定为贫困生:
1.“金龙卡”消费过高或消费明显不足,但经常在外大额就餐(酗酒、大吃大喝)、吸烟者;
2.已有电脑、手机的同学;如确有特殊需要的,要报学院审批,方可区别对待,但在受资助时同等条件下无电脑的优先考虑;(专业成绩突出作为奖品获得的除外)
3.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如穿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服滋补品等)
4.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外多子女家庭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的理由,多胞胎除外;
5.因家庭经商、办厂、建房、扩大生产规模而致贫。
贫困生档案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被列入贫困生的同学必须接受同学和教师们的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学生处设有投诉箱。欢迎同学们积极参预,举报或多提好的建议,被举报的同学若有不同意见也可到学生处申诉,共同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拓展资料
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有效地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㈧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理由
尊敬的校领导:
我来自一个困难的家庭,爸妈失业在家,年龄很大了,身体也有回了各种问题,答可为了供我读书,还要四处打零工,我为父母增添了负担。而我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压力,也会在课余时间兼职,赚取生活费,可这些与家里的困难相比,简直是杯水车薪,为了能更好的完成我的学业,我特在此向校领导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希望校领导能够批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回报学校的。
亲,你看可以吗??要给奖励呦
㈨ 国家助学金与贫困助学金区别
一、指代不同
1、贫困助学金:由财政部通知规定,各学校有不同细则。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2、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二、规定不同
1、贫困助学金: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自主标准不同
1、贫困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2、国家助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㈩ 贫困生和助学金是一回事么
不是一回事。
一、贫困生: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二、助学金: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10)经济困难奖学金扩展阅读: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包括学费资助、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9、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0、勤工助学。
11、校内资助
12、绿色通道。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3、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确定。
5、国家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