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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学金获得者

发布时间:2020-12-21 23:06:12

Ⅰ 表彰个人英勇事迹,请问我该用什么公文形式 谢谢!

应该用通报
下面是我们写的一篇示范文

***大学关于表彰***奋力灭火的通报
各院系版:
我校**年**月权**日,由于……(原因)不慎引起火灾,短时间内大火迅速蔓延开来…………(当时的状况),此时,**班学生**…………(救火过程)。
为了弘扬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精神,校办公室决定对该同学予以表彰,授予**同学“先进个人”称号,奖励奖学金1000元,希望全体师生向**同学学习,发扬……的精神。
**大学办公室(公章)
**年**月**日

仅供参考 如有错误 请包涵

Ⅱ 获得过奖学金算不算是获得过表彰呢

算的。不过要注明院校级别

Ⅲ 奖学金获得者代表发言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很荣幸作为获奖学生代表在此发言,心情非常的激动,在此请允许我向深切关怀我们的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能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个人的学习经验和人生感受,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和不易,为了获得在学生生涯中的些许成绩,我经历过残酷的高考,回眸往事,那时候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已经淡然褪尽了,剩下的我就要在这里从零开始了。今天想和大家讨论三个方面的内容:个人生活感受,学习经验,未来打算。 一年半以前,作为一名新生,我也有没有褪尽的幼稚,而如今,如果问我收获多少?至少我可以说:两年了,我才真正的懂得了什么叫拼搏,什么叫执着。我是一名来自农村的学生,尝过生活的艰辛,体会过一筐青菜的重量,感受过入冬栽油菜的寒冷,明白夏天父母汗水的浸渍……从一生下来,我就开始哭泣,那时候每一天的境况都在表明我哭泣的原因,或许是挫折与困难让我不断地挣扎,终于在往后的成长日子里,我学会寻找不哭的理由。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自己感动不已。我想人是需要支持的,哪怕是一点点,一点点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那么什么样的信念才会让你有无穷的力量,那就是向往,在学生的立足点上那就是要好好的学习,只有学习潇洒才可能一切潇洒。但是只是可能,因为处世能力过分出众而成功的人是有,但是你必须牢记实力的价值。实力的价值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学习了,进入大学,首先制订学习计划是重要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什么事有了计划就容易取得好的结果,反之则不然。有没有学习计划对你的学习效果有着深刻的影响。 它可以防止被动和无目的学习。毫无计划的学习是散漫疏懒,松松垮垮的。很容易被外界的事物所影响。让你觉得大学的生活空虚,消闲……计划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当然目标不是什么花瓶,制定计划,就是为了脚踏实地、有步骤地去实现它。学习生活是千变万化的,它总是在引诱你去偷懒。制定学习计划,可以促使你按照计划实行任务,排除困难和干扰,依照实际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虽然这么说要从实际出发,可你未必明白怎么样是实际?实际可以分成三个方面:1. 知识能力的实际:每个阶段,计划学习多少知识?培养哪些能力?2. 时间的实际:常规学习时间和自由支配时间分别有多少?3. 教学进度的实际:掌握老师教学进度,妥善安排常规学习时间和自由支配时间,以免自己的计划受到“冲击”。早晨或晚上,或一天学习的开头和结尾的时间,可以安排着重记忆的科目,如外语。心情比较愉快,注意力比较集中,时间较完整时,可以安排比较枯燥,或自己不太喜欢的科目:零星的、注意力不易集中的时间,可以安排做习题和自己最感兴趣的学科。这样可以提高时间利用率。学习贵在持之以恒,当你无法坚持的时候,那你就再坚持一下,就坚持一下,你就会完成学习计划的内容。因为成功很简单,就是在你坚持不住的时候再坚持一下就行了。我们学习的知识一部分是写在书上的,还有一部分是写在手上的,在校学习的日子,我们前进的方向与步伐要沿着自己的双手前行,因为双手展开后的掌纹是你选择方向的地图,你所走的每一步都需要双手去把握。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要明白自己以后要做什么,清楚自己的行进方向。社会上总会分出层次,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竞争,你必须努力,否则结局就是被压在社会的底层。大学的竞争范围是所有的大学生,所以,你知道是否可以放松学习的.在学校里你可能多次获得院奖学金,可能又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又可能在进行着学历升级的考试,但这一切只是暂时的,社会的竞争范围是所有的社会人,社会不需要一个办公自动化只会ctrl+c /ctrl+ V 的人,不需要网络布线只会选择交换机还是集线器的人,不需要英语交流只会说 Hello /how do you do 的人,所以除了在校的学习,必需的实践是很重要的。 想要做好这些,我感觉很辛苦,但是回头又想,没有什么事情比我的父母呕心沥血的付出却没有回报还辛苦的了,试想像他们的胸怀和坚韧,我也就不退缩了。对待生活,我有无数个坚持不懈。因为我相信在与困难战斗过程中留下的伤痕会变成我的勋章,除了用大脑和心灵思考,还有可以用意志。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同学们,我们都可以!谢谢!

Ⅳ 学院奖学金 算是院级及以上表彰

这个不同的学校 都是不一样的的 建议你问一下本学院的辅导员 更准确

Ⅳ 表彰学生逄志杰内容可以这么写么 应该用通报 下面是我们写的一篇示范文 ***大学关于表彰***

差不多吧,行为改改应该能用,不然你看看这个:
1)表扬稿的写作要求:

首先,写表扬稿要有明确的目的。

其次,被表扬的事一定要真实,绝不能虚构编造,也不能夸大或缩小事实,否则不仅起不到表扬的作用,甚至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第三,叙事要具体、清楚,语言要简明扼要,对好人好事的评价要适当。写作时注意和写记叙文区别开来。

(2)表扬稿的格式

表扬稿由名头、表扬对象、表扬内容、署名、日期五部分组成。

①表扬稿的名头:写在稿纸第一行中间;

②表扬对象和表扬内容:可以分列两段,也可以合为一段;表扬对象,一般要写清楚被表扬人的姓名、单位,或标明身份;表扬内容,要写清楚为什么表扬(原因),表扬他什么(经过),向他学习什么(表扬目的)。

(3)署名日期:写在稿纸右下方。

参考资料:试着给你写下,不合适请删:::

题目居中 表扬信

**学校领导:

您好!
2011年12月14日,贵校初二学生逄志杰在我单位(人寿保险公司)拾到600元现金,当时他(她)就站在在原地等,以为失主会回来拿回丢失的钱,可他没等了很久,失主都没来。因为他有急事,就只好把拾到的钱,交到了我单位的门卫手里,一再要求门卫要交到失主手中,却没留下姓名。

经过门卫的努力,我们把失去的钱交还到了失主手中,他是我们单位的一位职工,当时取了工资去给怀孕的老婆买点补品,东西都装好了才发现钱不见了,回我们单位的取款机寻找的时候,被我单位门卫发现,把钱归还了。后来我们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了这位同学是贵校初二的逄志杰。

在这样物欲横流的时代里,一个初二学生逄志杰同学能有如此拾金不昧的精神,实在难能可贵,要知道600元对他来说也许是两三个月的零花钱。故此,我单位特地写此表扬信对他的这种品质给与表扬,并请求贵校在允许的条件下能对他的行为在精神或者物质上给与表彰。同时,他能有如此表现,与贵校的教育和熏陶是分不开的,贵校能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学生,亦是我们重庆人民的骄傲,是整个教育界奇迹!

顺祝

工作顺利
表扬人:人寿保险公司

Ⅵ 记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直接获得什么荣誉称号

很复杂的,每个学院和每个学院还是不一样的,每个班级和每个班级内也不一样,主要也就是分国家容励志奖学金8000(我们学院的不成文条件是1学生会成员2成绩突出)国家奖学金5000,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200~~120)。根据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有的学院就是把所有奖学金分给班里的部分同学,也有不分的,我们外院就是不分的

Ⅶ 天津理工大学奖学金是怎么设的要四年的。。。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奖励评定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是对《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中涉及的奖励项目及其评选办法的详细规定。

第二条 申报各项奖励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按《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奖励时限为一学年内发生的事迹和取得的成绩,各类背景材料应发生在当年8月31日前,上溯到上年9月初。

第二章 评选与奖励细则

第四条 校级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1、政治进步
集体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党、爱国、爱校。积极要求进步,有50%以上成员提交入党申请书,50%以上同学参加了各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研究会的活动。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2、操行文明
集体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本学年内无人违法违纪。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维护公共秩序,在校园内自行车不乱放,所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宿舍内整洁文明,不乱写乱画,不乱丢纸屑垃圾,不大声喧哗。尊敬师长,敢于指出并劝戒其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3、学风优良
集体成员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勤奋严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排在同类集体前列,无考试作弊现象。同学团结、先进帮后进。能够结合本专业或团体的特点,开展各类学习竞赛活动和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4、活动突出
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体育合格率超过85%,坚持开展群体锻炼,课外活动个人出勤率达到85%以上,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积极参加校园各类文化活动,成绩优良,表现突出。
5、干部优秀
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学生干部队伍,其中党员骨干,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坚持原则,有较健全的工作制度,积极组织本集体成员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在各项活动或评比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出色完成校、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评选办法
1、校级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在学生集体自由申报的基础上,通过竞选的办法,产生初选名单,由各学院(系)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评审组评议,报学生处批准。
2、已正式注册且涉及多个学院(系)的学生社团,可通过校团委申报校级先进集体;只涉及一个学院(系)的学生社团可通过校团委申报,也可向所在学院(系)申报校级先进集体。在社团中通过竞选产生候选先进集体,由校团委常委会讨论评议,由学生处批准。
3、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和市级先进集体在基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学生处筛选,集体评议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名额:校级先进集体的获奖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参评集体数量确定。
2、评为校级先进集体的学生集体,学校将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校级先进集体奖励活动经费500元。在校级先进集体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天津市先进集体,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市级先进集体和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奖励活动经费1000元。

第五条 校级优良学风集体

(一)评选条件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
全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尊师爱校,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
2、有严明的学习纪律
全体同学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作业和实验报告、不扰乱学校秩序、考试不作弊、自修时间学习人数多。
3、有良好的学习效果
全体同学在形成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在全年内考试考查课不及格情况。
4、集体积极组织有利于学风建设的各种活动。
5、本年度内无违反校规校纪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评选办法
校级优良学风集体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在学生集体自由申报的基础上,通过竞选的办法,产生初选名单,由各学院(系)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评审组评议,报学生处批准。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名额:校级优良学风集体的获奖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参评集体数量确定。
2、评为优良学风集体者,学校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奖励活动经费300元。连续两次获得优良学风集体称号的集体,奖励活动经费500元。先进集体获得者不同时兼得优良学风集体奖励金。

第六条 “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2、有标志性的事迹和成果。
3、“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原则上从市级奖励获得者中产生。

(二)评选办法
在各学院(系)评选推荐基础上,由学生处主持,通过竞选答辩选举产生,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奖励办法
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在评选过程中严格依据条件评选,奖励金额为3000元。

第七条 人民奖学金一等奖

(一)评选条件
1、一、二年级本科生(含高职接本生)及一、二年级专科(高职)学生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三、四年级本科生(聋人工学院、艺术学院除外)应通过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本款适用于非外语专业学生)
2、学习测评成绩85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3.5(含3.5)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3.0(学分制)。
3、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等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在班集体内有群众基础。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按参评人数的3% 设置奖励名额,学生处按比例将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各单位在学生申报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由包括学生在内的评审组讨论,提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向全体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奖励金额为1000元。(2003年以后入学的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奖励金额为1200元)

第八条 人民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

(一)评选条件
1、各门功课成绩全部及格。
2、依据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和本单位名额情况确定获奖者。
3、三等奖可以侧重奖励在综合测评基础上某方面突出、具有特长的学生。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由各学院(系)根据奖励金额度和参评学生数,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评比细则,通过评选和公示确定获奖者,并报学生处备案。(2003年以后入学的学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7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8%,奖励金额为400元)

第九条 新生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2、新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奖学生应满足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3.5(含3.5)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3.0(学分制);
3、新生奖学金二等奖获奖学生应满足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75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3.0(含3.0)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2.5(学分制);
4、新生奖学金三等奖获奖学生应满足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2.5(含3.5)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2.0(学分制);
5、日常表现良好,在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等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在班集体内有群众基础。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一等奖按参评人数的3%设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1000元。
二等奖按参评人数的3%设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600元。
三等奖按参评人数的6%设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300元。
各单位在学生申报的基础上,由包括学生在内的评审组讨论,提出各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向全体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

第十条 “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

(一)评选条件
1、各科学习成绩及格。
2、单项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特招生除外)。例如:全国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六名),全市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全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以上;全国文艺汇演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全市文艺汇演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性单项赛事个人前八名,全市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市单项赛事个人前三名;以及其他在全国、全市有影响的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取得较好名次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1、个人奖励金额2000元,并颁发证书或证章。
2、集体授予“理工之星团队”称号,奖励4000元。
3、学生自由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由各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处复审,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社会工作优秀奖

(一)评选条件
1、在各类社会公益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群众普遍认可的学生骨干或学生干部。
2、无不及格科目。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评学生总数的3%。
2、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基础标准为200元,各学院可根据情况上下浮动。
3、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提名办法,在符合条件人数多于规定名额时,由本单位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4、各学院(系)在初评公示后,报学生处批准。
5、社会工作优秀奖获得者是学生干部的,同时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第十二条 学科竞赛优胜奖

(一)评选条件
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或事先认可,并报学生处备案的校级、校级以上及行业性、区域性专业竞赛的获奖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全国学科竞赛优胜奖,全市学科竞赛等级奖(或前十名),全校学科竞赛获一等奖(或前三名)者及行业性、区域性专业竞赛奖项与此相当者,个人奖励200元,集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生科技成果奖

(一)评选条件
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或事先认可,并报学生处备案的学生科技活动获奖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优胜奖,全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等级奖,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一等奖者,个人奖励200元,集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优秀论文奖

(一)评选条件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科技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1、研究生在核心刊物(含核心期刊)以上等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200元。
2、本科生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200元;在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100元。

第十五条 文艺汇演优胜奖

(一)评选条件
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并报学生处备案的文艺汇演获奖者(特招生除外)。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全市文艺汇演获等级奖,个人奖励200元,集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育竞赛优胜奖

(一)评选条件
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并报学生处备案的市级以上运动会(含校运动会破记录者)或单项赛事获奖者(特招生除外)。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全市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市单项赛事个人前四?八名、校运动会破校记录者个人奖励200元,集体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自强自立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已列入学校生活困难学生名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测评成绩70分以上(学年制)或平均绩点2.0以上(学分制),无不及格科目。此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勤俭自强。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天津理工大学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奖励金由勤工助学经费列支。一般按学校掌握的特困生总数的5%确定名额。在天津理工大学自强自立奖学金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天津市教委的要求推荐天津市奖励助学金候选人。 此奖项由学生处将名额下达给各学院(系),与各单位协商依据条件筛选,报学生处审批。

第十八条 外语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生本学年度通过由学校组织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优秀者;
2、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外语口语(口译)竞赛获奖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外语学习优秀奖学金采取本人申报,教务处和各学院(系)提供名单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获奖者。奖励金额为100元。

第十九条无私奉献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本年度参加无偿献血或对社会及他人提供巨大无私帮助的学生。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在事迹清楚的前提下,由学院(系)提名,学生处审核产生获奖者。奖励金额为100元。

第二十条“理工英才”优秀毕业生奖

(一)评选条件
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优秀毕业生:
1、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国家助学奖学金除外),且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2、获得一次“市级三好(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共青团员”、“市级优秀团干部”、市级奖学金等荣誉称号和奖励,且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3、二次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一次获得“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一次获得“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及荣誉称号;且毕业实践和毕业论文成绩优良。

(二)评选办法
由各学院(系)每年3月对优秀毕业生资格进行初评,在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后给予确认,报学生处审核,在毕业典礼时给予表彰。

(三)奖励办法
1、就业时可获得以校长名义签发的推荐信。
2、学校给予优秀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优先选择权,并在新闻媒体或互联网上以学校名义优先推荐毕业生。
3、学校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或证章。
4、学校在校史陈列室设优秀毕业生纪念册,记载每年优秀毕业生的姓名、照片等。

第二十一条“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
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服务西部计划”,被西部省市单位录用且最终成行的毕业生,学校授予“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颁发证书或证章,同时奖励2000元。

第二十二条有关说明
本章所涉及奖项除有特别规定外,各种奖励金不可兼得,一般只获得最高奖励金,获奖者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若获奖者为团队,10人左右团队奖励金不超过500元,20人左右团队奖励金不超过1000元,30人以上团队奖励金不超过2000元,“理工之星”团队奖励金不超过4000元。享受“理工之星”个人奖励的应是团队中排名前两位或做出贡献最大的学生。不在上述表彰范围之内,有特别突出的贡献或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可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奖励办法。

第三章 关于其它奖项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系)自行设立的奖学金,按设立单位与学生处协商的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执行。共青团系统的表彰奖励由校团委制定奖励办法,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设立的奖项,由学生处参照本细则与设立者协商制定细则,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综合测评是学生评定奖学金的依据和基础工作,各学院必须认真公正地操作,特规定如下:
(一)各学院(系)须严格按照《天津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做好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应包括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所占权重由各学院(系)自行确定。学习测评成绩所占权重不得低于综合测评成绩的60%(本学年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应全部计算在内)。
(二)对在学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可由各学院(系)在综合测评成绩核算中考虑酌情加分,加分原因和分值应向学生公布并报学生处批准。加分以后,排序变化不得超过加分前排序结果的3位。
(三)体育测评成绩除考察学生体育课程成绩外,还要考察其在课外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育活动一项都未参加的学生记入体育成绩时要减半,各学院(系)都要提前公布几个本单位组织的标准体育活动项目,并将参加结果由学生工作干部记录在案,如没有组织活动由各学院(系)负责做出说明。
(四)美育的考察主要根据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有关社团活动的情况,由各学院(系)提供活动名单和活动记录,其权重一般在10%。
(五)各学院(系)可以根据《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和本细则的上述规定,在学校方案的基础上,自行制定综合测评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开、公平、公正是奖励工作的重要原则,关系到学校的形象、育人质量、校园稳定,各学院要做到“四公开”即名额公开、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评选结果除有具体规定外,一般要公示3天以上,公示栏设在各学院(系)办公室门前明显位置,如不公示学生有权向学生处反映,并视为评选无效。

第二十七条 要注意评奖工作的严谨性和严肃性,不得弄虚作假。要严格依据权限审批,重要奖励项目需要集体讨论,有分歧时要投票表决。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2005年9月1日开始施行,此前相关的规定同时废止。

Ⅷ 跪求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年度成长报告一篇,1500字左右。

什么个飞机啊 真是的

Ⅸ 宝钢奖学金的表彰与奖励

宝钢教育基金会于每年年底通过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和《中国教育报》公布当年宝专钢优秀学属生特等奖、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的获奖名单。
宝钢教育基金会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每两年一次联合举行宝钢教育奖颁奖庆典活动,届时邀请获奖师生代表出席。获奖师生代表一般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
宝钢教育奖获奖名单公布后,各评审学校应单独或结合学校其它教育奖项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也可以与本地区宝钢教育奖设奖的其它学校联合举行颁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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