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你好。我是外国留学生。想请教有关中国政府奖学金问题。详细情形如下。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也是外国人的,我也想申请中国政府的奖学金,您可以告诉我怎么申请的吗?谢谢!
㈡ 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详细情况
奖学金类别提供对象、期限和申请条件
中国政府奖学金按学生类别分为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另外按项目分为长城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HSK优胜者奖学金、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和中华文化研究项目等。
本科生奖学金: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学士学位者提供,期限一般为4学年(医学专业等为5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并通过中国大学入学考试或经推荐被中国大学免试录取,年龄在25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者提供,期限2-3学年。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在中国境外申请者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在华申请者应已获得中国高校的录取,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者提供,期限3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在中国境外申请者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在华申请者应已获得中国高校的录取,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向非汉语专业毕业或无汉语基础、申请来华专门学习汉语者提供,期限l-2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以上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向申请来华进修原本人所学专业者提供,期限l-2学年。申请者应为大学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或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的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向申请来华就某一专题在中国导师指导下进修提高者提供,期限l-2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的学历,并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申请上述中国政府奖学金者,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汉语进修生和申请以外语作为授课语言者除外);汉语水平达不到学习要求者,可安排最长不超过2学年的汉语补习,其中需要汉语补习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期限相应延长,进修生的汉语补习时间计入规定的奖学金期限。
长城奖学金: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招生类别为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提供对象、期限及申请条件与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要求相同。
优秀生奖学金:向已完成原定在华学习计划,并于当年考取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且品学兼优者提供。期限和申请条件与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要求相同。
HSK优胜者奖学金:向在中国境外参加汉语水平考试(HSK)的成绩优胜者提供,来华学习专业为汉语,期限不超过一学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资助从事汉语教学的外国专职汉语教师来华短期研修,课堂教学时间为4周;另安排2周免费教学旅行,可自愿参加;申请者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汉语教学3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中华文化研究项目:资助从事中国文化研究的外国学者短期来华,在中国导师的指导下或者与中国学者合作开展研究,期限不超过5个月。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职位,出版或发表过有关中国语言、文化、历史等方面的专著或论文,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奖学金内容
1、中国政府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
2、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内容如下: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
提供与中国学生同等的公费医疗服务;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提供入学时由入境口岸城市至学校所在城市、汉语补习院校所在城市至专业院校所在城市,以及毕业时学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城市的火车硬座车票(乘坐通宵火车时为硬卧车票);
奖学金生的国际旅费原则上由派遣方负担。另有协议者按协议规定办理。
3、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普通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上述各类奖学金生学习期限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0元人民币;学习期限不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元人民币。
长城奖学金:与全额普通进修生奖学金或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待遇相同。
优秀生奖学金:与全额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待遇相同。
HSK优胜者奖学金:与全额汉语进修生奖学金待遇相同。
中华文化研究项目:免交注册费、研究费、住宿费和紧急医疗费,另按月发给研究补助费3000元人民币,提供一次性图书资料费750元人民币和学术旅行补助费1000元人民币。
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免交注册费、学费、住宿费和紧急医疗费,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费2000元人民币;参加集体教学旅行者免交住宿费和交通费,并另提供650元人民币的餐费补助。中国政府将不定期调整奖学金标准,具体情况请参见由CSC印制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指南》。
部分地方政府和学校也设有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具体情况请直接向有关地方政府和大学查询。
㈢ 大家好!我是外国人。今年申请了浙江大学的(政府)奖学金。请问申请政
你好,下列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内容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4-24
“中国政府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学生类别
专业学习年限
汉语补习年限
奖学金期限
1
本 科 生
4 - 5学年
1 - 2学年
4 - 7学年
2
硕士研究生
2 - 3学年
1 - 2学年
2 - 5学年
3
博士研究生
3 - 4学年
1 - 2学年
3 - 6学年
4
汉语进修生
1 – 2学年
无
不超过2学年
5
普通进修生
1学年
1学年
不超过2学年
6
高级进修生
1学年
1学年
不超过2学年
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生均为汉语授课。凡无汉语基础的奖学金本科生来华后需先进行1-2年的汉语补习,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部分研究生和进修生课程可英语授课,学生来华后直接进入专业学习(详情请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及专业目录介绍》)。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有关部门查询。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l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l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l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l 作为汉语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来华进修汉语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l
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进修者,须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来华进修包括汉语专业在内的各学科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
l 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进修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一)全额奖学金
—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 提供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注:
1、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基本教材费:是指学校指定的免费提供给奖学金生学习课程所必需的教材;其他书籍资料自理。
3、奖学金生活费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人民币/月):
l 本 科 生: 1400元
l 汉语进修生: 1400元
l 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 1,700元
l 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 2,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新生来华后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为:
l 来华学习期限为6个月及6个月以内者:1000元(人民币)
l 来华学习期限为1学年及1学年以上者:1500元(人民币)
5、门诊医疗费:是指学生在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就医的日常门诊费用。学生就诊后需按学校有关规定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6、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是指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理赔事宜。
7、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新生入学时由入境口岸至学校所在城市或汉语补习(预科教育)学校所在城市;在校生从汉语补习(预科教育)学校所在城市至专业院校所在城市;以及毕业生学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的一次性火车硬座(卧)车票。途中伙食费用及行李超重费用自理。
8、国际旅费:中国教育部向有协议的国家来华留学生提供来华或回国的往返或单程的一次性国际旅费,并委托留学基金委负责购买学生所在国首都与中国北京之间的最直接,最经济航线的国际机票。学生如需绕道来华或回国,需多支付的机票款由学生本人自理,行李超重费亦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部分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不含安置费和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五、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申请学习本科专业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高中会考成绩单;申请其他类别的学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由承办招生事务的中国驻派遣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派遣国驻中国大使馆于2008年4月30日前送达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六、学习院校及专业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选择3所志愿学校和1个志愿专业。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请查阅本指南)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及专业目录介绍》中列出的学校和专业目录慎重填写学校和专业名称。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进修来华学习者,请另附纸详述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七、录取及通知
1、留学基金委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和年限进行适当的调整。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转送有关学校,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2、从境外申请免试来华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者,如其本人学历水平未达到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要求,由学校决定其录取的学生类别或做有条件录取。如专业学习前需要补习汉语或进行预科学习者,应在汉语补习或预科学习期间通过学校的入学考试或相关的课程考试后方可正式进入专业学习。接受预科教育的本科生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考试者,可改读文科专业继续在学习;其他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试者,应作为进修生结业回国。
3、留学基金委鼓励申请人提前自行联系学校和导师(学校的选择限定在中国教育部规定的122所大学中),如申请人已获得学校或导师邀请信,请在申请材料中附上,留学基金委将通知学校直接录取。
4、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申请人,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中国教育部备案。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已经其本人签字同意的,《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留学基金委将在7月31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承办招生事务的相关部门,由其将上述文件转交学生本人。
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电 话:亚 洲 事 务 0086-10-66093923
中亚地区事务 0086-10-66093926,66093925
非 洲 事 务 0086-10-66093919,66093920
欧 洲 事 务 0086-10-66093921,66093920
美大地区事务 0086-10-66093926,66093925
传 真:0086-10-66093915
E-mail:亚 洲 事 务 [email protected]
中亚地区事务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非 洲 事 务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欧 洲 事 务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美大地区事务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csc.e.cn
地 址:中国 北京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 编:100044
中国政府奖学金最注重你的成绩,如果你学习优秀那么你的奖学金就越高
望采纳thank you
㈣ 中国政府奖学金 我想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好申请,我也参加!
㈤ 我是在中国人民大学上学的来华留学生。我要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让我写受理机构编号 这是什么 怎么写
编号不是你写的,全部受理人员会统一编号
㈥ 中国政府奖学金是不是要经过汉办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来华留学”版块“奖学金”回下“中国政府奖学答金”相关内容介绍: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流程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基本流程见下图。各项目申请流程稍有不同,请以各项目的申请办法为准。
以上信息均来自“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㈦ 中国政府奖学金都包括哪些内容
1.全额奖学复金:中国政府制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研究费)、保险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生活费、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和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2.部分奖学金:享受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 3.国际旅费;申请人的国际旅费原则上自理,另有协议者除外。 4.奖学金生活费标准及其他项目奖学金内容详见各项奖学金申请办法。
㈧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的政府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包括本科生奖 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申请人可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政府部门、有关机 构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二、中国政府长城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只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可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或向其所在国教科文全委会提出申请。三、优秀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已在华完成原定学习计划,并于当年考取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且品学兼优者继续完成其学业而设立,包括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本人所在学校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四、HSK优胜者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在中国境外举办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外籍考生来华进修汉语而设立的全额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考试主办单位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五、中华文化研究项目 此项目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各国专门从事中国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来华进行短期研究而设立的资助项目。申请人可通过有学术交流关系的中国有关大学、教授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亦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六、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 此项目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各国从事汉语教学的专职教师来华进行短期研修而设立的资助项目。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㈨ 2017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什么时候公布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
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专时间发放,什么时间发到学生账号。
属根据国家高校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规定,奖学金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
本专科学生:
1. 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审定并公示;
2. 各高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并上报;
3. 各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发的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