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自我鉴定怎么写
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资助金,以下是整理的奖学金自我鉴定,欢迎大家参考!
奖学金自我鉴定
我是xxx系xx级xxx班的xxx,从大一至今,我一向担任班学习委员的职务,此外我还曾担任过学生会生活部干部、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此刻担任学习部副部长。在这一年里我始终要求自己持续着用心向上的心态,时时以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大学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与此同时,我也在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使自己做到全面发展,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本人认为在各方面均贴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本人基本状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思想状况:
本人于20xx年9月,用心的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我被选为入党用心分子,并用心参加了入党培训,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党校结业证书。虽然我暂时还没有作为一名正式党员,但是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的生活中,我时时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做到最好。
在思想上我用心要求进步,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持续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用心参加有关活动,作为学习和班级精神力量的用心分子。
学习状况:
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没有使我满足,我明白自己距优秀学生的距离还很远,在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以学习为主,所以,在工作之余,我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向老师、同学和学长学姐们请教,讨论,学习,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一年的学习生活中,我的成级名列前茅,20xx学年的综合成绩排在全班首位。
生活状况:
在生活中,我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严格的以身作则。平时我用心和同学交流沟通,和同学融洽和睦地相处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也乐于帮忙同学,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还是在思想方面有了困难,同学们都愿意与我交流沟通,争取我的意见。
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是族升档很好,我在假期出去做兼职,以减轻家里的负担。以前发过传单、做过促销员、当过家教等。
虽然我的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但是我一向没有放下努力。我一向以先进的学生为榜样,努力减少我们之间的差距。在大学一年的学习生活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此,我要个性感谢领导的大力培笑世养和老师们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忙。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来激兆乱励自己、鞭策自己,以求有更优异的表现。
以上即为本人的基本状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B. 大学奖学金都分几个等级啊,要什么条件
两个。
国家最高奖学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普通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上述各类奖学金生学习期限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0元人民币;学习期限不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元人民币。
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2)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考评标准扩展阅读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
C. 人民大学的奖学金都有那些评比标准是什么
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各院系所在奖学金的评定中应遵照《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原则,坚持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标准,使奖学金的评比真正达到鼓励先进、奖优促学的目的。
一、??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在校生均可申请。无比例。每人每次5000元。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我校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原则、标准,由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参评的学生在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文化知识、身体心理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学校和国家赢得声誉,做出特殊贡献;
2、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3、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交流活动,在国内外产生影响;
4、在科研活动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5、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有影响的、可
操作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方案,被学校有关部门吸纳和采用。
二、?? 学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我校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原则标准,军事理论课、体育课成绩计入必修课成绩,学年论文和社会调查(实习)报告考核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 学习优秀奖学金在我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中评定。设特等、一、二、三等。
1、特等奖:
??? 无评选比例,每人每次3000元。凡申请学习优秀特等奖的学生应连续二年以上(不含二年)获学习优秀一等以上奖学金或同等程度的学习类社会赞助奖学金。
2、一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5%评选。每人每次1200元。凡申请一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85%以上、优良率100%的标准。
3、二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10%评选。每人每次800元。申请二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75%以上、优良率90%以上、允许有一个中;或优秀率65%以上、优良率100%的标准。
4、三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15%评选。每人每次600元。申请三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50%以上、优良率80%以上、允许有两个中;或优秀率35%左右、优良率100%的标准。
三、科研创新奖学金
在校生均可申请。无比例。每人每次3000元。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的本科生在参评年度应有在有国内外有影响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优秀研究论文,并有相关领域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的推荐意见。研究生在参评年度应有在国外有影响的刊物和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优秀论文两篇以上,并有相关领域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的推荐意见。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的学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学术方面刻苦钻研,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对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在评选当年发表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在技术创新方面通过努力,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并得到相关领域专家的认可。
三、在全球、国家级或省(部)级学术性论文比赛或技术性比赛中成绩突出,获得奖励。
四、通过与社会合作将科研成果付诸实践,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四、基础学科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申请基础学科奖学金的学生应热爱所学专业,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参考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标准执行。
??? 基础学科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限经济学专业)、马列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基础学科的本科生中评定;一等每人每次8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每人每次5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定;三等每人每次3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2%评定。
??? 另外,为奖励哲学专业、历史专业、中文专业、经济学专业(按10%计算)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在入学当年凡第一专业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均可获得基础学科二等奖学金。
五、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文体优秀奖学金由体育部和团委负责评定。
??? 申请文体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成绩优秀,为学校争得荣誉(一般应为前三名)或为学校的文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申请文体优秀奖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 文体优秀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设特等、一、二、三等,按学生人数5%评定。一等奖与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的比例为2:3:5。????????????????
1、特等奖:
无评选比例。每人每次1000元。凡参加国家级以上比赛、演讲获得个人第一名(一等奖以上);或学习成绩在本学年应符合学习优秀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条件,且连续二年以上获文体优秀一等奖。
2、一等奖:
??? 每人每次300元。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第一名,或在组织和开展学校的文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3、二等奖:
??? 每人每次200元。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为促进和活跃学校的文体活动做出较大的贡献。
4、三等奖:
?? 每人每次100元。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为促进和活跃学校的文体活动做出积极有益的贡献。
六、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和比例
???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由各院系所和团委负责申报。
???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按在校生参评人数的10%评选。其中,团委评选3.5%,各院系所评选6.5%。每人每次200元。申请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的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充满热情地积极参加学校各级组织和各院系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用,受到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书面表彰,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联系专业实际写出高水平的专题论文,提出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方案、办法,并有明显的实际效果。受到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表扬。
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执行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博士生为每人每次400元,按15%的比例评选,硕士生为每人每次300元,按10%的比例评选;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在我校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中评选。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考试成绩应在良以上(且考试门数应不少于二门),没有考试的研究生应有二篇以上的论文公开发表。
八、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设一、二、三等。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按学生总数的6%评定。其中,各院专业评定4.5%,团委评定1.5%。一等奖与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的比例为2:3:5。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应在校团委、院系所团总支和班级党团支部担任委员工作,或在校、院专业所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担任委员工作,或担任班委会委员、校广播站正副站长、校级各社团正副职负责人。且担任以上工作应在半年以上。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干部应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积极热情做好自己所承担的社会工作,有奉献精神,不怕困难,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成绩显著。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考试成绩可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的要求执行,本学年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九、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由团委负责申报。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设一、二等。一等300元,二等200元。按参评学生的5%评定。一等奖与二等奖的比例为3:7。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2、在创建文明校园、文明宿舍活动中受到学校的表彰。
3、在挂职锻炼工作中受到所在单位的表彰。
4、在学校组织的其他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学校的表彰。
5、参评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学生在学习上应无不及格。同时应符合奖学金评定的原则条件。
?
十、社会赞助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社会赞助奖学金是根据在我校设立奖学金的社会各界的要求命名、设立和评选的。设奖协议对获奖学生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依照协议执行;无特别要求的,评定时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标准执行。
?? 设奖方在协议中对获奖证书有特殊要求的按协议办理,无特殊要求的发放我校统一的奖学金证书。
D.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专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属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由于社会物价和生活水平的变化,一般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具体可见各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E. 大学奖学金都分几个等级啊,要什么条件
学校奖学金、省市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条件: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踊跃参与各种励志活动,积极参与竞选学校学生职务。
F. 弱弱的问一下: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指什么
问下你报考成功了嘛,我和你一样,是想报2012年的考试的
G. 内蒙古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是什么,对各科有什么要求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如下: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凡我学院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均属评奖之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规定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7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按照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所修专业,勤奋学习,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优秀。
(三)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下一学年开学初进行。奖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可一次性发给获奖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党、团纪律,而在上一学年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各种处分的学生。
(二)上学年考试不及格有重修课程的学生。
(三)本科学生从第二学年起,未通过国家四级外语考试者(外语零起点学生除外)。
(四)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以上者。 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学金。
H.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本版、专科学生人数的权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可在按规定标准和比例计算的经费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加三等奖学金比例或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35%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I. 大学生奖学金评比标准
北京电影学院奖学金:
1.学院一等:1000元/学年;
2.柯达一等:3000元/年;
3.三星一等:5000元/年。
助学贷款:等于学费及学杂费的金额。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9--10月,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奖励名额和预算进行评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为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10月,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奖励名额和预算进行评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为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影响参评学院其他各类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本科、高职学生中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5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每年9--10月份根据上一学年成绩、按照等级奖励参评学生总数的前25%中符合各项评定条件的学生。4.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是学校出资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之一,用于奖励我校本、专科生中在体育优秀、文艺优秀、创作优秀单项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一),并符合各单项评比条件的学生均可获得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人。5.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出资方在我校设立的对学生的奖励。该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等级、标准、比例及评选范围见各自的奖学金评选条例。
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每生每年最多可获得两项。6.校园文化建设奖
奖励在为学校社会工作和各种校内外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每年在学生会、大学生电视台、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进行评定,其他根据当年情况做出具体评定。
J. 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金额是多少
每个学校都不一样的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例
特等奖5000元/人,全校每年评选十名(从一等奖获奖者中产生);
一等奖3000元/人,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5%评定;
二等奖1500元/人,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三等奖1000元/人,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5%评定。
参评学生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5(由教务处提供)。
二.校外奖学金
由外界捐赠的校外奖学金的评奖条件、等级和比例参照各捐赠设奖办法执行。
三.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不分等级,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新生奖学金的颁奖范围按照每年在《同济大学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办法执行。
四.社会活动奖
社会活动奖500元/人,按各学院学生人数的5%评定。
社会活动奖的评定范围包括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参加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情况、集体荣誉感、宿舍卫生等综合内容。参评学生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由教务处提供)。
五.学科竞赛奖
学科竞赛奖的类别、等级和比例参照《同济大学学科竞赛奖励条例》执行。
六.科技竞赛奖
科技竞赛奖的类别、等级和比例参照《同济大学学生科技竞赛奖励条例》执行。
七.社会实践奖
优秀活动奖十五项各奖励200元;
优秀个人奖三十名各奖励100元。
获得市级社会实践奖的按校级标准加倍奖励,获得全国社会实践奖的按市级标准加倍奖励。获多级奖励者按最高标准发放。
八.“三好”系列奖
“三好”系列奖由先进集体(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部分组成。“三好”系列奖于每年“五·四”前后表彰,评奖比例参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名奖励200元;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名奖励400元;
校先进集体每班奖励500元;
市先进集体每班奖励1000元。
市级先进集体标兵和个人标兵按校级标准加倍发放;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按市级标准加倍发放;全国先进集体标兵和个人标兵按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标准加倍发放。获多级称号者按
最高标准发放。
九.优秀毕业生奖
市级优秀毕业生每名各奖励200元,校级优秀毕业生每名各奖励100元。
评奖比例参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十.体育单项奖
体育单项奖的类别、等级和比例参照《同济大学体育单项奖奖励条例》执行。
第四条评奖及发放办法
一.学习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生处组织实施,评定办法参照《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二.校外奖学金评定办法参照各捐赠设奖条例执行。
三.新生奖学金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每年公布的《同济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四.社会活动奖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奖办法由各学院制定,并报学生处备案。社会活动奖由各学院负责统一评定,并经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学科竞赛奖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学科竞赛奖励条例》执行。
六.科技竞赛奖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科技竞赛奖励条例》执行,由团委负责评选。
七.社会实践奖根据学校团委制定的评奖办法确定获奖名单。
八.“三好”系列奖评定办法参照学校团委制定的《同济大学“三好”系列评奖条例》确定获奖名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