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内容,没有这项具体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创造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一、奖助对象
二、奖助体系的构成与奖助标准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研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和助管岗位津贴,奖助标准及相应的奖助比例如下表所示。
说明:
1.学业奖学金用于学生的学费补助,具体金额参照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学业奖学金上限确定。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上限为18000元/年;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上限为12000元/年,三等奖按半额学费确定,不超过6000元/年。
2.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金额中,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得者博士生导师承担不少于500元/月×12月。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中,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一等奖获得者研究生导师承担不少于200元/月×12月,二等奖获得者研究生导师承担不少于100元/月×12月。为鼓励研究生更多的参加相关科研工作,导师可在有关规定范围内提高助研岗位津贴待遇。
3.学校设立“研究生指导专项基金”,用以支持“助研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支付部分的构成和支付参照《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引进人才在其来校后第一年招生时,其助研岗位津贴导师承担部分参照人文学科政策执行。
三、受奖助者的责任与义务
(一)奖助学金获得者应当认真投入学术研究,认真完成导师指定的助研工作,提高个人的学术研究水平,加强学风道德建设,端正个人品行,充分调动个人学习和研究的积极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二)教学工作能力训练是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参与教学工作有助于培养研究生的表达沟通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对专业课程的学习也有促进作用。所有享受奖助金的学生都应参与本科教学,整个学习期间每人至少完成20个学时的助教工作,并纳入研究生培养考核环节。这方面的助教工作由各单位根据教学计划任务需要统一安排。
2. 本人保研,也已签协议。但因为家庭原因,加上研究生专业不是很好,想工作。但学院说毁约不给就业协议书。
给你两个建议:一是继续攻读,毕竟读研究生对你本人将来的发展还是有好处的,但要跟学校申请最高档奖学金,跟导师申请助研、助教津贴等生活补贴,另外抽空在校内或校外打份短工,估计不用家里补贴了。二是现在就毁约,主要强调家庭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完成学业,学院会这样吓唬你,但你不妥协学院一定妥协,现在是就业季,工作更好找一下。
学院不同意你放弃,是因为保研的学生已经完成了录取手续,如果你放弃,则耽误了学院的一个招生名额,而且还是宝贵的保研名额。如果你放弃了,不但学院难受,那些想保却没取得资格的同学得恨死你。
3. 助研申请,保研申请表中的自我鉴定应怎么写现在里正
保研条件:
1、系来成绩(3年成绩的加权平自均数)前几名,前多少名要看你们系的总人数以及保研的总名额比例。
2、各个学院的保研条件是不同的,通常有加分的规定,如发表论文,参加竞赛等,同时还有限制性规定,如挂科不能保研等等,具体要查看各个学院的推免生办法,但主要还是看前三年的学习成绩。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排名,然后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