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学的奖学金怎么评
看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吧
一般是学业成绩和表现加分现各占一定的比例的
我们学校是学业成绩75%+25%表现分
那25%里有15%是平时上课考勤的,只是不迟到早退旷课就能得满它
还有10%是加分的,
班干部啊,级长,层长,楼长,学生会干部,参加社团活动
还有一些考证,像驾驶证,四六级,会计证啊
还有得过的奖项,献血也有分加,
具体加多少分学生手册会写的
最主要的是要看学业成绩,考试没考好,加分也加不到哪里去了
成绩好的话,没参加什么活动也能拿到三等奖学金的,
那10%是让尖子在一二等奖学金上拉开距离的,有时个也就个零点几分
可能就是不同级别,拿少上千块。
证的话还是老老实实自己考吧,有些个证也不难考,
就花些报名费考试费。
『贰』 大学的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
每个学校的评定标准都不一致。
拿我们学校举例,在评定奖学金的时候,一般会按照平时的成绩和品德表现来进行评定,如果一个学生的成绩特别优秀,但是品德分却特别差,那么它根本就不具备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而也有一些学校,他们会用日常行为分作文考量规定如果你各方面条件都符合,但是曾经有过逃课或者论文抄袭等行为,那么也不能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不过也有一些人觉得奖学金很容易使学生出现攀比心,但在我看来,这种良性的竞争更容易促进学生的积极性和探索欲望,让他们对于好的事情更加向往,从而使他们变得优秀成熟。
每一个学校的奖学金金额都不同,而且奖学金很可能分为好几种,需要达到不同的要求,才能去获得更高金额的奖学金,这种分级的方式,也很容易促进学生的积极性和竞争性,是非常好的一个做法。
『叁』 大学奖学金如何评定需哪几项要求
要拿奖来学金,就是努力,自不管是学习上,社交上,实践上都要努力。每个学校的标准可能都不太一样,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很多的相关性的,下面大致总结一下,你做个参考:
1,成绩一定要好,学习是第一位的,而且是最基础了,不能挂科并且要考到好的名次,这个和中学时的情况差不多我就不多说了~
2,校内活动、院内活动多参加,这样一方面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要院内的老师、同学们记得你,让大家看到你比较积极的学习和生活的态度,也算是是人际关系的一种吧。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成为班级干部和进入学生会。
3,多为班级奉献,做好自己,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关于奖学金,有些学校会存在“拉选票”的现象,我个人是非常反感的,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比较反感,进入大学之后,会发现和中学很不一样,我给你个建议就是“先做人,后做事”,品质的问题不能变。
『肆』 大学评奖学金的标准是什么一个专业能评到多少人
越好的大学奖学金越多,5%基本就是个野鸡大学吧
『伍』 大学里评国家奖学金是怎么评的
奖学金一学年评一次,一般在新学年开始时评选。
①评选时所能算入的成绩、加分活动,都必须是在“上一学年”时期内的。
②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排名第一的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更高金额。
③每个学校的三等奖学金金额不同。但是都有“国家奖学金”可申请。一般是“综合测评分数”排第一的人才有机会申请的。
④成绩约占50%~60%的比例。 奖学金是用来奖励优秀学生的,学生的本职工作就是学习,所以学习成绩,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⑤除学习外,还包括德育、智育、体育三大项评选标准。
a,德育包括一些“社会工作”、“义工、三下乡活动”加分等。
例如当班干部、学生会干部等,都可以加分。
b,智育包括参加各种“学术性比赛”、发表“知名刊物”等,都可加分。
c,体育则包括参加体育活动、体育项目比赛,一般参加了就有分加,拿奖加分更多。
『陆』 中国奖学金有什么标准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各院系所在奖学金的评定中应遵照《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原则,坚持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标准,使奖学金的评比真正达到鼓励先进、奖优促学的目的。
一、??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在校生均可申请。无比例。每人每次5000元。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我校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原则、标准,由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参评的学生在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文化知识、身体心理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学校和国家赢得声誉,做出特殊贡献;
2、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3、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交流活动,在国内外产生影响;
4、在科研活动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5、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有影响的、可
操作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方案,被学校有关部门吸纳和采用。
二、?? 学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我校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原则标准,军事理论课、体育课成绩计入必修课成绩,学年论文和社会调查(实习)报告考核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 学习优秀奖学金在我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中评定。设特等、一、二、三等。
1、特等奖:
??? 无评选比例,每人每次3000元。凡申请学习优秀特等奖的学生应连续二年以上(不含二年)获学习优秀一等以上奖学金或同等程度的学习类社会赞助奖学金。
2、一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5%评选。每人每次1200元。凡申请一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85%以上、优良率100%的标准。
3、二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10%评选。每人每次800元。申请二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75%以上、优良率90%以上、允许有一个中;或优秀率65%以上、优良率100%的标准。
4、三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15%评选。每人每次600元。申请三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50%以上、优良率80%以上、允许有两个中;或优秀率35%左右、优良率100%的标准。
三、科研创新奖学金
在校生均可申请。无比例。每人每次3000元。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的本科生在参评年度应有在有国内外有影响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优秀研究论文,并有相关领域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的推荐意见。研究生在参评年度应有在国外有影响的刊物和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优秀论文两篇以上,并有相关领域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的推荐意见。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的学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学术方面刻苦钻研,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对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在评选当年发表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在技术创新方面通过努力,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并得到相关领域专家的认可。
三、在全球、国家级或省(部)级学术性论文比赛或技术性比赛中成绩突出,获得奖励。
四、通过与社会合作将科研成果付诸实践,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四、基础学科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申请基础学科奖学金的学生应热爱所学专业,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参考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标准执行。
??? 基础学科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限经济学专业)、马列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基础学科的本科生中评定;一等每人每次8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每人每次5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定;三等每人每次3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2%评定。
??? 另外,为奖励哲学专业、历史专业、中文专业、经济学专业(按10%计算)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在入学当年凡第一专业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均可获得基础学科二等奖学金。
五、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文体优秀奖学金由体育部和团委负责评定。
??? 申请文体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成绩优秀,为学校争得荣誉(一般应为前三名)或为学校的文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申请文体优秀奖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 文体优秀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设特等、一、二、三等,按学生人数5%评定。一等奖与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的比例为2:3:5。????????????????
1、特等奖:
无评选比例。每人每次1000元。凡参加国家级以上比赛、演讲获得个人第一名(一等奖以上);或学习成绩在本学年应符合学习优秀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条件,且连续二年以上获文体优秀一等奖。
2、一等奖:
??? 每人每次300元。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第一名,或在组织和开展学校的文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3、二等奖:
??? 每人每次200元。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为促进和活跃学校的文体活动做出较大的贡献。
4、三等奖:
?? 每人每次100元。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为促进和活跃学校的文体活动做出积极有益的贡献。
六、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和比例
???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由各院系所和团委负责申报。
???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按在校生参评人数的10%评选。其中,团委评选3.5%,各院系所评选6.5%。每人每次200元。申请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的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充满热情地积极参加学校各级组织和各院系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用,受到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书面表彰,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联系专业实际写出高水平的专题论文,提出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方案、办法,并有明显的实际效果。受到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表扬。
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执行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博士生为每人每次400元,按15%的比例评选,硕士生为每人每次300元,按10%的比例评选;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在我校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中评选。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考试成绩应在良以上(且考试门数应不少于二门),没有考试的研究生应有二篇以上的论文公开发表。
八、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设一、二、三等。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按学生总数的6%评定。其中,各院专业评定4.5%,团委评定1.5%。一等奖与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的比例为2:3:5。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应在校团委、院系所团总支和班级党团支部担任委员工作,或在校、院专业所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担任委员工作,或担任班委会委员、校广播站正副站长、校级各社团正副职负责人。且担任以上工作应在半年以上。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干部应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积极热情做好自己所承担的社会工作,有奉献精神,不怕困难,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成绩显著。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考试成绩可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的要求执行,本学年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九、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由团委负责申报。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设一、二等。一等300元,二等200元。按参评学生的5%评定。一等奖与二等奖的比例为3:7。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2、在创建文明校园、文明宿舍活动中受到学校的表彰。
3、在挂职锻炼工作中受到所在单位的表彰。
4、在学校组织的其他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学校的表彰。
5、参评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学生在学习上应无不及格。同时应符合奖学金评定的原则条件。
?
十、社会赞助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社会赞助奖学金是根据在我校设立奖学金的社会各界的要求命名、设立和评选的。设奖协议对获奖学生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依照协议执行;无特别要求的,评定时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标准执行。
?? 设奖方在协议中对获奖证书有特殊要求的按协议办理,无特殊要求的发放我校统一的奖学金证书。
十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1、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我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中评选。按参评本科生人数的10%评定。
2、申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本学年须获得学习优秀类的奖学金。
3、获奖学生只发获奖证书鼓励,不发奖金。
十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分为市、校系(院、所)级,其评定办法、条件及比例见当年度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优秀毕业生评比要求。
??? 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应服从国家需要,正确对待就业。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党团或行政处分。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的优秀率应不低于50%,平均总学分绩在4.2左右。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各门成绩应达到优良。另外,家在外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毕业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优先评选。
1、市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只在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按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评定。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应获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且综合测评居班级前十名。
2、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按毕业生人数的5%评定。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应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市、校级获奖学生除发放获奖证书鼓励外,另发“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毕业生”纪念铜牌。
4、院系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按毕业生的5%评定。由学生所在院系发放获奖证书。
十三、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1、 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评定由体育部具体负责。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在评定中获奖比例应不超过获文体优秀奖学金学生的20%。
2、申请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学生应在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和演讲中获得前三名或在组织和开展学校的文体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但学习成绩达不到文体优秀奖学金要求的在校生。
3、获奖学生只发获奖证书鼓励,不发奖金。
『柒』 大学奖学金该如何评定
大学里每年都有发放奖学金。维基网络中给出的解释是:“獎學金,是提供給特定學生的金錢獎勵
,頒發對象包括學業成績優異、操行良好或課外活動如體育、藝術等方面表現傑出者。”奖学金的形式多种多样,反映了奖学金设立之初捐助者对于获奖者的各种各样的要求。就我而言,我所在的大学和学院颁发的大部分奖学金都是用来奖励学习优秀的同学。当然,学习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全部,所以奖学金的要求是“品学兼优”。问题当然不在这里,而是在于如何评定一个人是否“品学兼优”?
在我实际参与到的奖学金评定中,“品”的衡量方法十分简单:只要在该学年内没有受到学校和院系的处分,“品”的要求就达到了。这么看来,“品”的要求只是底线以上一点点。“学”呢?绩点,也就是同学在该学年的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列的顺序。由此看来,“学”的要求则是“最优”。问题初露端倪:在一个到处都要“拼人品”的时代,为什么大学里评定奖学金的标准却是“低品高学”呢?
分析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
第一,贵“学”而贱“品”。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因此,尽管是“品学兼优”,“学”占的权重更大,理所应当。
第二,“品”难衡而“学”易量。学校有成绩单,学生的成绩从上到下排列的干干净净,清清楚楚,这是“学”的铁据。相较之下,“品”没有明确衡量标准,所言之意是没有可以量化的指标,空口无凭。
且不论上述的两个原因正确与否,它们的的确确是存在的。仔细推敲一番倒是可以得到不少收获。逐一探讨。“学”贵于“品”。是这样吗?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说的最好的要数司马光了,他在一千年前这样写道:“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
,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
,才胜德谓之'小人'
。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何则?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这里的才与德正是“学与品”。可以这样理解这句话:首先,你是一个人,然后,你才是一个学生;作为一个人,要“品德”;作为一个学生,要“才学”。孰轻孰重,立见分晓。进一步说,学做人(品),学做事(学)都是“学”的应有之意,本末倒置,则有失偏颇。话至于此,道理明彻,但具体实行还是会遇到麻烦,
“品”难衡而“学”易量就是很现实的问题。而现实的解决办法却是惹不起但躲得起,复杂的事情简单做,于是就出现了文章一开头提到的“低品高学”的怪象。但是,难以衡量的东西却是更加重要的东西,这里的“品”就是其中之一。怎么办?既然“品”无法用数字准确表达,那么何必强求?一物量一物,既然“学”可以用分数量,那么“品”当然可以用人心称。人人心中一杆秤,这是怎么都跑不了的。至于什么样的秤称出什么样的价,这就得看人心所向了。人心向善,那么称出来的一定是品学兼优;人心向恶,那么此处略去一些字。
其实,至此所说的一切,评奖制度上都有考虑,比方说成绩之外要加上同学之间的互评,要考虑到有些同学在某些方面的额外成绩予以加分,例如班级干部,社团骨干,科研成绩……但是这却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同学们要坐在一起填表格,然后是核计,然后是考虑加分项,然后结合成绩……其实,每个同学的心目中早已有了他们认为最该获奖的同学,而通过一番加减乘除却未必能得出他们想要的人选,为什么不让一起的同学投票选出获奖者呢?!
『捌』 大学奖学金怎么评定
国家奖抄学金的奖励标袭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向辅导员(班主任)申请
『玖』 评奖学金的标准是什么
评奖学金的标准是:首先要品学兼优,除了各科成绩优异外,还要思想品德好;其次就是多参加集体活动,多为班级争光;再次是班干更好。
『拾』 大学奖学金都分几个等级啊,要什么条件
两个。
国家最高奖学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普通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上述各类奖学金生学习期限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0元人民币;学习期限不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元人民币。
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10)评奖学金的标准扩展阅读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