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如何确定
考研是最终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会作为研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内,大部分院校是按照比例排名容的。当然也有部分院校奖学金排名只看初试成绩。
研究生阶段的课程成绩,会作为研二、研三期间的奖学金评定标准,这就跟本科阶段差不多了。
❷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般比例是多少
您好,2014年研究生学费需要查看招生章程,学费依据研究生类别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托生、自筹经费生,而我们接触的比较多的一般意义上的研究生,一般包括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非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不交学费,每月有大约200-500元的补助,,毕业后自主择业;自筹经费生,每年交大约7000-15000的学费,没有补助,毕业后自主择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划分,一般是依据初试和复式的分数,也有个别现象,与高校内部政策有关。现在有奖学金制度,分为一、二、三等。一等是不用交学费的,而且还有补助;二等只有学费,没有补助;三等省去50~60学费,学生自己还是要交相当大部分的费用。一等就是过去的公费。学费的多少是和你的考研成绩相关的,考研成绩直接关系着你研一时的学费和奖学金。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❸ 硕士全额奖学金的比例有多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❹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比例
一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20% 1.2万元/人/年
二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40% 1万元/人/年
三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30% 0.8万元/人/年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占比例扩展阅读:
研究生奖助工作原则
1,统筹协调、收支平衡。由学校统筹国拨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设置研究生奖、助学金。
2,奖优助困、激励先进。研究生奖学金用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顺利完成学业;研究生助学金用以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3,分级管理、责权一致。坚持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学院作为办学实体的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中的作用。
4,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新的奖助标准。
❺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问题
主要有这么几块: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国奖就是本科那种国奖,金额2W,大概版是10%的比例。权
学校奖学金分两块,一块是基础奖学金,就是用于顶学费的,没有具体金额,你专业学费多少他就是多少,抵充学费。各专业比例不一样,一般是覆盖是70%左右。再就是校级的一二三等奖,覆盖也就20%-30%一般是3000,2000,1000当然的看学校了,还听说过有几百块的。
社会奖学金就是本专业或者本学院毕业的知名校友或者和行业内的企业合作设立的,这类奖学金金额不等,名额一般也就一到两个,有上万的,也有一两千的。
获得奖学金比率基本各大学都是一样的,不会有高低之分,如果比例高了,那学生就不会努力了,就失去了奖学金的意义。所以都差不多。
况且硕士阶段收入很多元,国家每月补助,外加导师的项目提成,实验室科研经费,各种的
❻ 什么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什么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网页链接
答: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答: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中央高校应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中央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地方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
3.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❼ 暨大的研究生奖学金分几个等级,各有多少 各占多少比例啊有什么条件
新生奖学金:地级来市以上优秀自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或国家组织的科技、体育等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报考我院,入学时给予一次性奖学金3000-5000元。
优秀生奖学金:品学兼优、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万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其中佼佼者三年学习期间最高可获奖学金3万元。
❽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什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中央财政针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
❾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比例分别是多少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比例参照: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和培养质量,吸引优质生源,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与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及单项奖学金和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由国家下达,评选按照《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师行字2012‟649号)执行。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博士生 一等 1.5万元 10%
二等 1.2万元 20%
三等 1万元 70%
硕士生 一等 1.2万元 20%
二等 0.8万元 40%
三等 0.4万元 4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组织评审并公示后,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研究生优秀及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及单项奖学金主要奖励二年级以上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博士生 一等 0.3万元 15%—20%
二等 0.2万元
三等 0.1万元
硕士生 一等 0.2万元 15%—20%
二等 0.15万元
三等 0.1万元
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01—0.05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由各培养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由院级院财力承担。
研究生优秀及单项奖学金评选按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3‟443号)执行。
4.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包括中凯研究生奖学金、章开沅奖学金、蔡勖研究创新基金、余家菊奖学金、辞修奖学金、鼎利通信奖学金等。其评选办法、奖励标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万元(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额度),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最多按3年计。
2.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学校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5%比例设置“三助”岗位。导师给获得助研岗位的每名研究生支出津贴额度按照学科不同、研究生类别不同而不同;助教岗位津贴按照每年10 个月发放,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500元/月,由院级财力承担;助管岗位津贴按照每年 10 个月发放,助管岗位只在硕士研究生中设置,助管津贴标准为500元/月。
3.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生活有困难或者研究生本人发生突发重病等情况。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来源于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收入,预算标准为20元/生〃年,对于研究生一般困难补助给予500-1000元,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5000元,特殊情况下给予困难补助10000元左右。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由研工部视实际情况发放。各培养单位可视财力状况,参照本标准资助本学院经济困难生。
4.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的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不发放奖金。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根据学校研究生评优评先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范围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在国家财政专项拨款的基础上,为保证新奖助体系的实施,在原有基础上,学校将逐年增加研究生奖助资金投入。
3.本办法从2014年9月开始实施,原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生活补助)停止发放,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本办法的学业奖学金制度从2014年9月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施,之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按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