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415协议是不是针对拿奖学金的
1999年,美国多家大来学联合制定并实施源针对外国学生的“4·15协议”,主要内容为:申请赴美留学、已拿到多个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必须在4月15日前决定一所你要去的学校,否则,所有录取通知书将都被视作无效。这个“协议”的用意,是约束某个申请人同时接受多个学校的录取,但直到开学前才通知其中一些学校“无法按时就读”的不当行为。申请人的这一做法将大大影响学校正常的招生、教学秩序,也让美国每年白白放空大笔奖学金。当然,他们还损害了本国申请者的形象,为后来的申请者带来麻烦。
② 发放奖学金的法律问题
1、没有直接关系,学校受国家委托转交奖学金。
2、第一,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3、按相关规定认定后,无正当理由学校不能随意召回经学金。
③ 选调生考察时当场带走就业协议:附件奖学金证书,优秀三好学生班长证书`三方协议书,用人单位可录用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是想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另外找工作吗?应该是不可以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④ 我考研成功,把空白的三方协议交给学校了,会不会影响研究生入学后的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啊
⑤ 什么是奖学金协议
就是一个合同! 一个奖学金的合同! 一家企业和一所学校的合同! 企业为学校提供奖学金!需签一个奖学金协议(合同)
⑥ 国防科技生签署的《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是不是具有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一样的约束效力啊
这个签过之后就不用签毕业协议了,毕业后不是到企业5年而是到部队服役!部队是正规化的,最好别违约。因为本人懂其中的详细情况
⑦ 一方撤资,奖学金助学协议仍有效吗
公益性的捐助赠与不能轻易撤销,但是履行捐助赠与是赠与人的经济恶化的,可以。
⑧ 在欧盟可以拿合同和玛丽居里奖学金两份工资吗
,其内容基本是抄欧盟项目书里写的,所以我就直接过来了。
这些消息应该对国内的一些优秀年轻学者有帮助。根据欧盟的规定,中国属于associatecountry,所以中国的科研人员也是可以申请玛丽居里项目的。国内现在基本知道德国洪堡和法国CNRS比较多
⑨ 私企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的合作协议书范本
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费用的支付等等,范本你在网上找就很多了,如果需要针对你们的实际工作情况的条款,最好是请专业人士协助草拟,本人提供协议代写,需收费,如有需要可关注我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