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西南政法大学什么样的本科生具备推免研究生资格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选拨推免生:
(一)德育
1.有正确的价值观,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智育
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逻辑思维清楚,反应敏锐;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3.各类课程考核成绩无经补考或重修及格记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97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其他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或外语语种测试成绩参照此水平标准)。
(三)体育
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合格要求。
第七条 在校学习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满足须冲抵的各类学分的,如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参加本校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已取得的辅修专业课程学分满足须冲抵的选修课学分的,如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第八条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第六条(二)中第3项和第4项的限制,可按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及程序申请破格推荐。
㈡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免试生一般怎么复试啊知道的说说,谢啦!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总分为2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各100分。面试包括外语能力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6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分。面试和笔试及格线均为6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要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推免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3、西南政法大学各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多位研究生导师和工作秘书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要严格推免复试过程监管。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要给考生充分表达的时间。
5、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要按入学初试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笔试复试阶段的命题、制卷与评卷工作。制卷与评卷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6、全体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在面试与笔试现场,导师与考生均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7、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推免生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监办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四、录取
1、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西南政法大学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㈢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经济法专业一般招生102—105人,推免6个。那按这个招生人数它一般会让多少人进入
1.1到1.5比例进去复试
㈣ 急求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政策
西南政法大学08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招办及学校研招委的部署,我校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从即日起已启动。现将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日程公告如下:
时间
地点(沙坪坝校区)
参加人员及工作内容
9月11日-23日
函件
校外(不含西南政法大学)已获推荐资格者提供如下材料:
本科就读学校研招办或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推荐资格函”、成绩单;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科研成果及社会实践等材料、证明。
9月26日14:30
办公大楼二楼
第三会议室
本校获推免生资格者:
告之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
发放《推免生登记表》。
10月8日14:00
办公大楼二楼
第三会议室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研招办提交《推免生登记表》及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表;
填报专业志愿;
确认复试资格,了解复试日程。
10月9日-10日
各学科组的复试安排张贴在研招办展板上。
各学科组进行复试
10月12日
14:00至17:00
办公大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选拔公费生考试(笔试)
10月13日-19日
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信息栏及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张贴栏。
公布接收推免生名单
(张榜7天)
10月22日下午
研招办展板
公布选拔考试的成绩(张榜2天)
10月29日16:00
办公大楼北楼五楼研究生部会议室
签订合同;
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交待网报、现场确认报名事宜等。
★注:①不按时并亲自参加完成上述各程序的具有推荐资格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被我校接收。
②教育部规定:至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③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