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上面的盖章是国家的还是省上的
我去年获得的是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是没有证书的,大多数省份有证书版但是是省教育厅的章权,你要看看你们那个学校所在省是不是发证书。今年我获得是国家奖学金是有教育部的章的,只有这一个奖学金是盖国家的,希望你明年争取获得这个。希望对你有帮助。
2. 湖北科技学院201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
学校网站没有吗,这个一般都要公示的
3. 湖北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啊
5月底就会全发了。我江西的,在过几天就回学校领钱去,不要急,国家不会欠学生钱的。
4. 湖南省2013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发证书吗
国家励志奖学金没有统一证书,只有国家奖学金才有。有些地方省教育厅会统一印制,但更多的是学校自己印制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各校不一。
5. 湖北省2009--2010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
大概要到5月份左右,,不要着急呀,国家不会少学生的一分钱的。放心吧,,一定会发的
6.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规则是什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九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希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使全校师生受到教育鼓舞,强化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热情,营造一种学习上“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7. 2012年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评选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专,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属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8. 湖北中医药大学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湖北中医药大学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院系设置:中医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学院、针灸骨伤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检验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等17个院系。学校共有17个院系、3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
该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湖北省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合格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9. 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
我们学校也没有发 诶 但是武汉有的学校已经发了的 中南财大 武汉理工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还有几个高职都发了的 不过我们学校还没有诶 不过28号搞了 颁奖大会什么的
10. 湖北省政府奖学金是多少
省政府奖学金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标准为3000元;二等奖版学金标准为2000元。(注权:自2005年开始,省政府奖学金扩大了资助范围,增设了省政府助学金,奖学金不再分为一、二等奖。现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学校一次性发放;省政府助学金标准为400元,分10个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