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三峡大学医学院2015年励志奖学金名单什么时候公示
应该在元旦之前。
根据一些同学的提问,我归纳了一下。新生入学报到时主要要准备如下东西、要注意如下事项:
1.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介绍信)、一寸登记照若干张(可以多带几张,以备它用),等等。这些很重要,一定不要忘记。另外,把父母、爷爷奶奶即各个近亲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和职务搞清楚,填下来,到学校要填各种表格,有的表格需要这些信息。
2.钱和卡。上学要交学费和住宿费(分别为每年4500-500元与1000元左右),合计要6000左右(个别专业可能要高些,如艺术类专业)。因为新生出门较少,没有什么旅途安全经验,建议少带现金(但千把块钱还是要带的,以备一些不时之需)。可以在家中先办一张信用卡或储值卡用于交学杂费等。有的学校会给你寄一张卡,让学生把钱存在其中,你可以用这张卡,也可以不用。如果家庭条件还可以,办一张信用卡,把它关联到父母亲的储值卡(如工资卡),每月刷卡后直接从父母亲的卡中扣款,这样的好处是方便、安全。但如果你不想让父母亲知道你的消费情况,可以自己在老家办一张储值卡(让父母亲往里冲钱),然后办一张信用卡与之关联。也可以到学校再办储值卡与信用卡,但这样你父母亲异地往你的储值卡打钱时要付手续费。
3.一般情况下,各个学校都要配发一些学习和日常生活用品,这些东西不是无偿给你的,都要你花钱购买。学校发的物品质量都很次而且贵,建议学校发的东西如果可以不要就尽量不要,能自己买的就别买学校发的,有些生活必需品则可以在离开家时先配好,免得到学校后由于人生地不熟不好买。
4.衣服被褥。你平常穿的衣服,春夏秋冬各季的,都要带,除非学校距你家乡很近或者父母亲有机会出差来学校给你带东西。内衣和袜子至少要两三套,各季的外衣至少也要两套。如果你现在生活的地方和要去上学的城市的地理气象与生活环境是否相似,那么准备的东西和在老家差不多;如果相差太大,就要带些那个城市需要的衣服(例如,如果你生活在北方,但上学的城市在南方,那么太厚的保暖内衣裤就可以不带了)。被褥也是这样,夏天去学校,可以带一床薄被(如毛巾被),厚被子可以自己带,也可以到学校后再买。席子可以到学校根据床宽购买合适的,床单和枕头(枕套)可以自己带也可以到学校再买。
5.洗漱生活用品。要带牙膏牙刷、毛巾、漱口杯、香皂肥皂、洗发水、梳子、手机(看家庭条件)等,以便在途中和到校后就能使用。男生要带剃须刀、女生要带各种女性用品和洗面奶等。至于洗脸盆、晒衣架、拖鞋、雨伞、水瓶、指甲剪、剪刀、小刀、台灯之类的东西就不一定要带了,有的学校会发,就算不发自己买也不贵(这些生活用品到了学校买也很方便,而且到时候和舍友一起去买还能快速缩短距离)。条件可以时,可以带个照相机,为自己和同学照照相,也是人际交流的一种很好方式。
6.学习用品。可以带几支水笔、本子、字典、词典(英汉汉英词典等,包括功能强大的电子词典)、书包(背包)。如果学校没有不允许,你家庭条件许可的话,可以带笔记本。但最好不要带,尤其是当你迷恋上网或者玩游戏的时候,带笔记本会影响你的学习和生活以及和同学的正常交往。另外,还可以预备一些生活中用到的药或创可贴之类,虽然不一定会用到它们,不过等需要的时候随手可以找到也很方便。
7.旅行箱。如果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得钱花不了,不需要买太贵的,毕业后可以买更好的。箱子可以大一些,能装下自己的衣服及平常不是常用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即可。但不要过分大,免得不好携带,到学校在宿舍也不好放。一般以80公分左右长、50-60公分宽为佳。
8. 如果可以的话,带点家乡的特产,不是一定要去给老师,而是给舍友或班上同学吃,毕竟你有四年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越早熟悉越好。
10.如果坐火车的话,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享受学生票优惠。
11.一点小建议:大学学习勇攀高峰,加入社团量力而行,大学社会实践多多益善,尊敬老师有难必问,同学相处宽容大度,大学恋爱不鼓励也不反对。
12.入学测试和体检。有的大学在新生报到后一段时间内,要组织几门文化课的新生入学测试,对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要进行重点核查。如果你考试没有作弊,不要有任何担心。考试范围和难度不会超过高考,考得好坏无所谓。体检也很容易过,除非你有不符合入学要求的重大疾病而且在高考体检时又使了花招,一般是不要紧的。只要你高考时正常体检、正常考试,这两项都没有问题,现在可以放心玩!
当然还有另一种入学考试,那是为各种分班做做准备的,比如英语成绩好的学生分到英语快班。
13.新生军训。大学新生要进行军训,军训一般只有两个星期。按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军训,这是贯彻国防教育法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素质教育、为国家和军队培养造就高素质国防后备力量的重大举措。参加军训可以增进同学友情,应该积极参加。如果身体条件不许可,应该尽早跟辅导员或班主任讲清楚,以免发生意外。
14.宿舍是在你去之前就安排好的,这个不用担心。住宿条件有好有坏,不要太拘泥于这个,主要是要和同舍同学友好相处。不要以为住宿条件差就不能适应,人的适应性是非常强的,而且不太好的生活条件对你以后的成长和工作、生活很有好处,不管你的家庭是多么富有!
15.专业不理想,调换专业。一般学校进校一年后都可以调换专业。调换专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在原专业很难学下去,学校会帮助你换一个好学一点的专业(但一般不是很好的专业,也不是热门专业);另一种是你想换一个你心仪的其它专业,这种时候一般都要由你要转入的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转入,有的学校还要交一笔费用。
『贰』 2016三峡大学奖学金什么时候发
这个最好咨询相关的老师或者辅导员吧,会发的,不用急。
因为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获奖名单、发表彰文件、发放奖学金等步骤,所以会有点慢。
『叁』 三峡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为每年11月30日前。
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三峡大学奖学金发放时间扩展阅读: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评审管理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3、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肆』 三峡大学的助学金什么时候下来
过年后发。一般3月份左右,先发一半,放暑假时再发一半,如果欠学费,直接抵交学费,剩余的达到i卡上。。我们经管学院是这样的。。
『伍』 奖学金是怎么评的,最好有三峡大学的同学回答
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原则》,在本学年中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定:
1、评奖当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
2、《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不及格者;
3、因违规受到宿舍管理部门书面警示或处理两次及以上者;
4、学习奖学金评定者学习绩点未达到3.5或是评定学年中有一门或一门以上的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同学;
5、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者学习绩点未达到3.0或是评定学年中,补考后仍有一门或一门以上的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同学。
奖学金评定,旨在以奖励的形式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大学生努力学习,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陆』 三峡大学外院奖学金评定标准
奖学金评定是根据全班人数的百分比确定的,你们有大学生手册吗?有的话上面会写
『柒』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15助学金发放时间
开学一段时间开始评,评上的话直接进卡,具体时间没有,大概是在等你填完各种表格以后的两三个星期吧
『捌』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第二学期助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下来
一、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第二学期助学金发放时间不固定。
二、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已被学院按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奖励及资助额度
1、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
二等:3000元/人、年
三等:2000元/人、年
四、评选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均按照《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助学金发放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要求及经费下达情况,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行按学年度评比,按学期发放。
六、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的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各学部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和理解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把这一项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关心和关怀的政策落实好;
2、各学部在评选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比结果要求张榜公示;
3、在本次的评选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评;
4、
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原则上应从学院认定的困难学生且上学年度学院优秀学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且专业成绩排名在全专业20%以前,综合测
评排名全专业20%以前,对学院和班级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但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不得低于全专业30%之前。
5、2014级新生不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
6、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校等级奖学金同时获得者,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
7、班级不得截留奖助学金作为班费或安排未获得资助学生平分奖助学金,一经查处,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要 求
1、各学部组织受奖、助学金资助学生认真填写相应申请表格(表格见管理办法附表);
2、本次奖、助学金评比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部将本次评比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3、各类申请表格及备案表(纸质、电子文本)均在2014年12月3日以前交给学部汇总,2014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学生工作部审核评定公示。
『玖』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的奖学金评奖比例是多少
特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比例≤1%
奖学金2500元
一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比例的4%
奖学金1500元
二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比例的7%
奖学金1000元
三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比例的13%
奖学金500元
优秀学生干部奖占学生人数的2%
奖学金150元
单项奖占学生人数的8%
奖学金100元
『拾』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奖学金怎么评定
2015年9月版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为:
第一条参评对象
在我院注册且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奖学金类别及评定条件
一、等级奖学金
(一)特等奖学金(同时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本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无不及格科目,且平均成绩在90分及以上者;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本班级第一名且等次为优秀者;
3、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国家标准;
4、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一、二、三等级奖学金(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本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无不及格者。其中,享受一等奖学金者其必修课、限选课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
2、综合测评等次为良好及以上;
3、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资格线;
4、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单项奖
(一)优秀学生干部奖;
(二)科技创新奖、道德风尚奖、文学艺术奖等;
(三)单科成绩满分。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一、本学年内受纪律处分者;
二、本学年综合测评等级为“差”或“不及格”者;
三、本学年在奖学金评定中弄虚作假者。
第四条各类奖学金的控制比例及额度
特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比例≤2‰,奖励金额4000元
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励金额2000元
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1000元
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13%,奖励金额500元
单项奖:占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金额200元
第五条奖学金评定机构
学院成立评奖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生工作部、教务部门、院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工各学部成立评奖工作小组,其成员由各学部负责组织。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时间
等级奖学金和单项奖评定时间为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时间为:
1、非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初至10月初;
2、本科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评定时间为第四学年(或第五学年)的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专科毕业班为第三学年的5月中旬至6月中旬。
第七条奖学金评定原则及程序
一、评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统一交辅导员处。申请包含申请奖励类别和相关材料。(个人申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如超过规定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
2、各班在完成学年鉴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
3、由学工各学部评奖工作小组,根据奖学金评比条件和综合测评分数高低,严格按比例依名次确定初评名单,由学工各学部核实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对上报名单及特等奖学金申报者的个人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学院评奖领导小组;
5、奖学金评定结果经学院学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
6、在整个评定过程中,学生如对评定过程有疑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逐级向各学部评奖工作小组和学院评奖领导小组反映,各学部评奖工作小组和学院评奖领导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反映问题者作出答复。
第八条表彰形式及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学金经费实行由学院统筹,由学院组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级奖学金和单项奖由学院评奖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核发到学生银行卡。
第九条奖学金的评定结果由各学部负责记入《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学年鉴定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十条本办法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