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所以奖学金及获取资格
华农大本科生奖学金大致分为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一)针对国家和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第一条 评定奖学金时,校内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结合进行。校内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奖。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生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学生。获得“丁颖”奖学金的学生既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学金额为8000元每人。奖励名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
第三条 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学金额为5000元每人,奖励名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励志奖学金这的评定条件至少达到校内三等奖学金的条件。
第四条 奖学金 包括“丁颖”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
学金四个等级,其等级、比例和奖励金额分别为如下:
1 “丁颖”奖学金 “丁颖”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本科生的最高荣誉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生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突出的学生。“丁颖”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丁颖”奖学金证书。
2 一等奖学金 综合排名必须在本年级专业参加测评的学生的1%,奖学金额为3000元每人。
3 二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的比例为12%,且学生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测评学生的13%之前,奖学金额为1500元每人。
4 三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的比例为12%,且学生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参加测评学生的25%之前,奖学金额为600元每人。
第五条 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科技创新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学习进步奖等6项,单项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全部测评学生的1%,奖学金额为100元每人。
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奖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学生班总数的15%。符合先进班集体条件的班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并奖励该班1500元奖金。奖金用作集体活动经费,由班委会管理使用。
(二)、动物科学学院“三仪奖学金”评奖实施办法
一、评奖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在校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奖项设置:
设“学风建设积极分子奖”和 “院风建设积极分子奖”两种,证书1本/人,奖金Ұ2000.00元/人
本科生名额12人,研究生名额3名。
三、评奖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良好,积极要求上进,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平时作风正派, 个人生活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体条件:
2.1本科生申请必需条件:
2.1.1 热爱本专业。有志于将来致力于本行业的发展。
2.1.2 年度综合测评年级排名50%内,或年度学习成绩显著进步。
2.1.3 日常操行良好。
2. 1. 4 在学院学风、院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学院的表扬。
2.1.5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任何处罚等不良记录。
2.1.6 同等条件下,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2.2研究生申请必需条件:
2.2.1研究生课程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2.2.2 在学生党、团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学院以上表彰。
2.2.3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2.2.4 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
2.2.5同等条件下,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参评:
3.1本年度党团组织生活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参加者。
3.2本年度有重修记录者。
3. 3 本年度无故旷课三次以上者。
3. 4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者。
(三)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设立“新华扬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评奖对象:
凡属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在校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奖项设置:
设“学风建设积极分子奖”和 “院风建设积极分子奖”两种,证书1本/人,奖金Ұ2000.00元/人,本科生名额10人,研究生名额2名。
三、评奖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良好,积极上进,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平时作风正派, 个人生活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体条件:
2.1本科生申请必需条件:
2.1.1 热爱本专业。有志于将来致力于本行业的发展。
2.1.2 年度学习成绩年级排名50%内,或本学年学习进步突出同学。
2.1.3 日常操行良好。
2. 1. 4 在学院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学院的表彰。
2.1.5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任何处罚等不良记录。
2.1.6 同等条件下,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2.2研究生申请必需条件:
2.2.1研究生课程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2.2.2 在学生党、团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学院以上表彰。
2.2.3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2.2.4 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
2.2.5同等条件下,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参评:
3.1本年度党团组织生活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参加者。
3.2本年度有重修记录者。
3. 3 本年度无故旷课三次以上者。
3. 4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者。
(四)动物科学学院“湖北三好农业奖学金”评奖实施方法
湖北三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支持教育事业,回馈社会,激励为蚕桑业健康发展而不断奋斗的优秀学生,同时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产学研相结合,实践动手能力强的高级专业人才,湖北三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特在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设立“湖北三好农业奖学金”。现制定奖励实施办法如下:
一、 评奖对象:
凡属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在校各年级全日制蚕学(蚕业资源与生物技术)专业本科生均可申请参评。
二、 奖学金奖项设置“
设“学风建设积极分子奖”和“院风建设积极分子奖”两种,证书1本/人,奖金¥2000..00元/人,共设名额10名。
三、 评奖条件:
1. 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良好,积极要求上进,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平时作风正派,个人生活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2. 申请必须条件:
1) 热爱本专业。有志于将来致力于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发展。
2) 年度学习成绩年级排名50%以内,或年度学习成绩显著进步。
3) 日常操行良好。
4) 在学院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作用,曾受到学院的表彰。
5)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任何处罚等不良记录。
6) 同等条件下,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3.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参评:
1) 本年度党团组织生活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参加者。
2) 本年度有重修记录着。
3) 本年度无故旷课三次以上者。
4) 参与邪恶组织或非法组织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者。
(五)2010年华南农业大学“天科奖学金”评奖实施办法
为了激励有志于献身现代化畜牧业的优秀学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业人才,广州天科科技有限公司在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设立“天科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奖对象:
凡属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在校各年级本科生、动物和水产营养相关专业研究生。
二、奖金设置:
本科生:
“一等奖学金”3名,证书1本/人,奖金Ұ200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11名,证书1本/人,奖金Ұ1000.00元/人
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2名,证书1本/人,奖金Ұ200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6名,证书1本/人,奖金Ұ1000.00元/人
三、评奖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良好,积极要求上进,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平时作风正派, 个人生活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体条件:
2.1本科生申请具体条件:
2.1.1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20%前,一年级英语成绩平均75分以上,其它年级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1.2综合测评德育成绩达21分以上;
2.1.3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2.1.4原则上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优先考虑;
2.2研究生申请具体条件:
2.2.1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达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2.2.2二、三年级要求发表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2.3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参评:
3.1本年度党团组织生活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参加者
3.2本年度有重修记录者
3、3被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者
(六)2010年动物科学学院兴业生物科技奖学金评奖办法
一、评奖对象:
凡属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均可申请奖励。
二、评奖办法及奖励金额:
每年评奖一次,获奖人数占学院总人数的5%(25名左右)以内,每人奖励1000元,同时组织获奖者到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观学习一次。
三、评奖条例:
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热爱动物科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积极参加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具有创新精神。
2、具体条件:
(1) 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20%前;
(2) 一年级英语成绩75分以上,其他年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六级者优先考虑;
(3) 综合测评德育成绩达到21分以上;
(4) 凡符合评奖基本条件,同时满足(1)、(2)、(3)三个条件者可申请;
(5) 原则上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