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学的奖学金怎么分 每种奖学金是多少
奖学金都是按排名决定的。
有的学校单纯只是按考试成绩排名。有的按综合排名,就内是还要算活动啊之类容的。
奖学金分好几等,从一等到三等,还有特等。每一等有多少钱,和每一等有多少人各个学校不同。
一般班级前十名应该是有奖学金的。大学一个班也就三十多人吧。
我们学校一等有1500元.特等有3000元。
加油了,同学。
祝,前程似锦!
⑵ 大学奖学金如何评定需哪几项要求
要拿奖来学金,就是努力,自不管是学习上,社交上,实践上都要努力。每个学校的标准可能都不太一样,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很多的相关性的,下面大致总结一下,你做个参考:
1,成绩一定要好,学习是第一位的,而且是最基础了,不能挂科并且要考到好的名次,这个和中学时的情况差不多我就不多说了~
2,校内活动、院内活动多参加,这样一方面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要院内的老师、同学们记得你,让大家看到你比较积极的学习和生活的态度,也算是是人际关系的一种吧。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成为班级干部和进入学生会。
3,多为班级奉献,做好自己,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关于奖学金,有些学校会存在“拉选票”的现象,我个人是非常反感的,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比较反感,进入大学之后,会发现和中学很不一样,我给你个建议就是“先做人,后做事”,品质的问题不能变。
⑶ 一般大学里每年的奖学金都有哪一些
国家奖、省政府奖、校奖、企业奖
⑷ 大家是如何看待大学奖学金的
大学里的奖学金种类多样,金额有大有小,多至几千几万,少则几百几十,但还是要尽可能去争取,毕竟那是你自身能力的一个体现。
⑸ 在大学期间你有拿过奖学金吗,拿到了多少
大学期间我拿到过奖学金,是因为我的成绩比较优秀,但是不多,只拿到5000元的奖学金,下学期还会继续努力的。
⑹ 大学里奖学金不能同时拿几种吗
不可以。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学校奖学金是由学生处负责进行发放的,学生处制好表格以后报送到财务处,财务处会计进行统计学生的学号,银行卡卡号,开具支票,并送到银行进行发放,而且每个大学发放奖学金的时间不同。
有的学校是每学期评一次奖学金,有的学校是一年评一次奖学金,并且本科和专科的奖学金差距很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每年评一次,各大高校需要在具体的时间上报给国家。
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可向所在国负责留学生派遣的政府部门、相关机构或中国大使馆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4月。
其他专项奖学金申请途径和办法如下:
1、长城奖学金可通过本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2-4月;
2、优秀生奖学金可通过所在学校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4-6月;
3、HSK优胜者奖学金可通过HSK考试主办单位或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2-4月;
4、中华文化研究项目可通过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中国的合作大学、学者随时向CSC提出申请;
5、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可通过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4月。
⑺ 大学的奖学金一般有多少钱
国家最高奖学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普通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上述各类奖学金生学习期限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0元人民币;学习期限不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元人民币。
(7)大学奖学金多吗扩展阅读: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名额分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