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学姐你好,我是扬州大学12级的学生,明天我即将参加朱敬文奖学金的答辩,您能告诉我在答辩是需注意什么吗
苏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条例
《苏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条例》
一、根据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对苏州大学部分优秀学生的奖励专款,特设立苏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
二、凡属苏州大学在籍学生(不包括夜大、函授及带薪学生),品学兼优,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朱敬文奖学金。
1、本、专科学生:该生每学年中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同时在所在系科达到8-12名者。
2、研究生:该生每学年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在国内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鉴定成果者。
三、朱敬文奖学金金额每生每年定为500元。
四、申请朱敬文奖学金需经过下列手续:
1、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推荐并填写朱敬文奖学金审批表。
2、院、系主任签注初审意见后报送朱敬文奖学金委员会。
3、朱敬文奖学金委员会负责审批及发放。
五、本条例根据《苏州大学接受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意向书》有关条款制度,并随意向书条款变动修改作出相应的变动修改,于每学年终结后进行。
Ⅱ 扬州大学奖学金
你好,不会一起发的,朱敬文奖学金是最晚发的,在评奖评优之后次年三月份,学生处对全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进行审核,并提交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经批准后报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会备案,校财务处负责朱敬文奖、助学金的发放。
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条例(修订稿)
第一条
根据“朱敬文教育基金会”在扬州大学设立朱敬文奖、助学金协议和有关会议精神,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朱敬文奖助学金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才,在学习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资助求学期间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其经济困难,鼓励他们战胜困难、努力学习、立志成才。
第三条 朱敬文奖学金分为特别奖学金、普通奖学金和荣誉奖学金三类。
(一)特别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我校二至四(五)年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本科生和非在职的在读研究生。
(二)荣誉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我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广陵学院)二至四(五)年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本科生。
第四条
朱敬文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且朱敬文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不可兼报。
第五条 朱敬文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立志报效祖国;
(二)本科生在评奖学年中,必修课平均成绩须在85分以上,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或本专业同年级)名列前茅,为评奖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三)具备获得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条件的本科生,且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可参加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评比: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各类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或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为学校争得荣誉。
6、获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四)研究生在评奖学年中,学习成绩优秀,各门课程成绩都在85分以上;或者各课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学业和科研工作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可参加朱敬文普通奖学金评比:
1、在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
2、在本学科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方面有一定创新,其成果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具备获得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且为评奖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可参加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评比:
1、在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中对原有的理论或技术有新的突破或创新;
2、其研究成果在国家经济建设或社会管理中获得显著成效;
3、在新成果推广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以上成果必须经过校外有关专家评议或经过有关技术鉴定。
第六条 朱敬文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的研究生(带薪者除外);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立志报效祖国;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三)学习成绩良好,在本学年中必修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特殊困难的学生成绩可放宽至70分),且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所在地平均水平、经济比较困难。
(四)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
1、其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力,致使家庭正常经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给本人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困难的;
2、家庭或个人因意外因素致使经济条件恶化,难以承担本人学习、生活费用的。
第七条 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的指标分配及金额标准
(一)学生处根据朱敬文教育基金会给我校下达的奖、助学金总指标确定各学院奖、助学金指标。其中,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名额原则上按下达指标的3:2比例进行分配;本科生特别奖学金为19名,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为7名(硕、博士研究生至少各有2名),由申报者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二)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朱敬文荣誉奖学金年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朱敬文助学金年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年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荣誉奖学金100名,奖励经费由广陵学院自筹。
第八条 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
(一)学校成立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二)每年九月份,由各学院向学生作评定朱敬文奖、助学金的动员,宣传朱敬文“为国储材、自助助人”的敬文精神,组织学生学习本办法,根据校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开展评定工作。
(三)各学院以班级(或年级、专业)为单位,由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依据上一学年学生素质测评结果及必修课平均成绩,对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条件,按所下达名额提出获奖、助学金的初步人选,交班级学生讨论,再由班主任集中学生意见后确定名单,填写《朱敬文奖学金登记表》或《朱敬文助学金登记表》,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朱敬文奖助学金审批表》,报校学生处。
(四)申报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对照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本科生候选人报学生处,研究生候选人报研究生院,学生处、研究生院分别组织答辩评审后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次年三月份,学生处对全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进行审核,并提交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经批准后报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会备案,校财务处负责朱敬文奖、助学金的发放。
(六)举行颁奖仪式,向朱敬文奖、助学金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原《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条例》终止执行。
Ⅲ 今年今年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有没有发呢
问问学校的教务科。
Ⅳ 扬州大学可以拿几次奖学金和助学金
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条例(修订稿)
第一条
根据“朱敬文教育基金会”在扬州大学设立朱敬文奖、助学金协议和有关会议精神,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朱敬文奖助学金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才,在学习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资助求学期间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其经济困难,鼓励他们战胜困难、努力学习、立志成才。
第三条 朱敬文奖学金分为特别奖学金、普通奖学金和荣誉奖学金三类。
(一)特别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我校二至四(五)年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本科生和非在职的在读研究生。
(二)荣誉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我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广陵学院)二至四(五)年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本科生。
第四条
朱敬文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且朱敬文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不可兼报。
第五条 朱敬文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立志报效祖国;
(二)本科生在评奖学年中,必修课平均成绩须在85分以上,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或本专业同年级)名列前茅,为评奖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三)具备获得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条件的本科生,且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可参加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评比: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各类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或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为学校争得荣誉。
6、获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四)研究生在评奖学年中,学习成绩优秀,各门课程成绩都在85分以上;或者各课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学业和科研工作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可参加朱敬文普通奖学金评比:
1、在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
2、在本学科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方面有一定创新,其成果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具备获得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且为评奖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可参加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评比:
1、在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中对原有的理论或技术有新的突破或创新;
2、其研究成果在国家经济建设或社会管理中获得显著成效;
3、在新成果推广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以上成果必须经过校外有关专家评议或经过有关技术鉴定。
第六条 朱敬文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的研究生(带薪者除外);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立志报效祖国;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三)学习成绩良好,在本学年中必修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特殊困难的学生成绩可放宽至70分),且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所在地平均水平、经济比较困难。
(四)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
1、其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力,致使家庭正常经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给本人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困难的;
2、家庭或个人因意外因素致使经济条件恶化,难以承担本人学习、生活费用的。
第七条 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的指标分配及金额标准
(一)学生处根据朱敬文教育基金会给我校下达的奖、助学金总指标确定各学院奖、助学金指标。其中,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名额原则上按下达指标的3:2比例进行分配;本科生特别奖学金为19名,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为7名(硕、博士研究生至少各有2名),由申报者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二)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朱敬文荣誉奖学金年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朱敬文助学金年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年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荣誉奖学金100名,奖励经费由广陵学院自筹。
第八条 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
(一)学校成立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二)每年九月份,由各学院向学生作评定朱敬文奖、助学金的动员,宣传朱敬文“为国储材、自助助人”的敬文精神,组织学生学习本办法,根据校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开展评定工作。
(三)各学院以班级(或年级、专业)为单位,由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依据上一学年学生素质测评结果及必修课平均成绩,对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条件,按所下达名额提出获奖、助学金的初步人选,交班级学生讨论,再由班主任集中学生意见后确定名单,填写《朱敬文奖学金登记表》或《朱敬文助学金登记表》,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朱敬文奖助学金审批表》,报校学生处。
(四)申报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对照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本科生候选人报学生处,研究生候选人报研究生院,学生处、研究生院分别组织答辩评审后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次年三月份,学生处对全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进行审核,并提交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经批准后报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会备案,校财务处负责朱敬文奖、助学金的发放。
(六)举行颁奖仪式,向朱敬文奖、助学金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原《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条例》终止执行。
Ⅳ 大四学年扬州大学有没有奖学金评定
没有的,大学四年,一共只有三次拿奖学金的机会,大四上学期发的是大三学学年的奖学金。我也是扬大毕业出来的,大四那年拿过大三学年的奖学金
Ⅵ 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什么时候发
朱敬文奖学金是最晚发的,在评奖评优之后次年三月份,学生处对全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进行审核,并提交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经批准后报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会备案,校财务处负责朱敬文奖、助学金的发放。
设立朱敬文奖助学金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才,在学习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资助求学期间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其经济困难,鼓励他们战胜困难、努力学习、立志成才。
Ⅶ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费
2020年扬州来大学广陵学院学费自
学费: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本科专业17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收费同其他普通学生,赴美交流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费,美方学费按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7)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扩展阅读:
奖、助、贷学金
1、奖助学金: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 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 700 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生、校长奖学金 6000 元/年·生。学院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擎天柱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100 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300 万元。
Ⅷ 扬州大学
1.社会发展学院(社会科学部)现设有哲学、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档案学、社会工作等5个本科专业,并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哲学课程群》是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课程群,《中共党史》是江苏省普通高校一类优秀课程 ,《中国现代史》是江苏省二类精品课程。历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校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历史学专业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分别有50多年和40多年的办学历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中国近现代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史学理论与史学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教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是校级重点学科,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古代史、中共党史、政治学理论、伦理学等研究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学院拥有一支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127人,其中专任教师118人,有教授19人、副教授58人,博士(含在读)37人,硕士(含在读)60人。
学院现有本科生769人,硕士研究生103人,设有国家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院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
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术研究。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清史工程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等4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发表重要学术论文500余篇,获得省部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近40项。
学院设有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心、中韩文化暨崔致远研究中心、伦理学研究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扬州大学佛学研究所等校级研究机构,有江苏省档案人员培训中心和档案与信息管理综合实验室。院资料室有藏书10多万册,长期订阅专业期刊、大学学报150多种。
学院具有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坚持学术报告制度,加强学术交流,经常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院举办高层学术论坛,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学院还发挥自身独特的专业优势,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在师院,美食街上,不是也叫扬师院,是在那个校区内,那个校区原本叫做扬师院而已。
3.自考不清楚,努力就不难过啊。
Ⅸ 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多少钱
2000
Ⅹ 扬州大学好不好考
扬州大学在综合性大学里,全国排50几呢,你要考到你们省的一本分控线以上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1992年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扬州大学的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建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后成为南通学院的一部分)。原江苏农学院和扬州师范学院便是在南通学院农科和通州师范学校文史科的根基上发展起来的。参与合并的其他4所高校也均有50年以上的独立办学历史。距今106年历史了. 扬州大学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3900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53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6000人。现设有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兽医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和公有民办的广陵学院等27个学院,94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建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4门国家精品课程,1个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被列入国家级实验区。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全校现有教职工4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05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11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7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9人,博、硕士生导师800多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5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133个、博士专业学位1种、硕士专业学位6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1个,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9个,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3个,省级研究院1个,科学研究机构81个,教学实验中心37个。学校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00多项,全校年科技经费1.3亿多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位居全国高校前40名、江苏高校前列。“九五”以来,共有300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其中,由中科院与我校共同完成的“转基因山羊体细胞克隆山羊”成果被评为1999年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之首,由我校参与完成的“水稻第四号染色体精确测序”工作被评为2002年中国十大科技进展头条新闻,3项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2年以来有2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技开发与成果推广成绩同样喜人,学校的“农科教结合”工作已形成了以苏北基地为中心,辐射苏中、苏南的格局,在服务“三农”方面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对外交流活跃。校园占地面积43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22多万平方米;8个校区位于市区中部,首尾相连。全校固定资产总值16.7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2亿元,图书馆藏书325万册。拥有实验工厂、实验农牧场、动物医院、附属中学等一批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以及设备完善的临床医学院。学校注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10多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包括接受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和招收港、澳、台学生的资格。 学校牢固确立科学的人才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近五年,学校资助学生科技创新课题660多项,学生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奖900多人次;学校连年被评为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同时被中宣部、教育部等14个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校园歌手大赛,全省大专辩论赛、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中的精彩表现,陈玘等一批高水平运动员在奥运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国内外体育赛事中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示了我校青年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综合素质。学校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大学生成长成才激励、服务、保障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孝廉奖学金、中行奖学金、中国移动助困奖学金、校友助困奖学金等数十种奖学金;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在内的济困助学帮扶体系。学校坚持“保证基础、加强服务、突出指导、开拓创新”的指导思想,建立了“领导主抓、中心协调、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就业工作机制,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显著,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7.86%。学校连续五年被表彰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合并办学10多年来,学校走过了一条“联合-合并-调整-提高”的改革发展之路。建校之初,我们走的是联合办学的道路;从1995年上半年起,学校由松散型联合转变为实质性合并。1998年,学校按学科群重组了13个二级学院。2002年之后,基于学科建设需要的原则,学校又进行院系的局部重组,学院数由原来的15个增加至27个,构建了扁平化的组织体系,减少了管理层次,理顺了内部关系,提高了运行效益,为学科、专业建设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空间。学校各项事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态势,学校连续三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学校”,校党委先后被江苏省委表彰为“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承传历史辉煌,谱写改革华章。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的扬州大学,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被中央领导同志誉为“高校改革的一面旗帜”。2005年5月,扬州大学召开了第一次党代会,认真总结合并办学经验,全面规划未来发展蓝图,确立了“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的目标,努力实现由“大校”向“强校”、由“改革名校”向“质量名校”的新跨越!在新的征程中,扬州大学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发展内涵,努力构建和谐学校,阔步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