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推免研究生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每年推研的时间为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时间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开始。
一般有两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各校各学院的推免生资格评定条件不一样,有加分的细则,如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一般成绩排在前面就可以了(排名多少要看就读学校当年的推免生名额有多少)具体可查询各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每年的推免生产生办法。
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自荐信
3、导师推荐信
4、成绩单
5、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7、有的学校要求英语水平类证书(如四六级、托福、GRE等成绩)
Ⅱ 求今年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工作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研究生生源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我校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纪委、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及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研究生处,具体负责全校推荐免试生工作。
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和有关研究生导师组成。
二、基本原则
推荐免试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严格制度管理,最大限度地选拔优秀人才,以加强我校的学科优势,促进学科建设的持续发展。
三、推免候选人的条件和要求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免候选人的选拔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对口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推免候选人应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3.0 ;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综合排名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竞赛一、二等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需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申请推免候选人者应诚实守信,一旦被批准接受,不得以报考公务员和其它学校研究生、参加就业等理由提出放弃。
四、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学院向毕业班本科生公布本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
2.符合推免候选人条件和要求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连同学习成绩清单(由教务处提供并盖章后有效)、获奖证书原件有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推荐领导小组审核。
3.学院推荐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免试生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思想政治表现,获奖证书复印件、文化课成绩表、绩点等),根据《200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所分配的名额按1∶1.2比例拟定推免候选人名单,按同专业同年级中综合测评结果确定学院综合排名,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推免名单,收集反馈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院推免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4. 推免候选人向所报考的本校各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提交《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由接收学院组织专家对推免候选人进行复试。复试办法参见《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08〕4号)所制定的办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 接收学院组织推免候选人在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6.推荐学院的《学院推免生情况汇总表》、政治考核表;接收学院的《考生申请表》及推免候选人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应于9月25日前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7.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候选人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和宣传栏中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时上报省考试院。
五、有关事项
1.各学院对推荐免试生工作要高度重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秉公办事。
2.各有关学院须按规定日期上报推荐免试生名单,逾期未报,视作自动放弃。
3.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必须办理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手续,否则不能录取;同时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推免资格。
4.推免生在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
(2)受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或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
附件:1、2009年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方案
Ⅲ 硕士推免生还可以参加统考吗
推免生落选了,没能直接复试过关被目标院校录取的,且填写推免生调剂志愿之后依然没有被录取的,可以参加统招的研究生考试。与其他非推免生一样,需要经过初试再复试才能考上研究生。
一般说来,推免生都是能被录取的,基本上没听说过推免生参加统考的,所以教育部也对拟录取的推免生作出了不再参与国家统考的规定。
Ⅳ 浙大保研的条件
2016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
3.外语水平优秀,其中申请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申请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80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名额分配及申报流程
光华法学院2016年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19人左右,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43人左右,其中法律硕士(法学)8人左右,法律硕士(非法学)35人左右,直博生8人左右。上述名额均含校内、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18日将审核结果通过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给全体申请者。
申请人须于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校招生学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若之前未在浙江大学“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的,请申请人于9月28日与29日两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学院将再次审核申请人情况,十月初公布第二批同意给予复试资格名单,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学院在复试后,在网上对所有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二)直接接收的免试研究生
本年度光华法学院国际夏令营中学术能力测试为A等的学生,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予以直接接收,具体操作方法及时间安排与本院保送生一致。上述同学在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并取得本校推免资格后,请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在9月29日12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
(三)其它免试研究生予以复试的资格条件
1.光华法学院国际夏令营学术能力测试为B等,且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复试资格;
2.申请科学学位硕士生、法律硕士(法学)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应为国内重要法学院校且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法科学生;
3.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原则上应为国内211高校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学生。
(四)复试流程
1.9月25日上午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进行签到、材料复查。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112室。
2.9月25日下午参加笔试,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曾宪梓楼203。
3.9月26日上午公布复试名单、抽签,进行面试,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203。
(五)复试内容
1.笔试: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法学)、直博:法理学和民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笔试。
2.面试:
(1)外语面试(口语)
(2)专业面试。
其他院系保研条件,可在http://yz.kaoyan.com/zju/tuimian查询。
Ⅳ 研究生考试中:拟招收推免生,招生名额内不限人数 什么意思
招收推免生的人数不限制(最多可以达到招收的总额)。就是其他朋友解释的那样 更加具体。
但有些单位规定免推生占招收人数的50% 等等 规定
Ⅵ 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可以改专业吗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和招生单位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公平竞争的招生环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单位(推荐高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招生单位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各推荐高校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要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考生在关注推免名额的同时,还要关注推免生遴选办法。
二、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推免生可自主决定报考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高校不得限制。
三、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2015年起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这是两项重大变化。也就是说,推免生可以自主决定是报考学术学位,还是报考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是与上一条“保障考生自主报考”相关联的措施。
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推荐高校和接收单位推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需要公示公开的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包括: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这些也是考生最关心的信息。
五、调整优化工作程序。2014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六、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各推荐高校应在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各招生单位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在接收阶段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招生单位要将招收推免生章程、专业目录以及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教育部建立“推免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这是推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推免服务系统规则,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各个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没有先后顺序。考生报考时,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导师五个条件完全相同,作为一个志愿;五个条件中任意一项不同,均作为不同志愿,各自占用一个志愿指标。
七、加强规范管理。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分别是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推免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本地区推免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招生选拔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对招生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Ⅶ 什么是拟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
就是计划(或者准备)接受的免试的研究生名单,但还没有最终确定名单上的这些人要不要免试。主要是用来公示的,一般在名单上就基本确定是免试的了,贴出来就是走了形式。
Ⅷ 什么叫拟招硕士人数,包括推免的吗
拟招硕士人数一般指的是招生计划,一般含推免的,但有时候面试时会有超出招生名额的情况,学院可以申请超额招生。
Ⅸ 研究生报送的时候要求“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是什么意思谢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全国56所大学设置研究生院,目前仅部属高校获准设置。研究生院是指一种高等教育的院系建制,体现了一所大学相应的教学规模、科研实力等指标,1978年国务院批准中国科技大学率先成立全国第一个研究生院,2000年9月正式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开设研究生院的大学保送研究生比例为20%,而没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保送比例一般不超过10%。按照教育部《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高校设立研究生院必须经过教育部的批准。与研究生院相类似的建制还有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研究生部等,但这些都不是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2006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其他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2%确定,其中初次开展推荐工作的高等学校,前3年每年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确定;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
教育部要求,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招生单位拟接收推免生数量应通过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各招生专业一般均应留出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
在2008年的免试生接收工作中,部分高校增加了推荐免试生数量,比如,北大2008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数量将增加7%,其中理工科院系接收比例约占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至80%,其他院系一般不低于50%。中国政法大学预计接收保送研究生名额占教育部分配给该校研究生招生总名额的30%,比去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另外,有的高校则扩大了接收校外免试研究生的比例,比如,清华大学明确表示,将增加接收外校推荐到清华免试读研究生的学生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