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推免资格是什么有什么用一般条件是什么
推荐免试读研是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直接读研的行为。推免时间为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想要去自己满意的地方,7、8月份联系也不算早,大三下学期也恰当。
那么推荐免试有什么条件:
第一个肯定必须满足的拥护共产党领导,品德高尚等。
第二个是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申请表2.个人陈述3.专家推荐信4.成绩单5.有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的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件等7.有的学校要求英语水平证书。
然后具体的选拔程序是这样的:先由应届本科生本人按照推免条件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或工作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研究生,向研究生单位提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申请;接收单位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书;复试合格者,发送接收函。
以下是注意事项:
1.推研最基本的要求是具备推研资格
关于此项资格要求,要尽快联系辅导员或者系里老师,因为可能每年会有变化,最终确定可能到9月初才公布。以往的说明也是对于自己有参考意义的。
2.如何找到自己喜欢的导师或者方向
这个是多早都可以进行的准备工作,现在各个大学网站都会有导师信息,找到具体目标仔细浏览肯定有收获。
3.如何与老师联系?
到了这一步千万不要犹豫,直接e-mail或打电话都可以。像导师介绍自己的情况,表达自己对老师的研究有兴趣,询问能不能读研等问题。这一步很关键:秉承着胆大、心细、礼貌、广撒网的原则行事。
2. 新研究生推免制度改革下如何择校择专业
今年起,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不再设置留校限额。8月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京华时报8月5日)
推免新政对推免考生应该说是利好,因为这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而扩大学生的选择权,是我国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学生的选择权扩大能否变为现实,还需要高校在招生录取中,消除对推免生的身份歧视,秉持公平、公正地录取理念。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能再限定推免生必须报考本校,或者以报考本校作为前提给学生推免资格,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因此可自由选择接收推免生的学校。另外,根据新的推免政策,获得推免的学生,可自由选择学术硕士、专业硕士,不再限定必须是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国家也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给学硕、专硕平等的竞争空间。
而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取消了留校名额限制,但招生自主权掌握在招生学校,如果招生学校把更多的招生机会给本校推免生——对应取消留校限制,学校也没有了招生本校学生名额的限制,以前的留校名额限制,还有防止近亲繁殖的考虑——那么,教育部门想给学生更多选择机会的初衷会落空,一校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之后,可以自由报考其他高校,可如果其他高校青睐本校学生,这些学生也难获得录取机会,对于名校来说,更是如此。
在研究生推免中,各校的情况各不相同,一些非名校往往想以名额限制留住本校优秀学生(学生不愿意留在本校则不给资格),名校则认为名额限制防止他们招到更多本校学生(学生都愿意继续在本校读研);往往非名校学生抱怨本校设置留校障碍限制申请其他高校,而名校则抱怨留校限制使老师要招更多本校学生的想法无法实现。
所以,取消留校名校限制,是扩大学生选择权,还是助长大学近亲繁殖,就取决于大学招生是否能消除学校歧视,给每所学校的推免生平等的机会,如果研招单位更倾向于录取来自本校的学生,那么外校学生的机会就会受影响,结果还会是本校招收本校的推免生多。简单地说,按照推免新政,北大、清华有可能招更多的本校推免生,留给其他学校的机会会减少。这是不得不考虑的推免新政的负面影响。
而取消学硕和专硕限制,在目前的办学情况下,可能会是学硕一枝独秀,更多学生会倾向选择学术硕士,不能被学硕录取,才会转到专硕,因此推免中学硕的竞争会比以前更急激烈,要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学硕、专硕,还需要大学提高专硕的办学质量和地位,不能让专硕是低于学硕一等的研究生教育。
笔者更关心的是通知提高的另一点,即教育部推出了“推免服务系统”,要求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不清楚这是否意味着一名考生能同时获得多张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如果能在推免中,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大学,这样的话,学生会有更多选择机会,学生关注的将不是被一所大学录取,而是在被大学录取之后,再比较学校、专业进行选择,这会促进大学把精力用到办学上,用教育质量、教育服务来吸引生源,而不是在录取承诺上做文章。
为防止各高校违规抢生源,教育部的通知明确要求,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但有的高校还可能会提前做一些动作,比如通过夏令营等方式,给学生如果报考本校推免生即录取的承诺(其实已通过这种方式把学生确定掉),最终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就变为一个形式。要让学生理性选择学校、大学规范招生,期待推免服务系统的“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是学生和学校双向多选,学生可自由申请多校、获得多校录取。这将带来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全面变革。
3. 推免研究生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每年推研的时间为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时间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开始。
一般有两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各校各学院的推免生资格评定条件不一样,有加分的细则,如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一般成绩排在前面就可以了(排名多少要看就读学校当年的推免生名额有多少)具体可查询各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每年的推免生产生办法。
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自荐信
3、导师推荐信
4、成绩单
5、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7、有的学校要求英语水平类证书(如四六级、托福、GRE等成绩)
4. 厦门大学推免研究生条件
申请条件
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者,由我院审核确定后,可参加推免复试考核: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国家高水平大学或国家重点大学2020届应届毕业本科生。若申请者所在法学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或在教育部第四轮法学评估中位列B+及以上的,或“双一流”名单中的一流学科,亦可申请。
3、申请人本科专业的要求为:
(1)法学硕士各专业:不限专业。若本科专业为非法学,须修习法学双学位。
(2)法律硕士:
法律(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法律(非法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不得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或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者(如已在重要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等)。
若申请者在报名资料中提供了公开发表的论文,我院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使用查重软件认真审阅检查论文是否存在抄袭或剽窃等情况。若存在抄袭或剽窃等情况,则取消该生选拔资格。
5、外语水平较高,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有相当的外语水平证明。
6、在校期间无违纪表现或未受过处分。
5. 重医本校研究生推免的条件是什么啊还需要考试吗
成绩好像是专业的前10%-20%,无补考重修记录,英语6级,这是基本资格,你联系你想报考的老师,看他收不收你,然后就是考试,但是不是考专业知识,而是考《综合能力测试》,就跟公招那些一样的,专业英语,还要进行一个面试,最后确定人选,今年是120个人,刷了很多人下来,好好准备把。
6. 推免研究生的具体流程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如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6月-8月 具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陆续发布保研办法或者保研简章。
2、8月-9月 考生按高校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寄送给高校。
二、笔试面试
1、9月-10月 院校组织笔试面试。
三、录取
1、10月 院校发布预录取通知。
2、10月-11月 被预录取者参加考研报名。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统考报名时间内(网报为10月1-30日,现场确认为11月10-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一般在第二年的6月,院校会寄送正式录取通知书。
学生所需具备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该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7. 研究生推免怎么联系外校
关于推免么,首先你学校有名额,一般非211不容易推免过来,名额超级少。学年第一也许有机会,第二都够呛,除非你参加夏令营。。。不过,夏令营要求211以上。。。当然了,考研就随便了,什么学校都行!推免生,一般情况下和正常考生一样应该看书,免得保不上了,信心受挫,就在也考不上。 关于推免,学校给你名额,大工接受你,你直接来复试面试。过了之后就录取了,你不必参加研究生考试!!
8. 有谁知道民大的研究生推免条件
可以去学校网站看一看
有没有研究生推免条件要求
一般都有说明的
9. 上海师范大学保送研究生的要求
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等。
申请基本条件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专导,品德良好,遵属纪守法;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申请人须已经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推免生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其他专业的推免生,原则上要求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9)研究生推免要求扩展阅读:
保送研究生要求规定:
1、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月600元),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为3000元)。同时可获得一次性生源奖学金,部分优秀高校的推免生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者,入学后给予6000元奖学金,其他推免生给予4000元奖学金。
2、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者,可以和校研招办联系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处理。
3、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德为先,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10. 研究生推免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学习前几名才可以
教育部文件,研究生推免就是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入学。你们学校有一个评分体系,主要是按照成绩+科研加分+额外加分综合排名,然后通过学校考核之后获得保研资格。一般来说按照学院推免名额来说,都是前十名。
文件如下
教育部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单位(推荐高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招生单位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
各推荐高校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要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
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推荐高校和接收单位推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调整优化工作程序
2014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六、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各推荐高校应在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各招生单位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在接收阶段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招生单位要将招收推免生章程、专业目录以及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七、加强规范管理
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分别是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推免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本地区推免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招生选拔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对招生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5日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