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大学土木学院每年内部保研的名额占多大比例
难度相当大,湖大的土木全国前几的,你有多少东西要补啊。不过有志者事竟成,但是你也要做好失败的打算,和考虑好自己承受的底线
2. 明天就要参加湖大保研面试了
这个我知道,基本上都是搞关系的,之前我妹妹考中南大学的研究生,直接托专人送了一瓶酒,也就一属千块钱,但是那个导师没要,就一起吃了个饭,最后还弄了个全额奖学金,学院全免,所以你懂得啊,你如果没有关系,就去学校找到导师的办公室,天天在外面蹲点,就是跟老师认识一下,打个照面,让他知道你的诚意,不需要贿赂的啦。你的诚意到了就好,不过你既然是保研,就直接让你的老师打个电话就好了,这种事情我见得多了,
3. 湖大电气专业保研难吗
因为今年没有公布初试成绩的排名,所以湖大电气最终的录取名单里也看不出对应的初试的成绩。只知道前一年的学硕招9吧人(含保研三四名),而复试时听一个同学说有一位三陆0分左右(学硕)的人自己查得的排名是陆0多名,因为湖大电气的复试满分是贰四0,最终综合排名是按初试成绩直接加复试成绩的总分来排的,所以最后会有些三50分左右的逆袭,但是湖大电气学硕一般只要能来复试就能调剂。而专硕呢只知道今年招陆0人,其中初试三漆0排陆0多名,今年湖大电气专硕比较火
4. 我想问问关于湖大保研外推
是的。外校接收你是你保研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最重要的条件是你必须拥有本校外推保研的资格,通过本专业前三个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教育部给各个高校下放的保研名额,确定推荐人数。如果本专业分配到两个外推名额,你的综合排名一般必须在前三名才有可能有外推资格。这其中也有其他情况,比如前几名有六级没过的,或者不想保送本专业的,名额都会向后推,所以你应该注意关注本校的教务处网站,在九月初就会有相关政策的文件下达。祝你成功。
5. 如果本科湖大,那么争取保研名额有什么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的高校201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6. 想问一下湖大今年计算机考研专业课,保研情况以及历年复试线!万分感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下面是方向)
01 计算机科学理论
02 先进计算技术
03 计算机网络
04 嵌入式计算系统
05 计算机应用
06 网络与信息安全
07 生物计算与生物信息处理
08 智能信息处理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以下可任选一组:
③301 数学一④866 计算机专业综合
③610 数学分析④813 高等代数
复试专业课
F1003 计算机网络、F1004 操作系统、
F1005 数据库原理任选一
关于保研人数及复试线的话可以参考http://ccc.hnu.cn/index.php?option=com_frontpage&Itemid=1,这是该院的网址,可以找到这两年拟录取研究生的那个公告,可以看到保研的人员名单,以及录取的名单和各自对应的分数。
据我所了解,湖大计算机这几年都没招满,有一部分人还需要从其他院调剂过来,所以,你若想考湖大计算机的话,我相信只要认真复习了,可定可以进的。
祝好运~!
7. 湖北大学保研
不可以,湖大原本是有资格保送的,但是湖大不愿意,它觉得人才流失了,所以不愿保送,说什么有实力,自己考。
8. 湖大车辆工程本校保研条件,考研率.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健康测试标准。
3、在读期间修完与本专业教学计划进度相应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补考、重修、改选(文化素质教育系列选修课程,即公共选修课,下同)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1门次。
4、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75分,其中高考艺术、体育类的学生不低于425分(表演专业、体育专业的学生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低于67分);或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第一外语为日(俄)语的,全国大学日(俄)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笔试成绩不低于75分,口试成绩及格;日语专业的学生,全国高等学校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82分。
5、满足上述必要条件的学生,根据下达的推荐名额,按照以下原则和公式计算加权平均成绩并以此对被推荐人选排序。计算加权平均成绩的公式如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在计算课程(包括学生在转专业或退出李达实验班前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其中由于补考、重修而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统一以60分计)时,文化素质教育系列选修课程(开放实验除外)、专业任选课程不计算在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内学生,录取时达到湖南大学当年投档线,因故未出国而转入相关学院学习的,在满足上述必要条件时,由各学院组织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考核认定后,可参与被推荐人选排序。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排序相同时,可以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国家三等奖、国际三等及以上奖励;
(2)两次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3)两次获得校专项奖学金;
(4)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标兵或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5)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68分,或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97分,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及以上奖励。
(二)特长条件在校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符合本规定基本条件第1、2款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补考、重修、改选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1门次的限制。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具体以每年公布的学科竞赛的统计范围为准)中的学科竞赛的统计范围内的学科竞赛一、二等奖(限一等奖推荐3人、二等奖推荐1人),其中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仅限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一等奖或最佳辩手奖或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等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报表》之外的单学科高水平竞赛的主要完成者,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推免工作小组专题报告,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在校期间有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每个项目最多推荐2人),或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序前50%以内,经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题报告、学校组织统一考核,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作为特殊人才选拔,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在学校校园网的教务系统中进行公示。
在校期间,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序前50%以内,且TOEFL成绩(两年有效)不低于100分(非英语专业学生)、105分(英语专业学生),或GRE成绩(五年有效)不低于1300分且作文成绩不低于4分,或GMAT成绩(五年有效)不低于570分,或雅思成绩(两年有效)不低于7分(且英语专业学生的写作不低于6.5分),或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成绩不低于370分,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在本校考点取得,两年有效)合格 (外语专业学生除外),经所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推荐,学校组织统一考核,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批准,可作为特殊人才选拔。
(三)其他条件
1、从文艺特长生中推荐的候选人,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排序前25%以内,其他条件原则不变。
2、从体育特长生中推荐的候选人,本科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已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所要求的外语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其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项目国家级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每个奖项限2人),或获得单项国家级前三名的队员(体育比赛获奖的等级及名次由体育学院认定),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补考、重修、改选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一门次的限制。
3、李达实验班、本硕连读班学生的推免,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学校另行规定;拟担任辅导员的推免生选拔,在符合基本条件第1至第3款的前提下,由学校另行规定。二、推免名额推免名额包括基本名额和专项名额。基本名额(包括校内资格人数和校外资格人数)遵照重点保证博士点和生源不足学科与专业的原则,按毕业人数比例下达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基本条件”和“特长条件”进行推荐。专项名额只接受“其他条件”的推荐。在对外推免时,应遵循人数等额交流的原则。
三、推免程序
(一)各相关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自愿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必须注明所申请的免试硕士生是校内资格还是校外资格(只能申请一类,不得兼报)。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工作。我校无校内免试硕士生接收名额(无相应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以及研究生招生时受限的外语小语种学生,只能申请校外推免资格。申请综合素质推免的学生干部只能申请校内推免资格。
(三)所有推免候选人都必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具备被推荐的资格。
(四)学校尊重各学院的自主权。各学院在分配的基本名额中,根据本办法的推荐条件,按照学生填报的校内资格、校外资格,分别择优确定满足基本条件和特长条件的人选,并张榜公示。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提供其他条件候选人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鉴定、专业排名、获奖等材料并进行初审,然后将材料分别提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体育学院审核,并与基本名额的推荐人选统一公示,学校再根据专项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五)教务处依据学院的意见,签署同意对外报送推荐材料的意见,对外交流的学生最多只能向3所学校递送材料。学生申请对外报送推荐材料时,应书面向教务处提交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放弃校内接收推免资格的报告。
(六)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公示推免生录取名单。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行文公布的名单为准。推免生名单一经公示不得更改其校内、外资格。推免生的推荐学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并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校外资格最终未被外校接收者除外)。
(七)学校向获得校际交流免试硕士生资格(校外资格)的学生提供资格证明一份。被推荐到校外学习的学生,须按时将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签章的书面接收函原件(或传真)送至教务处,否则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
(八)允许各学院1-2名经推荐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校内跨学院、跨学科学习。在此基础上学校鼓励校内交流、学科交叉,对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等基础学科实施一定范围的校内联合培养(限交流到其他需要基础学科支撑的理工科学院,重点学科专业优先接收)。
(九)学生被推荐后的政治表现或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达到毕业要求条件者,由所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报请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学生的推免资格。四、推免工作应严格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对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员的责任。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07]28号)同时废止。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