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班里是第一名,审核通过的可能性高吗,因为申请信息有点虚假,会很严格吗
励志奖学金要求贫困证明,如果比你排在前面的人都没有贫困证明的话,你自然就申请上了。
⑵ 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填写错误,通过学校审核了,会被教育局刷下来吗
楼主最后申请到没呢?我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填的一等奖学金变成‘其他’了,系上已经提交了🙈
⑶ 请问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查严格吗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只能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需要有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
贫困生界定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乡、镇、街道盖章的《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填写《贫困生消费情况调查表》→交班主任初审(班级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调查其表格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意见不需向本人反馈)→学院审核→贫困生名单公示→贫困生建档→报学生处汇总。(个别特殊情况,可不公示)
⑷ 国家励志奖学金已经通过学校的审核了,差不多可以拿到钱了吗
国家励志奖学金已经通过学校审核了还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一般情况下学校审核通过了都没有问题,拿到钱是迟早的事。
⑸ 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严格吗 我的申请表上家庭人均收入和贫困申请表没对起来就交了,会不会取消资格啊
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严格吗? 我的申请表上家庭人均收入和贫困申请表没对起来就交了,会不会取消资格啊
这位知友,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是很严格的,只要您据实填写,基本符合条件,就不会取消资格,请您放心!
⑹ 国家励志奖学金过了辅导员审核还会被刷下来吗
看学校政策,去和导员套套近乎
⑺ 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局都审核什么啊,那么多获奖人,要给他们的成绩一一核实吗那该多耗时间啊我填写申
励志奖学金的发放不是你想的那样~获取奖学金的学生由各班老师根据 学生申请,老师根据真实情况列表上报给学校,学校审核后上报给 教育部门,一级一级的上报给省 教育厅,在由 教育厅 酌情审批。
⑻ 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贫困认定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在学校进行贫困认定,如果没有在学校认定,是不可以领到国家励志奖学金。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在学校进行贫困认定。
2、国家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贫困生的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如果没有进行贫困认定,学生在学校表现突出,且达到学校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是每学年8000元。
(8)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严格吗扩展阅读:
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置的原因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置的原因:
1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6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励志奖学金
⑼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规则是什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九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希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使全校师生受到教育鼓舞,强化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热情,营造一种学习上“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⑽ 在线等,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方面审查严格不严格,自己交上去有点水分,碍事吗
水分有多少啊。成绩不是学校那边就有记录的吗?那个不是要审核的。如果你真的不够的话肯定上不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