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求高手帮忙写一分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书,救急~
第一条 社会奖学金指由校友、企事业单位及友好人士在本校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条 社会奖学金分为院级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面向一个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为院级奖学金;面向两个或以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为校级奖学金。
第三条 社会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办法(包括申请奖项、面向专业、申请条件、人数、奖励金额)按学校与校友、企事业单位及友好人士签订的奖学金协议执行。
第四条 校级社会奖学金分为如下几种:
(一)刘嵩俊奖学金
1.设立单位:刘家奖学金基金会
2.设立宗旨:促进祖国高等教育事业,鼓励品学兼优和急需经济援助的学生努力学习,勤勉上进。
3.评选对象:西安理工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4.获奖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行为,并能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表现优秀者;
(2)一年内无重修记录且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3)一年级新生高考分不得低于本校在陕西省首批招生的录取线,第—学期无重修记录且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4)二、三年级学生外语CET-4级考试必须一次性达标;
(5)曾获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获各类单项奖励。
5.评奖程序及要求:学校成立“刘嵩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长助理石文渊任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办负责人组成。获得“刘嵩俊奖学金”的学生在申请其他奖学金时不受影响,且不对设奖人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刘嵩俊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员核对成绩,所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报评审委员会审定。“刘嵩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每年评审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将审定名单、成绩单及操行评语等向刘家奖学金基金会书面报告。
6.奖励名额及金额:每年5人,金额250美元。
(二)联想奖学金
1.设立单位:联想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2.评选对象:本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并适当向贫困家庭优秀学生倾斜。参评学生为我校本科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3.联想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体育锻炼达标;
(2)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3)本科生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研究生达到六级水平,具有较强的会话及写作能力;
(4)在计算机硬件应用及相关领域有成果者优先考虑。
4.评选人数及名额分配:由联想集团确定。
5.评定程序及要求: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普通奖学金评选程序和设奖单位要求评定。
(三)松下电器育英基金
1.设立宗旨:本项奖学金由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通过中国日本友好协会向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捐赠而设立的,旨在奖励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以资助他们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刻苦学习、发奋成才。
2.评选对象:二、三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
3.评选条件:
(1)品行优良,综合测评成绩为优秀;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连续两个学期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4)家庭经济困难。
4.奖励名额及金额由松下电器育英基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5.评定程序及要求: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普通奖学金评选程序和设奖单位要求评定。
(四)镇泰奖学金
1.设立单位:香港镇泰集团
2.评选时间:每年9月
3.评选对象:西安理工大学在校家庭贫困的优秀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获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体育达标;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奖项者优先考虑。
5.获奖名额及金额分配由镇泰集团确定。
6.评定程序及要求: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普通奖学金评选程序和设奖单位要求评定。
(五)江都奖学金
1.设立单位:江苏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评选对象:本奖学金用于奖励西安理工大学家庭贫困的优秀本科学生;
3.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体育成绩达标;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热爱社会公益事业。
4.获奖名额及奖金分配:每学年奖励50名学生,每人2000元。
5.评定程序及要求: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普通奖学金评选程序和设奖单位要求评定。
(六)唐仲英奖学金
1. 设立单位:美国唐仲英基金会
2. 设立宗旨:鼓励和帮助西安理工大学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鼓励大学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关心社会,学有所成,报效祖国。
3.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服务社会,勇于奉献;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5)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杂费或生活费 (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五个名额除外);
4.评选范围:各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年级本科学生。
5.评选名额及金额:每年从一年级学生中评选出20或30名获奖学金者(在设立初年从一、二年级各评选20名同学),获奖学金者原则上大学本科4年(5年制本科学生为5年)在校期间每年可获奖学金4000元人民币。
6.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2)评选中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品德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兼顾成绩,以促进学生能够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7.评选及管理办法:
(1)“唐仲英奖学金”每年在新生中评选一次。每年十月份(或三月份,根据执行情况确定)符合上述奖学金申请条件的一年级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过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唐仲英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和有关辅导员、班主任组成评审小组,根据获奖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助学办;
(3)学生处将申请材料汇总后,报“西安理工大学唐仲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最终获奖者,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唐仲英基金会确认;
(4)学校每年负责组织“唐仲英奖学金”颁奖大会,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及证书;
(5)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品行情况及社会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由学生处助学办负责向唐仲英基金会报告;
(6)为了加强教育和管理,我校唐仲英奖学金获得者应组织社团,以集体形式更好开展活动。
8.执行办法:
(1)学生获得“唐仲英奖学金”后,原则上在本科学习期间每年享受,按学年发放;
(2)每年十月份,对已获得唐仲英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由学生自评,班级同学评议,指导老师、学院(系)评议并写出鉴定,学校唐仲英奖学金委员会审核,符合获奖条件者继续给予奖励。经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获奖资格,缺额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评选以作补充;
(3)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变更、终止颁发奖学金:
① 触犯刑律或被行政拘留;
② 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③ 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不关心他人者;
④ 隐瞒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⑤ 各种原因退学者;
⑥ 在校期间家庭经济情况有明显改善者;
⑦ 生活奢侈,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⑧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出现两门以上的不及格现象,取消奖学金的获奖资格;如果成绩有所下降,但平时社会公益活动非常积极,暂缓发奖,观察半年,若本学期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可恢复颁发;
⑨ 因病休学一学期以上者,原则上停止发放奖学金,另评其他同学。
9.评审委员会组成:由西安理工大学以下人员组成“西安理工大学唐仲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凯(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刘建林(学生处处长)
成员:曹民平 张存库 王瑞生 周晓辉 高 勇 于长生 岳新利 任 柯
崔晓博 马 福 单舒平 王 诚 高建新 王 磊 杨 峰 郭向明
第五条 上述校级社会奖学金如有增减或内容变动,按照学校与校友、企事业单位及友好人士签订的协议执行,评定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条 院级社会奖学金评定由各院具体负责,申请和评定办法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并应及时报送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申报内容包括:
(一)奖学金名称;
(二)奖学金来源;
(三)奖励范围、获奖条件、等级、金额及评审办法;
(四)评定和颁奖时间。
第六条 学生处每年九月初通过网络、布告等形式向全校公布当年社会奖学金的种类及数额。
第七条 凡符合条件的在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有权向所在学院提出奖学金申请。入学第一年原则上不能申请(新星奖学金除外),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硕士生资格申请。
第八条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一名主管校领导任主任,学生处处长任副主任、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秘书长。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学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的评审工作,秘书长由学生科科长担任。
第九条 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辅导员代表、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应为评审小组成员。
第十条 社会奖学金由学院初评后将名单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审核后报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设奖单位审核并在全校公示。
第十一条 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学院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受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对本学院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处提起书面申诉。学生处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提请校评审委员会审定。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诉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社会奖学金按照协议书条款到款后随时发放。
西安理工大学校院社会奖助学金名录(截止二○○五年9月)
校级社会奖学金
联想奖学金
7人/年
共30000元/年
镇泰奖学金
50元/人
2000元/人
刘嵩俊奖学金
5人/年
250美元/人
松下电器育英基金奖学金
20人/年
1000元/人
唐仲英奖学金
20-30人/年
4000元/年*4年
曲江实业奖学金
30人
1000元/人
江都奖学金
50人
2000元/人
新长城助学金
20人
1840元/人*年
“红十字会”助学金
2人
1000元/人*学年
院级社会奖学金
自动化学院
四联奖学金一等
3人/年
2000元/人*年
四联奖学金二等
6人/年
1000元/人*年
四联奖学金三等
10人/年
500元/人*年
四联研究生奖学金
3人/年
1000元/人
印包学院
北人奖学金
5人/年
2000元/人
豹驰奖学金
8人/年
2000元/人
冠华奖学金
10人/年
2000元/人
罗兰奖学金
1人/年
600马克/人
水电学院
中华电力教育基金会
1人/年
5000元/人(特等)2000元/人(普通)
章梓雄水力学奖学金
2人/年
1500元/人
中国水利学会优秀学生
3~4人/年
500元/人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优秀学生
1人/专业•年
500元/人
陕西省水利学会优秀学生
11人/年
300人/年
陕西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优秀学生
4~5人/年
300元/人
沈晋教授奖学金
2人/年
300元/人
郭钦义教授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2人/年
500美元年利息
万信奖学金
8人/年
200~300元/人
院级普通奖学金
管理学院期望奖学金
学习优胜奖
2人/年级
8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奖
2人/年
500元/人
科技(学习)竞赛单项奖
奖励总额2000元
贫困生助学奖
5人/年
500元/人
貌似太多了```
你还是去下面这个地址看吧```
⑵ 中国奖学金有什么标准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各院系所在奖学金的评定中应遵照《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原则,坚持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标准,使奖学金的评比真正达到鼓励先进、奖优促学的目的。
一、??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在校生均可申请。无比例。每人每次5000元。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我校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原则、标准,由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参评的学生在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文化知识、身体心理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学校和国家赢得声誉,做出特殊贡献;
2、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3、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交流活动,在国内外产生影响;
4、在科研活动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5、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有影响的、可
操作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方案,被学校有关部门吸纳和采用。
二、?? 学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我校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原则标准,军事理论课、体育课成绩计入必修课成绩,学年论文和社会调查(实习)报告考核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 学习优秀奖学金在我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中评定。设特等、一、二、三等。
1、特等奖:
??? 无评选比例,每人每次3000元。凡申请学习优秀特等奖的学生应连续二年以上(不含二年)获学习优秀一等以上奖学金或同等程度的学习类社会赞助奖学金。
2、一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5%评选。每人每次1200元。凡申请一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85%以上、优良率100%的标准。
3、二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10%评选。每人每次800元。申请二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75%以上、优良率90%以上、允许有一个中;或优秀率65%以上、优良率100%的标准。
4、三等奖:
???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15%评选。每人每次600元。申请三等奖的学生在本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率50%以上、优良率80%以上、允许有两个中;或优秀率35%左右、优良率100%的标准。
三、科研创新奖学金
在校生均可申请。无比例。每人每次3000元。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的本科生在参评年度应有在有国内外有影响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优秀研究论文,并有相关领域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的推荐意见。研究生在参评年度应有在国外有影响的刊物和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优秀论文两篇以上,并有相关领域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的推荐意见。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的学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学术方面刻苦钻研,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对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在评选当年发表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在技术创新方面通过努力,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并得到相关领域专家的认可。
三、在全球、国家级或省(部)级学术性论文比赛或技术性比赛中成绩突出,获得奖励。
四、通过与社会合作将科研成果付诸实践,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四、基础学科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申请基础学科奖学金的学生应热爱所学专业,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参考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标准执行。
??? 基础学科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限经济学专业)、马列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基础学科的本科生中评定;一等每人每次8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每人每次5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定;三等每人每次300元,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2%评定。
??? 另外,为奖励哲学专业、历史专业、中文专业、经济学专业(按10%计算)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在入学当年凡第一专业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均可获得基础学科二等奖学金。
五、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文体优秀奖学金由体育部和团委负责评定。
??? 申请文体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成绩优秀,为学校争得荣誉(一般应为前三名)或为学校的文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申请文体优秀奖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 文体优秀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设特等、一、二、三等,按学生人数5%评定。一等奖与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的比例为2:3:5。????????????????
1、特等奖:
无评选比例。每人每次1000元。凡参加国家级以上比赛、演讲获得个人第一名(一等奖以上);或学习成绩在本学年应符合学习优秀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条件,且连续二年以上获文体优秀一等奖。
2、一等奖:
??? 每人每次300元。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第一名,或在组织和开展学校的文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3、二等奖:
??? 每人每次200元。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为促进和活跃学校的文体活动做出较大的贡献。
4、三等奖:
?? 每人每次100元。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为促进和活跃学校的文体活动做出积极有益的贡献。
六、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和比例
???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由各院系所和团委负责申报。
???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按在校生参评人数的10%评选。其中,团委评选3.5%,各院系所评选6.5%。每人每次200元。申请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的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充满热情地积极参加学校各级组织和各院系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用,受到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书面表彰,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联系专业实际写出高水平的专题论文,提出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方案、办法,并有明显的实际效果。受到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表扬。
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执行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博士生为每人每次400元,按15%的比例评选,硕士生为每人每次300元,按10%的比例评选;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在我校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中评选。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考试成绩应在良以上(且考试门数应不少于二门),没有考试的研究生应有二篇以上的论文公开发表。
八、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设一、二、三等。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按学生总数的6%评定。其中,各院专业评定4.5%,团委评定1.5%。一等奖与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的比例为2:3:5。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应在校团委、院系所团总支和班级党团支部担任委员工作,或在校、院专业所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担任委员工作,或担任班委会委员、校广播站正副站长、校级各社团正副职负责人。且担任以上工作应在半年以上。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干部应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积极热情做好自己所承担的社会工作,有奉献精神,不怕困难,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成绩显著。
???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考试成绩可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的要求执行,本学年学习成绩应均在及格以上。
九、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由团委负责申报。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设一、二等。一等300元,二等200元。按参评学生的5%评定。一等奖与二等奖的比例为3:7。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2、在创建文明校园、文明宿舍活动中受到学校的表彰。
3、在挂职锻炼工作中受到所在单位的表彰。
4、在学校组织的其他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学校的表彰。
5、参评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学生在学习上应无不及格。同时应符合奖学金评定的原则条件。
?
十、社会赞助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社会赞助奖学金是根据在我校设立奖学金的社会各界的要求命名、设立和评选的。设奖协议对获奖学生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依照协议执行;无特别要求的,评定时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标准执行。
?? 设奖方在协议中对获奖证书有特殊要求的按协议办理,无特殊要求的发放我校统一的奖学金证书。
十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1、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我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中评选。按参评本科生人数的10%评定。
2、申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本学年须获得学习优秀类的奖学金。
3、获奖学生只发获奖证书鼓励,不发奖金。
十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分为市、校系(院、所)级,其评定办法、条件及比例见当年度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优秀毕业生评比要求。
??? 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应服从国家需要,正确对待就业。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党团或行政处分。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的优秀率应不低于50%,平均总学分绩在4.2左右。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各门成绩应达到优良。另外,家在外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毕业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优先评选。
1、市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只在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按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评定。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应获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且综合测评居班级前十名。
2、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按毕业生人数的5%评定。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应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市、校级获奖学生除发放获奖证书鼓励外,另发“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毕业生”纪念铜牌。
4、院系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按毕业生的5%评定。由学生所在院系发放获奖证书。
十三、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和比例
1、 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评定由体育部具体负责。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在评定中获奖比例应不超过获文体优秀奖学金学生的20%。
2、申请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学生应在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和演讲中获得前三名或在组织和开展学校的文体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但学习成绩达不到文体优秀奖学金要求的在校生。
3、获奖学生只发获奖证书鼓励,不发奖金。
⑶ 如何申请社会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很好申请的,以你的成绩也是够的,还有国家级的奖学金,不过这个好像是要在省里得过奖,或者参加竞赛取得名次的,具体的你可以去问你们老师的啊。
您好!首先非常地感谢社会和国家对我们大学生的关心和厚爱,热切地关心我们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还要感谢东华大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这次我也是非常有幸能申请社会奖学金,我相信我会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通过自己不断的勤奋与努力,把自己锻炼成真正所需要的人才。
在学习上,我比较认真刻苦,我感觉大学的学习方法就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只为成功想方法,不为失败找理由” 。而“千锤百炼,拳拳服膺;万紫千红,步步高升。”就是高中我为自己写的一副对联。毕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想想现在的大学生活真是来之非常不易啊,我应当倍加珍惜,想想家中的父母正在辛勤地赚钱供我读书,我就应更加珍惜父母的劳动,节约用钱,更多的是好好地学习,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为将来能更好地适应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而努力!所以我大学以来一直勤奋刻苦,搞好学习成绩,在大一时获得过“东华大学学习优秀奖”,然后大二又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这学年有机会获得“东华大学奖”和社会奖学金,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定会在创辉绩。
在社会活动方面,我一直申请了困难生,所以一直在材料学院阳光服务队做些社会活动或志愿者活动,以前暑假还在居委会做过暑期社会实践,今年暑假再次抓住了一个好机会,去沃尔玛超市实习了两个月,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地踏入社会、体验社会,从中也学到了不少,感受到了不少,这次社会实践使我变得更加乐观开朗,与人沟通交流更加顺畅,综合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高。然后今年大三了,我当了材料学院1003班的新生班主任,我认为我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就要体现党的模范先锋作用,尽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引导新生,让他们树立起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规划好自己的大学生涯。从中我感觉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锻炼,培养团队精神,也锻炼我的自信心。
我也参加过国际复合材料学生桥梁竞赛,现在一直在做,还参与了国家科技创新实验,这些培养了我们浓厚的创新意识,为将来成为国家创新型人才打下了基础。
在家庭方面,我母亲精神分裂症20多年了,常年靠吃药控制病情,二姐08年得了抑郁症,现在也一直在吃药,每月总药费大概八九百元,父亲常年辛苦工作,有时外出帮工,现在身体很虚弱,患有慢性支气管炎多年,并经常生病,总的来说身体都不是很好。我家也主要是靠务农为生,母亲和姐姐就帮家里做些轻活,父亲则主要干重活,收入也主要来源于农业大概一年也就几千元左右,生活确实也是很辛苦。所以我只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换来优异的成绩去报答父母的辛勤劳动。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确实很适用,有句话叫做“强者创造机会,弱者等待机会”确实我们要做生活的强者,培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毅力。在生活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自知之明,自尊自信。”而“思想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言行,言行形成习惯,习惯塑造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所以我们一直好好学习搞好成绩,拿点奖学金减轻父母的负担,然后也是不断地参加社会活动,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为将来步入社会埋下坚实的基础,我相信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不断去总结,去思考,改进自己的不足,积极向上,自我完善,早日实现人生的理想!最后我以两句名言结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把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你也就不平凡了!
把握现在,集中时间、精力和资源多多培养自己,及时。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广交益友,尊重身边的每一个,最终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让自己的大学生活更加充实美好!勇于面对困难,方法总比困难多,为实现明天的辉煌,我们努力吧!
此致
敬礼!
⑷ 社会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哪个好
社会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都好,拿着就好!
⑸ 社会奖学金和校、院级三好学生有什么区别
凡当年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⑹ 请问社会工作奖算奖学金吗如果算的话,是什么级别的呢院系级三等奖
算的啊 社会工作奖也是一种奖学金 还有什么学习进步奖什么的 级别的话不好说
⑺ 大学奖学金都分几个等级啊,要什么条件
两个。
国家最高奖学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普通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上述各类奖学金生学习期限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0元人民币;学习期限不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元人民币。
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7)社会类奖学金扩展阅读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
⑻ 贫困生可以申请哪些社会奖学金
奋进奖学金(抄100至2000元人民币):有三级证明、并学习成绩保持良好无挂科、无不良习惯。
自强不息奖学金(1000至20000元人民币):有三级证明、学习成绩在所在大学两年以上名利前茅、所在大学必须是本科以上、无不良习惯等!
单科奖学金:(100至1000元人民币):只对于单科学习成绩!
助学金(1000至5000元人民币):有三级证明、学习成绩优良、(大多要本科以上学校)无不良习惯!
国家奖学金(3000至20000元人民币):品学兼优!!!不能与所属省市奖学金同时获得。
所属省市奖学金:(1000至20000元人民币):品学兼优!!!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这些基本上每所本科以上大学所有的。其他社会奖学金不一一列举,因城市不同大学各有所不同,奖学金的数额也有所不同(往往是约好的大学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