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内宪法和法律,遵容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三、家庭经济困难;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四、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该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专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属法》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国家励志奖学金 (National Endeavor Fellowship)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 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什么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材料:
1、学生申请书(手写,用学校标准稿纸)。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请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表格最下方的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并注意下列事项:
是否参加公益活动及家庭户口选项打印出来后在A或者B上打对勾;
请注意,人均“月收入”一栏,防止有些学生不认真看表填成“年收入”;
家庭住址填写至门牌号,即具体的通信地址;
本学年必修课程总数一个专业统一,请大家按照参与测评评定门数统一;优秀90及90以上;良好80及80以上;中等70及70以上;及格60及60以上
所有涉及需要填写年度的地方均为上一学年度,除过签名、日期外,其余一律打印;涉及学院领导、教务员及院办盖章的地方,由负责奖学金的老师统一盖章。
3、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
(3)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4. 大学期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
可以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所以一个学生大学期间最多可以申请3次国家励志奖学金,上一学年获得了,下一学年还可以申请。但是申请了不一定能得到,因为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优秀贫困生的,且每年名额有限,所以在同等条条件下应该优先考虑没有获得过的同学,除非你情况特殊。 如果你特别优秀,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每人每年。 具体情况可以问你们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参考资料:教育部官方网站: http://www.moe.e.cn/edoas/website18/45/info33845.htm
5.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规则是什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九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希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使全校师生受到教育鼓舞,强化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热情,营造一种学习上“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6.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有哪些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7.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怎么写
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来描述,还要将自己在学校的良好表现写回入,同样答的将自己上个学年所获的证书,参加比赛所获得的奖项、名次都可以写入。
(7)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国家励志奖学金(英文:National Encouragement Scholarship)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
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8.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英文:National Endeavor Scholarship)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1)。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2)的,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以上海市电机学院(3)为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式具体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曾获校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或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且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⑤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认定符合困难标准),生活俭朴;
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⑦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1.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相关程序
按照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申请评审工作:
①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二级学院(系)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②每年10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审,确定名单并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前名单需公示3个工作日,并填写本学院《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填写完毕后将此表连同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交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③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复审;
④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⑤院长办公会备案,审议通过后将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和布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⑥学校每年10月31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将评审结果进行上报。
(三)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再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上级通过我校获奖学生名单并将资金拨给学校后,由学校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引用资料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电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