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获得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
本科生的话,绩点要高,成绩要好。多参加一些七七八八的比赛,要校级以上的,争取每年都拿个优干、三好什么的,加分很多。如果学术能力可以的话,发论文!论文加分很多!
研究生的话,论文论文论文~
② 厦门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奖办法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 奖学金种类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
第四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第五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六条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除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班级(或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不同类别课程的权重以及可纳入参评范围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确定。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3.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3.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4.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
艺术类学生必须在省级正式文艺比赛(不含邀请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全国正式文艺比赛(不含邀请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正式文艺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方可参评。体育特招生必须在校运会破记录或参加省级正式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获得前3名或参加全国正式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获得前8名或在国际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方可参评。
第四章 奖励方式
第七条学校对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颁发奖学金。
第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
二等 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四)社会实践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九条学校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校团委的负责人组成,负责评审和监督工作。学生工作处为评审领导小组的秘书单位负责全校的具体评审组织与监督工作。
第十条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应成立评审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为院领导、各系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师生代表等,负责本单位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每学年度评定一次。毕业班于每年6月份评定本学年奖学金,与毕业鉴定结合进行;其他年级于每年10月份评定上一学年度的奖学金,与学年鉴定结合进行。
第十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为: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通知;
(二)学院组织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学院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发放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四条对参评学生要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一)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二)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第十五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发布的《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厦大学〔2003〕17号)和《厦门大学本、专科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奖办法(2007年修订)》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③ 厦门大学奖学金
据了解,厦门大学今年招生计划总数5040人,其中本科5000人,在本省的招生数达到2200多人,另有高职高专40人,只面向福建省招生。厦门大学今年新增了5个专业,分别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生物信息学、药学、预防医学、航空航天类的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新实行的优秀新生奖学金制度很有吸引力,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厦大且被录取者,给予免交4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凡第一志愿填报厦大,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厦大录取省份文、理新生前5%的考生,给予2000元奖励。
④ 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般是多少啊
奖学金一般是每年20000元
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的政策。同时,在职专业学位硕士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制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具体办法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⑤ 厦门大学的研究生学费和奖学金政策是什么
⑥ 厦门大学研究生的奖学金如何评定
关于评定2010-2011学年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http://xsc.xmu.e.cn/article.asp?ArticleID=1826
⑦ 厦门大学奖学金什么时候发
奖学金总额高于学费的,学校每年将学费从奖学金中一次性扣除,剩余奖学金分十个月平均发回放(7、8月不发)。答
奖学金总额未高于学费的,学校将其中4000元分十个月平均发放(7、8月不发放),剩余奖学金一次性扣除抵作部分学费。
⑧ 厦门大学费用多少有奖学金吗
住宿的话四人间是1200元/年,2人间是1600元/年,博士生公寓是2400元/年。
具体的学费的话,不同专业是不同的,你可以在招生处网站查一下。除开在职以及MBA这样的硕士生,一般硕士生学费是11000元/年,但是学校有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每年合计17200元,会把学费覆盖,同时硕士研究生没人每月发600元,共计十个月。博士生前三年的学费也会覆盖,每个月是发2000多,第四年没有学费。
奖学金的话,除了国家奖学金之外,厦大有各种各样的奖学金,覆盖多个层次。
⑨ 厦门大学奖学金多少
要是国奖,就多了!
研究生2wan
博士生3wan
⑩ 厦大专业硕士的奖学金是怎么安排的
厦大专业硕士的奖学金安排(2015年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除直博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年限最多为三年,直博研究生享受博士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年限最多为五年。
二、资助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1.3万元/年;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1.1万元/年。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品学兼优,上一学年无不合格课程(课程范围由各学院在细则中明确);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审核与发放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上评定学年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或修改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细则,明确规定学业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定程序及候选人产生办法,并于9月14日之前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1)进行汇总,于9月1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审核,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奖学金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五、资格审查
(一)参评学生的档案人事关系必须全部转到我校,未转入或未全部转入的,不发放本学年学业奖学金。档案人事关系已转到我校,但实际为在职的,不参与本学年学业奖学金的发放。
(二)上一学年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课程范围由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细则规定;
(三)上一学年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不得参与本次的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
(四)署名(不论署名次序)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伪造实验数据或有其它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研究生,取消本学年的申请资格,退还本学年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在校期间不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六、学籍异动调整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退出硕博连读的,在学期间按照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执行,退还超出硕士标准的奖助学金;
(二)研究生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期间(公派出国的学生除外),暂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三)更改培养方式的研究生,自批准之日起不予发放学业奖学金,并退还研究生阶段已发放全部学业奖学金;
(四)研究生因故退学、转学(转出)或其他原因终止学业者,分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1.报到注册后不参与正常教学活动,被勒令退学者,需退还获得学业奖学金的90%额度;
2.报到注册后一个月之内终止学业者,需退还获得学业奖学金的80%额度;
3. 报到注册后一个学期之内终止学业者,需退还获得学业奖学金的50%额度;
七、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评定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二)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申请表格。
(三)各单位要确保任课教师在开学前及时提交各门课程成绩,保证评定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