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学院审核意见怎么写
助学金村委意见怎么签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院系意见怎么填写
院系意见
(1)首行空两个字,切记;
(2)不能出现称呼“如尊敬的…”,结尾不能出现“此致敬礼、敬礼、谢谢”等字样;
(3)字数必须保持30字以上,切记;
(4)“签名”一定要手签;“盖章”为院(系)公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填写注意事项:
(一)基本标准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切记不得更改表格样式,不要动表格线条,不要更改原表原有字体的位子、大小、粗细,不要更改页边距;凡改动原表格任何一处均视为不合格,须重做。表格所有填写应当字体正确、端正,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能写错别字,不得涂改,不能用涂改液、透明胶(粘撕)等;
2、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2013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2-2013学年”。以后以此类推;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7、表格中“院(系)意见”栏必须加盖院(系)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9、基本信息要和电子表核查,已经发现有学生纸质上的学号、专业与电子表的对不上;
10、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均一式三份,按上交电子表顺序单独整理存放;
11、“附件1:”删掉,表尾的“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0年版”不能删掉。
(二)、具体细节标准
(一)表头
(1)(2012-2013学年);
(2)“学校” 写全称;
(3)“院系”统一写全称,注意以往已经出现有的同分院的全称不一致;
(4)“学号”统一是10位数,注意以往已经出现有的同学电子表的学号和纸质上的学号不一致。
(二)基本情况
(1)“姓名”两个字的中间不能有空号;
(2)“性别”男或女;
(3)“出生年月”正确写法如“1990年5月”,错误写法如“1990年5月20日”、 “1990.5.20”等;
(4)“政治面貌”必须四选一: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不要出现“团员”写法;
(5)“民族” 一栏填写要出现“族”字,正确如“汉族”
(6)“入学时间”正确写法如“2010年9月”,错误写法如“2010年09月5日”、“2010年8月”、“2010.9”;
(7)“专业”正确写法如“工商管理”,错误写法如“工商管理专业”等不要出现专业二字;
(8)“学制”正确写法如“三年”,错误写法如“3”、“三”等;
(9)“联系电话”一律为11位数字的手机号,不得出现座机电话;
(10)“身份证号”务必填写正确。
(三)学习情况
(1)“成绩排名”填写阿拉伯数字,如1/30;
(2)“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全部选择在“是”框里打钩;
(3)“必修课程”为一学年内的课程,不能计算2年及以上的所有课程;
(4)“排名”和上面(三)(1)项的排名要一致。
(四)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户籍”二选一打钩,一定要选择;
(2)“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收入”、“人均收入”三者数据要相吻合,但不要出现小数点位数;
(3)“收入来源”一般写“务农”、“打工”,不能出现“经商”等字眼;
(4)“家庭住址”详细具体;
(5)“邮政编码”统一为6位数,应和家庭住址相吻合。
(五)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1)“大学获奖情况”一类中“日期”一栏不具体到日,正确写法如“2010年10月”、“2010-2011学年”,错误写法如“2010.10”、“10-11年”等;注意只写2012年8月-2013年7月间获得的奖项,不在此时间段的奖项不要写入,两种日期写法只选择一种。
(2)“奖项名称”一栏只填写一项奖的名称(奖多的写不下就不写)。切记奖项名称不要打引号。切记不要出现“获”“荣获”等字眼,仅仅是奖项名称。
(3)“颁奖单位”切记一定要以盖章上红印子字样为准。
(六)申请理由
(1)“申请理由”主要写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家庭情况等方面;
(2)只能写成一段;
(3)首行空两个字,切记;
(4)不能出现称呼“如尊敬的…”,结尾不能出现“此致敬礼、敬礼、谢谢”等字样;
(5)字数必须保持170—220之间,切记;
(6)“签名”一定要手签;
(7)“年 月 日”统一写“2013年 月 日” 一定要手签。
(七)推荐理由
(1)主要写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家庭情况等方面的表现;不可只写“同意推荐”;
(2)只能写成一段;
(3)首行空两个字,切记;
(4)不能出现称呼“如尊敬的…”,结尾不能出现“此致敬礼、敬礼、谢谢”等字样;
(5)字数必须保持80—120之间,切记;
(6)“签名”一定要手签;
(7)“年 月 日”统一写“2013年 月 日” 一定要手签。
3. 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理由100字
奖学金的推荐理由一
该生学习踏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思想积极上进,迅速在向党组织靠拢,并时刻按一名党员的要求约束自己,
奖学金的推荐理由
。生活上自立自强,勇敢的面对。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同学20××-20××学年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表现优异: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业表现积分在专业内排名第前列,并有论文发表在国家核心刊物上;担任班级团支书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生活上,该生勤俭节约、自强自立。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同学在20××-20××学年表现优异,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该生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生活朴素,自立自强。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奖学金的推荐理由二
该同学自入校以来,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给同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工作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班集体建设献策献计,受到好评。同意该学生参评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4.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有什么区别
1、针对对象不同: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2、出资对象不同: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
3、奖励标准不同:
国家奖学金对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4、外文名不同:
国家奖学金的外文名是China National Scholarship。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外文名是National Endeavor Scholarship。
(4)国家奖学金院系意见扩展阅读:
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发放首批国家励志奖学金。
有规定,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是现有高校却不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
5.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学院审核意见怎么写
这个是校方填写的,可以写只写“同意”二字,也可以多写点比如:该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乐于助人之类的!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指的是为被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原则上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接受的资助金额总和(除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外)不得超过该生每年需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之和。
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上学年综合测评分不低于75分;
5、在2009-2010、2010-2011两个学年内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特、贫困生,2010级学生不参加评选;
6、本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
3、《昆明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学院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典型事迹介绍,篇幅在500字以内。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首先在学校认定的特、贫困生中推选,所有特、贫困生都获得任意一项资助后,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名额分配情况,将“国家助学金二等” 的推选范围扩大到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一般困难学生中。
申请材料: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三)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上学年综合测评分不低于70分;
5、在2009-2010、2010-2011两个学年内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特、贫困生,2010级学生不参加评选;
6、本学年内,已经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5)国家奖学金院系意见扩展阅读
《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该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该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助学金申请书
6. 大学生奖学金分几种,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一样吗
通常分为三种,奖学金有许多种类——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的,还有一些私人成立的,国家奖学金是含金量最高也是最难拿的;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最实用的,但是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其他的就是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和研究生奖学金。不同学校设置的奖学金金额不尽相同。
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是对上学期的学业完成情况以及德智体美劳的发展就行评估,符合本学院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同学,则有机会获得学院奖学金。一般来说,讲学发放都是在学期最后一个月的时候,也就是期末考试之前几天。
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发放时间差不多,只不过学校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比较严格,而且评定流程比较多一点。所以每学期获得学校奖学金的人比学院奖学金的人少。
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是由省财政厅安排的专项资金设立的,由学校在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统一一次性发放。要注意,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请,但是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学业完成情况优秀的学生的,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人数每个系只有一两个。规定的是国家奖学金是每年的11月30号之前统一一次性发放,并且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证书,还要计入学习档案的。但是有的高校在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学生名单以后,等到来年5月份才发放的。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除了品学兼优,还得是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同学才可以申请。发放时间同国家奖学金一样,规定每年的11月30日前由学校统一一次性发放,也要计入学籍档案的。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7. 奖学金评议意见怎么写
该生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无违纪违规。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严于律己,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人际关系融洽,活动积极,富有责任心,集体荣誉感强,同时也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历,敢于面对困难,善于从多方面思考问题,并积极寻找妥善的解决办法。经年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评议,该生符合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同意报学校审批。
8. 什么是大学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学校的奖学金算么
大学期间获得的院系级及以上的奖励是指:通过学院主办的各种竞赛活动,你获奖之后颁发的证书,学校的奖学金也算院系及以上的奖励;不管是院级还是校级或者国家级的证书、奖学金,都要多争取多获得,这些奖励会对以后找工作或者考研继续深造起到很大的帮助。获得院系及以上奖励的途径有:
1、学院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比如演讲比赛等。
(8)国家奖学金院系意见扩展阅读:
1、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3、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3、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
4、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