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到底好不好
怎么说吧,我以一个毕业者的身份告诉你吧,具体的条件就跟上面两位说的差不多,属于一个能源枯竭型城市,要是想玩的话,这个地方会让你失望,但是你要是想找工作的话,尤其男生,只要学的是工科专业能毕业的话,工作是没有问题的,文科专业就不评论了。女生的话,个人感觉在这个学校不占优势,女孩子学工科专业还是比较纠结的,尤其找工作的时候,这里指的是这个学校的绝大多数专业,并不是所有。他的分数线不算高,有些省份除外。省内的话,要是没达到一本线的话强烈建议你上这个学校,别认为一本跟二本没什么区别,有区别的,别的公司不知道,我们公司还是看这个的。还有至于什么211,985要是有能力去那个学校上个好专业的话,当然必须去了,要是调剂过去的不是什么好专业,或者就业根本就不好的专业,我劝你放弃,上大学只是一个过程,目的在于找工作,所以,专业有时候比学校要重要的多,我是11年毕业的,我在10年十月就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我有很多同学当年上的是211到现在还在为工作发愁。这个学校的工科专业都不错,就业没问题的,我学的是建筑工程,在这个学校只算个二流专业吧,男生一个人找两份工作不是问题。女生纠结一点也是可以找到一份工作的。假如你的分数线在一本线左右徘徊的话,建议你上这个学校。如果要上了的话,不要去抱怨,充实自己,与其抱怨不如去思考,去努力,那样你会得到更多。向你推荐几个比较好的专业吧,要是有美术基础的话,建议你去学建筑学,工作环境待遇什么的综合比较在我们那一届是第一的。其他的采矿,测绘,地建,安全等等都还行,其余专业也可以考虑,根据自己的喜好吧。就回答这么多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B. 山东建筑大学奖学金的问题【前辈回答吧!!!!!!】
楼上说的很清楚,但没那么严重。只要你的成绩好,奖学金就是你的。答辩什么的都是浮云。
C. 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
我是一个开朗自信,乐于助人的阳光男孩.在老师的教育和父母的关心下,养成了良好的版学习习权惯:学习专心,勤学善思,不懂就问,常主动与老师交流学习心得,从中获得了很多的进步.在老师的鼓励和家庭的熏陶下,我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并广泛阅读了历史类、名著类和文学类等作品,有效拓展了知识面,并对历史产生很大的兴趣,对古代的历史事件耳熟能详.并在创作方面别出心裁,不断进行写作锻炼,获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在其他学科中,我也名列前茅.
D. 请问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就一定通过了嘛
能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不一定意味着通过。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E. 陕西渭南地区对大学生有什么照顾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5)(本专科学生)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六、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1.享受条件
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2.履行义务
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3.优惠政策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1.资助内容
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
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于最高限额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助方式
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4.资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八、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基层单位指:
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②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1.资助范围与对象
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本项目所指中西部地区具体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3.申请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④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十一、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1.活动管理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2.时间安排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4.权益保护
学生在开始勤工助学活动前应当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在进行校内勤工助学前,应当与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进行校外勤工助学前,应当与代表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十二、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2.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3.“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F. 如果去当兵,学校会保留学籍吗政府有政策吗
五、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有关政策规定和优待安置 对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后有关学藉保留及退伍后的学业安排、学费减免等复学政策和优待安置按照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参动【2008】116号文件,省教育厅、民政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2002】司动字第32号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高校在校生入伍有关政策规定和优待安置 <一>学藉、学分、学费管理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学藉和学分,退出现役后可以复学。退役复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退伍大学生复学后一年内,在其所获得的奖学金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发放(不含一等奖学金)。 <二>奖励条件 对服役期间荣立一次三等功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的本科生复学后,经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复学后,经学校有关部门考察认定,在服役期间,军、政、后等科目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本人申请,可计入相应学分,减少一年学制。 <三>优抚安置 1、从高校在校生中应征入伍的士兵,其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城镇兵优待标准计发。 2、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伍后,入伍前就读学校允许其复学就读,其服役年限计入其毕业后工龄。 3、从高校在校生中征集的士兵退出现役后,除复学者外,按下列规定安置。 (1)服股期满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及复员士官,原则上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由当地政府按城填退役士兵妥善安置工作。 (2)转业士官原则上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异地安置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复员、转业干部分别按民政部、总政治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和中发(2005)3号文件及我省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校毕业生入伍有关政策规定和优待安置 <一>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 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能够提前毕业的,可以批准入伍。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应身体等原因退兵的,可以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学习实习、考试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毕业。 <二>优待安置 高校毕业班学生批准入伍后,其家庭按规定享受有关军属待遇。被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按照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自己参考一下。
G. 杨灿明的科学研究
1、1993 “深化财政专业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综合能力”获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2、1993 获湖北省高工委和省教委颁发的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
3、1993 “关于建立健全财政宏观调控体系的研究”课题获中国财政学会优秀课题成果一等奖;
4、1995 《改革中的社会财力分配格局》获湖北省首届社科优秀成果省级三等奖;
5、1995 “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中的五大问题”获中国财政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同时获湖北省财政学会一等奖;
6、1996 《中国财政分配学》获财政部优秀教材一等奖;
7、1996 被武昌区委授予武昌地区优秀青年称号;
8、1996 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教学类三等奖;
9、1997 “教学——科研——应用教学模式的探索”获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10、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1、1998 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资助;
12、1998 获香港大学毕业同学会奖学金基金资助;
13、1998 年的年度考核,被湖北省人事厅评为优秀等次;
14、1999 获中南财经大学华为奖教金;
15、1999 《市场结构与政府经济行为》获中国财政学会二等奖;
16、2000 “市场结构与政府经济行为”(于 1996 年通过答辩)获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
17、2000 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8、2001 年《市场结构与政府经济行为》获中国财政学会一等奖;
19、2001 年《效益财政论》获湖北省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20、2001 《市场结构与政府经济行为》获湖北省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21、2003 年“地方政府行为与区域市场结构”获湖北省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22、2003 年“产权结构与产业定位”获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3、2004 年“产权结构与产业定位”获湖北省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
24、2005 年《农民国民待遇与制度伦理》获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颁发的“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专题优秀论文二等奖
25、2005 年教学成果《财政学专业改造与学科创新研究》获湖北省教学研究成果二等奖(排序第二)
26、2005 年《地方政府行为与区域市场结构》获得中国财政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独立)
27、2005 年《农民国民待遇与制度伦理》获湖北社科期刊2003-2004年度专题优秀文章奖 二等奖
28、2006《产权特性与产业定位--关于国有企业的另一个分析框架》(《经济研究》2001年第9期)荣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励。 1、1994年9-10月,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邀请者陈金永博士 ;
2、1998年8月,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邀请者陈金永博士 ;
3、1998年10月-1999年1月,受香港大学毕业同学会奖学金基金资助,在香港大学做香港财政改革问题研究,同时受李芝兰博士邀请,去香港城市大学做学术讲座;
4、2000年8月,德国路德维茨堡大学中德税收国际研讨会,30人 ;
5、2002年5月,受李芝兰博士邀请,去香港城市大学做访问学者 ;
6、2002年11月,去台湾淡江大学参加学术研讨会,邀请者王国刚教授,同时受王金利教授邀请去台北大学,受游慧光教授邀请去逢甲大学等;
7、2006年4月,应我国驻新加坡使馆教育组王永列参赞的邀请,分别访问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和新加坡国立教育学院;
8、 2006年8月30日至9月6日,应日本国立大分大学的邀请,访问了日本国立大分大学等学术机构;
9、2006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访问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南昆士兰大学和科廷科技大学;
10、2007年5月22日至6月4日访问英国龙比亚大学、法国图尔大学、马赛二大;
11、2008年4月16日至4月26日访越南国民经济大学和胡志明市经济大学,马来西亚董教总和英豪多媒体学院。
H. 怀念母亲课后问题解答
怀念母亲
【原文欣赏】
怀念母亲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
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我六岁离开我的生母,到城里去住。中间曾回故乡两次,都是奔丧,只在母亲身边呆了几天,仍然回到城里。最后一别八年,在我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
岁。我痛哭了几年,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我真想随母亲于地下。我的愿望没能实现。从此我就成了没有母亲的孤儿。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我怀着不全的灵魂,抱终天之恨。一想到母亲,就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如今到了德国,来到哥廷根这一座孤寂的小城,不知道是为什么,母亲频来入梦。
我的祖国母亲,我这是第一次离开她。离开的时间只有短短几个月,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这个母亲也频来入梦。
为了保存当时真实的感情,避免用今天的情感篡改当时的感情,我现在不加叙述,不作描绘,只从初到哥廷根的日记中摘抄几段:
1935年11月16日
不久外面就黑起来了。我觉得这黄昏的时候最有意思。我不开灯,只沉默地站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织上对面的屋顶。一切都沉在朦胧的薄暗中。我的心往往在沉静到不能再沉静的氛围里,活动起来。这活动是轻微的,我简直不知道有这样的活动。我想到故乡,故乡里的老朋友,心里有点酸酸的,有点凄凉。然而这凄凉却并不同普通的凄凉一样,是甜蜜的,浓浓的,有说不出的味道,浓浓地糊在心头。
11月18日
从好几天以前,房东太太就向我说,她的儿子今天家来,从学校回家来,她高兴得不得了。……但儿子只是不来,她的神色有点沮丧。她又说,晚上还有一趟车,说不定他会来的。我看了她的神气,想到自己的在故乡地下卧着的母亲,我真想哭!我现在才知道,古今中外的母亲都是一样的!
11月20日
我现在还真是想家,想故国,想故国里的朋友。我有时简直想得不能忍耐。
11月28日
我仰在沙发上,听风声在窗外过路。风里夹着雨。天色阴得如黑夜。心里思潮起伏,又想起故国了。
12月6日
近几天来,心情安定多了。以前我真觉得二年太长;同时,在这里无论衣食住行哪一方面都感到不舒服,所以这二年简直似乎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下来了。
从初到哥廷根的日记里,我暂时引用这几段。实际上,类似的地方还有不少,从这几段中也可见一斑了。总之,我不想在国外呆。一想到我的母亲和祖国母亲,就心潮腾涌,惶惶不可终日,留在国外的念头连影儿都没有。几个月以后,在1936年7月11日,我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寻梦》。开头一段是:
夜里梦到母亲,我哭着醒来。醒来再想捉住这梦的时候,梦却早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下面描绘在梦里见到母亲的情景。最后一段是:
天哪!连一个清清楚楚的梦都不给我吗?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
我在国内的时候,只怀念,也只有可能怀念一个母亲。现在到国外来了,在我的怀念中就增添了一个祖国母亲。这种怀念,在初到哥廷根的时候,异常强烈。以后也没有断过。对这两位母亲的怀念,一直伴随着我度过了在德国的十年,在欧洲的十一年。
它的主要内容,对母亲(生身母亲、祖国母亲)的怀念是年轻的季羡林欧洲十一年中不间断的情感。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季羡林季羡林(1911.8.6—2009.7.11),字希逋,又字齐奘。著名的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东方学家、思想家、翻译家、佛学家、作家。他精通12国语言。曾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科院南亚研究所所长。1911年8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临清市康庄镇。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文化书院院务委员会主席,中科院院士,中国语言学家,文学翻译家,梵文、巴利文专家,作家。对印度语文文学历史的研究建树颇多。
祖父季老苔,父季嗣廉,母赵氏,农民。叔季嗣诚。幼时随马景恭识字。
6岁,到济南,投奔叔父季嗣诚。入私塾读书。 7岁后,在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附设新育小学读书。10岁,开始学英文。12 岁,考入正谊中学,半年后转入山东大学附设高中。 在高中开始学德文,并对外国文学发生兴趣。18岁,转入省立济南高中,国文老师是董秋芳,他又是翻译家。"我之所以五六十年来舞笔弄墨不辍,至今将近耄耋之年,仍然不能放下笔,全出于董老师之赐,我毕生难忘。"
1930年,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专业方向德文。从师吴宓、叶公超学东西诗比较、英文、梵文,并选修陈寅恪教授的佛经翻译文学、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俞平伯的唐宋诗词、朱自清的陶渊明诗。与同学吴组缃、林庚、李长之结为好友,称为"四剑客”。同学中还有胡乔木。喜欢"纯诗",如法国魏尔兰、马拉梅。比利时维尔哈伦,以及六朝骈文,李义山、姜白石的作品。曾翻译德莱塞、屠格涅夫的作品。大学期间,以成绩优异,获得家乡清平县政府所颁奖学金。
1935年9月,根据清华大学文学院与德国交换研究生协定,清华招收赴德研究生,为期3年 。季羡林被录取,随即到德国。在柏林和美国与乔冠华同游。10月,抵达哥廷根,结识留学生章用、田德望等。入哥廷根大学,"我梦想,我在哥廷根,……我能读一点书,读点古代有过光荣而这光荣将永远不会消灭的文字。""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捉住这个梦。”(《留德十年》)
1936年春,季羡林选择了梵文。他认为“中国文化受印度文化的影响太大了,我要对中印文化关系彻底研究一下,或许能有所发现”。因此,“非读梵文不行”。“我毕生要走的道路终于找到了,我沿着这一条道路一走走了半个多世纪,一直走到现在,而且还要走下去。”(《留德十一年》)“命运允许我坚定了我的信念。” 季羡林在哥廷根大学梵文研究所主修印度学,学梵文、巴利文。选英国语言学、斯拉夫语言学为副系,并加学南斯拉夫文。季羡林师从"梵文讲座"主持人、著名梵文学者瓦尔德施米特教授,成为他唯一的听课者。一个学期 40多堂课,季羡林学习异常勤奋。 佛典《大事》厚厚3大册,是用混合梵文写成的,他争分夺秒,致力于读和写,"开电灯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
1940年12月至1941年2月,季羡林在论文答辩和印度学、斯拉夫语言、英文考试中得到4个"优",获得博士学位。因战事方殷,归国无路,只得留滞哥城。10月,在哥廷根大学汉学研究所担任教员,同时继续研究佛教混合梵语,在《哥廷根科学院院刊》发表多篇重要论文。"这是我毕生学术生活的黄金时期,从那以后再没有过了。"博士后"的岁月,正是法西斯崩溃前夜,德国本土物质匮乏,外国人季羡林也难免"在饥饿地狱中"挣扎,和德国老百姓一样经受着战祸之苦。而作为海外游子,故园情深,尤觉"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祖国之思和亲情之思日夕 索绕,"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
1941年获哥廷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后曾师从语言学家E.西克研究吐火罗语。
1945年10月,二战终结不久,即匆匆束装上道,经瑞士东归,"宛如一场春梦,十年就飞过去了"。离开哥廷根35年后的1980年,季羡林率中国社会科学代表团重访哥市,再谒83岁高龄的瓦尔德施米特恩师,相见如梦。后来作感人至深的名文《重返哥廷根》。
1946年5月,抵达上海,旋赴南京,与李长之重逢,经李介绍,结识散文家梁实秋、诗人臧克家。在南京拜谒清华时期的恩师陈寅恪,陈推荐他去北京大学任教,遂又拜见正在南京的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傅斯年。秋,回到北平,拜会北大文学院院长汤用彤。
1946~1983年,被北京大学聘为东方语言文学系教授、系主任,在北大创建该系。同事中有阿拉伯语言学家马坚、印度学家金克木等。 解放后,继续担任北大东语系教授兼系主任,从事系务、科研和翻译工作。先后出版的德文中译本有德国《安娜·西格斯短篇小说集》(1955 年),梵文文学作品中译本有印度伽梨陀娑《沙恭达罗》(剧本,1956年)、印度古代寓言故事集《五卷书》(1959年)、印度伽梨陀娑《优哩婆湿》(剧本,1962年)等,学术著作有《中印文化关系史论丛》(1957年)、《印度简史》(1957年)、《1857-1859年印度民族起义》(1985年)等。1956年2月,被任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1954年、1959年、1964年当选为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并以中国文化使者的身份先后出访印度、缅甸、东德、前苏联、伊拉克、埃及、叙利亚等国家。"文革"中受到"四人帮"及其北大爪牙的残酷迫害。1978年复出,继续担任北京大学东语系系主任,并被任命为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南亚研究所所长。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1983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
1956年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兼外国语言文学评议组组长、第二届中国语言学会会长、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名誉会长、第6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中国大网络全书》总编辑委员会委员和《语言文字卷》编辑委员会主任等等。其学术成就最突出地表现在对中世纪印欧语言的研究上颇多建树。主要著作有:《〈大事〉偈颂中限定动词的变位》(1941年,系统总结了小乘佛教律典《大事》偈颂所用混合梵语中动词的各种形态调整)、《中世印度语言中语尾-am向-o和-u的转化》(1944年,发现并证明了语尾-am向-o和-u的转化是中世印度西北方言健陀罗语的特点之一)、《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1985年)(论证了原始佛典的存在、阐明了原始佛教的语言政策、考证了佛教混合梵语的历史起源和特点等)、《〈福力太子因缘经〉的吐火罗语本的诸异本》(1943年)(开创了一种成功的语义研究方法)、《印度古代语言论集》(1982年)等。作为文学翻译家,他的译著主要有:《沙恭达罗》(1956年)、《五卷书》(1959年)、《优哩婆湿》(1959年)、《罗摩衍那》(7卷,1980~1984年)、《安娜·西格斯短篇小说集》等。作为作家,他的作品主要有《天竺心影》(1980年)、《朗润集》(1981年)、《季羡林散文集》(1987年)、《牛棚杂忆》等。
1978年~1984年兼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其著作已汇编成《季羡林文集》,共24卷。
1988年,任中国文化书院 院务委员会主席。并曾以学者身份先后出访德国、日本、泰国。
季先生长年任教北大,在语言学、文化学、历史学、佛教学、印度学和比较文学等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研究翻译了梵文著作和德、英等国的多部经典,现在即使在病房每天还坚持读书写作。
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他说: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丢掉自己的良知。他在他的书,不仅是老先生个人一生的写照,也是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历程的反映。季羡林先生备受关注的《病榻杂记》近日公开发行。在书中,季羡林先生用通达的文字,第一次廓清了他是如何看待这些年外界“加”在自己头上的“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这三项桂冠的,他表示:“三顶桂冠一摘,还了我一个自由自在身。身上的泡沫洗掉了,露出了真面目,皆大欢喜。”
70年代后期以来担任的学术回体职务有:中国外国文学会副会长(1978年)、中国南亚学会会长(1979年)、中国民族古文字学会名誉会长( 1980年)、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1981年)、中国语言学会会长(1983年)、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副会长(1983年)、中国史学会常务理事(1984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1984年)、中国作家学会理事(1985 年)、中国比较文学会名誉会长( 1985年)、中国亚非学会会长( 1990年)等。 1998年4月,《牛棚杂忆》出版( 1988年3月一 1989年 4月草稿,1992年 6月定稿)。出版界认为"这是一本用血泪换来的和泪写成的文字。这是一代宗师留给后代的最佳礼品"。季羡林的学术研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梵学、佛学、吐火罗文研究并举,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齐飞。
曾被“2006年感动中国”获奖人物之一
季羡林,当代著名语言学家.散文家.东方文化研究专家。他博古通今,被称为“学界泰斗”。
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0年考入北京清华大学西语系。
1934年毕业后,在济南山东省立高中任教。
1935年考取清华大学交换研究生,赴德国留学,在哥廷根大学学习梵文、巴利文、吐火罗文等古代语文。
194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
1946年回国,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兼东方语言文学系教授、系主任。
季羡林的学术研究涉及的范围:
1。印度古代语言,特别是佛教梵文
2。吐火罗文
3。印度古代文学
4。印度佛教史
5。中国佛教史
6。中亚佛教史
7。糖史
8。中印文化交流史
9。中外文化交流史
10。中西文化差异和共性
11。美学和中国古代文艺理论
12。德国及西方文学
13。比较文学及民间文学
14。散文及杂文创作
这个分类只是一个大概的情况。
[编辑本段]【内容提要】
在少君的这本散文集中,笔者最喜爱的是那些怀人的篇章,读这些作品,使人感到友情的真挚、爱情的珍贵、亲情的温馨、师生情的醇厚。由此而想到中华民族是个崇尚情义的民族,中国人向来以情为重。世人之情,莫深于爱情。少君有一些讴歌爱情的散文写得缠绵悱恻,荡气回肠。对爱情的热烈向往,对往昔恋情的品味回忆,都显示出作者对完美生命的追求。然而,世事无常,人生充满了无奈,书中的《爱在他乡的季节》《她》《因为爱你》等抒情散文,写了甜蜜的初恋,以及怀念那美好动人时光油然而生的惆怅和感伤。《因为爱你》全篇共用了四个“因为爱你”做段落的第一句,形成排比的回环效果,作者在篇末以饱蘸深情的笔墨写道: “请你坚强,在我转身而去的时候。请你不要流泪,不要回头,不要把我的心弄得一团糟。你要好好地保重自己。前行的路上,我虽然不能与你相依为伴,可我愿化作一盏明灯,点亮你漫漫的征程……”读少君的这些散文,使人感到:没有爱的世界就像空虚的荒漠,有了爱世界就像一座美丽的花园。
在世界华文文学发展总格局中,新移民文学作为一支生力军,已走进人们的视野,走进主流文学行列。去年《北美华文小说精选》在美国出版,近50位作家集体亮相,显示了北美新移民文学的规模和声势,此次《“北美经典五重奏”丛书》的出版,则表明了北美新移民文学达到的艺术水准和历史新高度。“五重奏”的“乐手 ”一位来自加拿大,四位来自美国,都是当代杰出的、才华横溢的海外新移民作家。能读到他们的作品,欣赏到他们优美的艺术旋律,你一定会觉得,这是极为珍贵的精神圣餐:它能叫你超凡脱俗,作一次心灵净化的洗礼、精神家园的重新回归。本书是丛书之一,被誉为新移民作家领头羊的少君的《怀念母亲》。
[编辑本段]【教学教案】
教学目标
1. 准确认读课文中生字词,在语言环境中理解意思,一部分词语能运用。
2.感受课文朴实的语言中所含的复杂的思母与思国之情。
3.积累语言。
A案
课件:季羡林相关资料
谈话导入
1.了解作者。谁知道一般“国宝”是指什么?(大熊猫)但是在北京大学有一位九十多岁的老人,被人称为“国宝”,他是谁呢?
课件出示季羡林生平及主要经历。
2.呈现季羡林作品《永久的悔》片段:
(1)课件出示:“当我从北京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不该,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
(2)学生默读,交流感受。
(3)出示课题。
季老的许多文章里都谈到了母亲,也都表达了这样的情感。(出示课题《怀念母亲》板书)读,读出“怀念”的情感。
(4)作者,怀念的仅仅是生他养他的母亲吗?让我们一起走进《怀念母亲》。
初读课文
1.自学课文。(对学生讲清自学的要求:读准字音,读通句子,边读边感悟,文章哪些内容给你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2.自学反馈:读读自己印象最深的内容,说说读懂了什么。
如,题目的双重含义。
以下这些语言也可在初读时结合课文相关内容初步理解: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
“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品读课文
(一)抓课文主线。
母亲去逝后,季老一想到母亲就泪流不止,直到许多年后,母亲还常常出现在梦中;留学德国,故国母亲的一草一木也常会浮上心头。请从文中找出描写这个意思的几句话读一读。
后来我到德国留学,住在一座叫哥廷根的孤寂的小城,不知道为什么,母亲频来入梦。我的祖国母亲,我是第一次离开她。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母亲也频来入梦。
1.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出非常地思念“母亲”?(两个“频来入梦”)
2.朗读句子。质疑。(如,“频来入梦”什么意思?对于“频来入梦”的初步理解应该联系上下文,如文中的日记中的时间可以反映经常怀念母亲,文章的最后一节中的“没有断过”、“一直”“十一年”等。)
(二)品读思母之情。
1.自己的生母“频来入梦”,季老却说“不知道是为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为什么。
课件出示资料1:到了中秋节——农民嘴里叫“八月十五”——母亲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月饼,给我掰了一块,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大吃起来。在当时,对我来说,月饼可真是神奇的东西,龙肝凤髓也难以比得上的,我难得吃一次。我当时并没有注意,母亲是否也在吃。现在回想起来,她根本一口也没有吃。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尝过,都留给我吃了。她大概是毕生就与红色的高粱饼子为伍。到了歉年,连这个也吃不上,那就只有吃野菜了。
课件出示资料2: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 ’”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 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 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1)学生浏览以上资料谈体会。
(2)联系“11月18日”的日记谈理解。
指读或师范读。
说说感受,谈谈作者思母的原因。
教师相机引读:
“
I.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这两个需要答辩吗 答辩时评委都问什么问题
是大学生吗 我拿国家奖学金的时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