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學的獎學金都是怎麼發的
獎學金都是按排名決定的。
本學期的獎學金,在下個學期開學時候評出
獎學金分好幾等,從一等到三等,還有特等。每一等有多少錢,和每一等有多少人各個學校不同。
❷ 大學的勵志獎學金的發放原則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❸ 中山大學獎學金制度如何,獎金有多少
根據2017年9月1日生效的《中山大學本科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獎學金制度簡介及金額如下(圖片請在新的標簽頁打開或者保存本地查看,要不然看不清):
❹ 大學里的獎學金基本是怎樣規定的
【大學里的獎學金基本規定方法】
獎學金一學年評一次,一般在新學年開始時評選。 評選時所能算入的成績、加分活動,都必須是在「上一學年」時期內的。獎學金分為三等,一般排名第一的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更高金額。每個學校的三等獎學金金額不同。但是都有「國家獎學金」可申請。一般是「綜合測評分數」排第一的人才有機會申請的。成績約佔50%~60%的比例。獎學金是用來獎勵優秀學生的,學生的本職工作就是學習,所以學習成績,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至於具體的怎麼換算,看各學校的具體說明。除學習外,還包括德育、智育、體育三大項評選標准。
1.德育包括一些「社會工作」、「義工、三下鄉活動」加分等。例如當班幹部、學生會幹部等,都可以加分。
2.智育包括參加各種「學術性比賽」、發表「知名刊物」等,都可加分。
3.體育則包括參加體育活動、體育項目比賽,一般參加了就有分加,拿獎加分更多。
除了以上的「客觀加分」外,還有「學生評分」環節。
一般包括「自班評分」和「外班評分」兩個環節。所以也要和同學打好關系。除了一二三等獎學金外,還可申請各種單項獎學金。沒有拿到一二三等獎學金不要緊,一般學校還會另設「單項獎學金」,例如勤學、優秀等等。只要看各校設置。
❺ 大學都有什麼樣的獎學金和榮譽可以申請
1.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中央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而設立的。其評選標准、人數及條件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2.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校設立的「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特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500元/人;一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500元/人;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000元/人;三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元/人。特等獎學金獎勵面為參評學生人數的1‰,其餘等級分別按參評學生人數的3%、8%、15%的比例評定。
3.勵志獎學金
該獎學金獎勵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每學年獎勵1000人,500元/人。
4.新生獎學金
該獎學金設特等獎學金,獎勵金額50000元/人;一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0元/人;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三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000元/人。根據當年全國高考成績,在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國家計劃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中選拔評定。
5.專業獎學金
該獎學金為我校國家計劃招收的航海類專業普通本、專科生設立,金額為每年500元/人(其中100元用於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其它費用)。
6.單項獎學金
在學習進步、社會工作、文體活動、精神文明等四項中某一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每項均占學生人數的3%,獎勵金額為100元/人。
7.社會獎學金
社會獎學金是由社會出資方在我校設立的對學生的獎勵。該類獎學金的名稱、評選等級、標准、比例及評選范圍見各自的獎學金評選條例,該類獎學金的評選以每年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的文件為准。
8.國防獎學金
中國人民解放軍為鼓勵和資助志願獻身國防建設事業的學生,設立義務性獎學金。根據個人申請,經學校評審報中國人民解放軍審批,平均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二條 獎學金的管理
1.學校設立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學生評先及各類學生獎學金的評審、管理、籌集和使用。
2.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學生工作部,負責處理全校學生評先、獎學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完成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安排的各項工作;負責全校學生有關評先、獎學金評定的接待和咨詢等工作。
3.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1)討論和決定有關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的重要事項和問題,審定校內各獎學金的設立。
(2)制定各項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的政策,管理和使用各項獎學金的資金。
(3)開辟獎學金資金來源。
(4)評審國家獎學金,審定「校三好學生」以上(含校三好學生)的綜合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各項「社會獎學金」。審批「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
(5)審定先進班集體的評比結果。
(6)向校長辦公會議報告獎學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重大問題提請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4.各學院將各類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的評審登記表匯總,報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分校、院兩級頒發獲獎榮譽證書,財務部門負責發放獎學金。
第三條 獎學金的評審
1.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每學年根據教育部通知及學校有關文件進行,並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審核。
2.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的評審工作,每學年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工作同步進行。
3.新生獎學金根據當年全國高考成績評定。
4.專業獎學金為我校指定專業的學生,經學院審核後直接報學生工作部備案;獲得專業獎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獲得其它各類獎學金。
5.社會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按各自合同或約定進行,獲得社會獎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
6.國防獎學金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當年的計劃,在指定的專業,按一定的條件挑選,經學校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審批後,學生本人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簽定協議,學生按所簽協議的要求完成學業,畢業後到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部隊工作。獲得國防獎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獲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
第四條 獎學金的申請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均有權申請。申請獎學金必須滿足各項獎學金的評選條件。
第一章 優秀學生評選及獎學金評定辦法
一、評選項目
1.校三好學生標兵。
2.校優秀三好學生。
3.校優秀學生幹部。
4.校三好學生。
5.院三好學生。
6.院優秀學生幹部。
7.單項獎。
二、評選條件
1.校三好學生標兵。綜合測評為班級第1名;德育為優,承擔一定的班級或校院工作;學年學習平均成績(平均學分績,下同)為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含體育成績,下同),二年級(被測評學年,下同)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標准;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二年級及以上學生須參加一定的科研活動。
2.校優秀三好學生。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17%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80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5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准;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3.校優秀學生幹部。擔任學生幹部一年以上且成績突出者,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17%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7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0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准;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4.校三好學生。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34%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7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0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准;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5.院三好學生。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50%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70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62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准;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6.院優秀學生幹部。擔任學生幹部一年以上且工作稱職者,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60%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6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62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准;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7.單項獎。綜合測評德育為良好以上,在學習進步、社會工作、文體活動、精神文明等方面表現突出且有顯著成績。
三、評選比例
1.校三好學生標兵占參評學生總數的1‰。
2.校優秀三好學生占參評學生總數的2%。
3.校優秀學生幹部占參評學生總數的1%。
4.校三好學生占參評學生總數的8%。
5.院三好學生占參評學生總數的12%。
6.院優秀學生幹部占參評學生總數的3%。
7.單項獎,共四項,每項占參評學生總數的3%。
四、獎學金的等級及金額
1.校三好學生標兵獲特等獎學金,2500元/人。
2.校優秀三好學生、校優秀學生幹部獲一等獎學金,1500元/人。
3.校三好學生獲二等獎學金,1000元/人。
4.院三好學生、院優秀學生幹部獲三等獎學金,500元/人。
5.單項獎,100元/人。
五、評選辦法
1.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工作按學校的統一部署,在各學院直接領導和輔導員、班主任的具體指導下,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進行。
2.各學生班的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根據評先條件和綜合素質測評情況(原則上由高到低評選)推薦本班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名單。
3.各班的推薦名單確定後,將評選材料上報所在學院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領導小組,由學院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審查,並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報學院黨政聯席會初審後,張榜公示三個工作日,然後報學校審批。
4.學校成立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主管校領導任主任委員、學生工作部(處)為副主任委員單位,教務處、團委、體育部、監察處、國際教育學院、網路(繼續)教育學院、職業技術學院等為成員單位。具體工作由學生工作部(處)組織實施,學校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審定。
5.學生工作部(處)、團委、學生會的學生幹部參加所在學院的各類獎項的評選。
6.評先、獎學金評定工作每學年評定一次。
六、表彰和獎勵
1.凡被評為三好學生標兵、校優秀三好學生、校優秀學生幹部、校三好學生者,均由學校授予稱號,頒發證書、發給獎學金。
2.凡被評為院三好學生、院優秀學生幹部者,由所在學院予以表彰,並頒發證書,由學校發放獎學金。
3.單項獎獲得者,由學院發給證書,予以表彰,由學校發放獎學金。
現在國家獎學金升到8000,要求就更加嚴格了。各個學校要求都更加嚴格。
首先你必須貧困,如果沒有貧困證明,想拿國家獎學金連門都沒有。
❻ 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的資助獎勵辦法
本人在這個學校待了四年,想必還是比較了解的。以下就是辦法:
1、學校設有獎學金,分為專業的、學院的。專業的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獲獎的前提一般是考試沒掛科,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三等獎需要你在班上排名前十名左右,二等獎那名次更要靠前了,一等獎那就是成績在專業比較拔尖的了。獎金都是幾百塊錢。
2、國家撥款的獎學金(金額要多很多)。國家的獎學金分為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勵志獎學金呢,好像是八千,一個班就一個人,要求自然是品學兼優。而助學金一般來說需要出具你的家庭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貧困證明。說實話,這些都是人為的,獎學金按照班為單位分配下來,很多是情況下班長就做主了,我覺得這樣很不公平。所以看你的運氣了。大學里不公平的事太多了
3、利用休息時間去打工。學校食堂需要盛湯的,我在那會兒,一個月好像才給60,包吃。這個好處就是不影響你的時間,只是中午在那兒盛一個多小時的湯。再者就是周末去兼職之類的,這里要提醒你,現在由很多騙人的中介,他們要你交服務費之類的,別交!!在你沒什麼社會經驗的時,我推薦你做一些家教,可以去一些家教中心找,當然,收費是很正常的。如果你有什麼其它投資的方法,比如炒股票,做期貨之類的也可以,對於學生來說,這些都是有風險的。再一個,在寢室賣點兒東西也可以。總之,大學時代是自由的,無約束的,你自由發揮吧,盡量讓自己的大學生活豐富多彩,盡量不要給自己留下什麼遺憾。最重要的是,學習是最重要的,不僅僅學習課本上的知識,還有很多以後你用的上的知識。
祝你能過一個充實,多彩,難忘,讓你一生受益的大學生活。
❼ 大學 什麼叫校級獎勵
校級獎勵是學校按照辦法的校級獎勵評定辦法給學生頒發的獎勵。每個學校的校級獎回勵類目不同,評定方答法也不同。
例如河南大學的校級獎勵有:河南大學優秀學生幹部,河南大學優秀團學幹部(,河南大學優秀團員,河南大學優秀學生,河南大學獎學金(有證書),河南大學優秀畢業生,河南大學社會實踐先進個人,河南大學優秀志願者等等。
❽ 請問大學里的獎學金有什麼制度
」第一沒有不及格,第二你的平均分排在可以拿獎學金的名次以內」這是以前有朋友在知道上給的答案,引自http://..com/question/243374.html
我覺得可作補充
就網上找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為例,以下是其獎學金細則
(確實是各大大學都是不同的,這是隨便舉的一例,各高校獎學金制度都是在其主站上有明文規定申明的,你去哪個學校,可以找找,很容易找到的)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獎學金計劃:
一、 設獎目的:
旨在鼓勵本校學生努力學習,不輕言放棄,順利畢業,為一生的事業打下基礎。
二、 頒獎對象:
凡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深圳教學中心報讀以下專業的學生均有機會獲得獎學金:
1.1月份MBA及10月份MBA
2.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專業:
經濟法、 民商法、 行政管理學、 社會保障學、 企業管理學、
國民經濟學、 世界經濟、 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
三、 獎金形式:
MBA: 1. 凡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每年1月份或10月份MBA聯考,總分成績全國第一名、單科成績都過線者,獲全國狀元獎:獎金5萬元。
2. 凡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每年1月份或10月份MBA聯考,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錄取,總分第一名者,獲中財狀元獎:獎金5000元
3. 凡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每年1月份或10月份MBA聯考,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錄取,總分佔前五名者,獲中財優秀獎:獎金2000元
同等學力: 1. 凡第一年考試(第一年沒報的,第二年報通過兩門的不算),一次性通過兩門統考(外語及專業綜合)者,獲一類一等獎學金:2000元。
2. 凡報讀行政管理、社會保障學專業的,第一年考試(第一年沒報的,第二年報考通過的不算),通過外語者,獲二類一等獎學金:1000元
註:以上各項獎金不可同時領取!(即每人只可領取一項獎金)
四、 評獎辦法:
考生在收到成績單後30天內,攜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發票或收據、成績通知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深圳教學中心辦理登記手續,經核實,頒發頒獎通知書。
五、 頒獎方式:
各獎項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深圳教學中心的公開論壇中公開頒獎。獲獎學員按通知書指定時間、地點攜頒獎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領獎。本中心將在公證監督下當眾頒獎。
以上獎學金計劃來自http://www.zncd.com/pro/jxj.asp
❾ 中山大學 獎學金制度如何
本科生獎學金30項,獎勵總金額611.83萬元。獎學金最高金額5000元/年,最低金額200元/年
1、凱思獎學金
由中山大學校友捐贈,獎勵對象為當年被中山大學錄取的本科新生。每年獎勵200名
,獎勵金額為每人10000元人民幣,在入學當年發放。評獎條件:
l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計算機)、生物學等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或雙科獲省(自治區、直轄市)賽區一等獎;或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l 對於第一志願報考中山大學、高考總分按原始分計分超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重點大學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0分以上或按標准分計分超過80分以上的新生,根據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配的獎勵名額,以高考總分(不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並適當考慮學科平衡,擇優獎勵。
2、優秀學生獎學金
根據學生每一學年綜合測評成績(涵蓋學業成績、社會活動、社會工作、各類競賽等方面)評定。獎學金分三個等級,按測評成績而定。獲獎金額為一等獎2000元/人/年;二等獎學金1500元/人/年;三等獎學金1000元/人/年。獲獎面一般在30%左右。
3、單項獎學金
在科學研究、社會公益、文藝、體育或社會工作等方面對校、院(系)有突出貢獻者。獲獎金額為800元/人/年。獲獎面一般在3%左右。
4、捐贈獎學金
捐贈獎學金是由社會團體、個人或公司的捐贈所設立的獎學金。獲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二等以上,符合捐贈者規定的條件者可申請。
5、優秀畢業生獎:
獲優秀畢業生的學生由學校授予稱號,頒發證書和紀念品。優秀畢業生人數按條件而定,不限名額,符合條件的均可評選。
❿ 廈門大學本科生獎學金評獎辦法
廈門大學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地培養創新型人才,鼓勵學生多樣性與個性化發展,促進在各方面有優秀表現的學生成長成才、全面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廈門大學正式注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 獎學金種類
第三條優秀學生獎學金的種類為: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二)學業進步獎學金;
(三)學術創新獎學金;
(四)社會實踐獎學金;
(五)志願服務獎學金;
(六)社會工作獎學金;
(七)文體優秀獎學金。
第四條第三條列舉的各項優秀學生獎學金(除學業優秀獎學金和學業進步獎學金不可同時兼得外)可以同時申請、同時兼得,但最多隻能同時獲得兩項獎學金。
第五條第三條列舉的各項優秀學生獎學金,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級獎學金在同一自然年內不能同時兼得。
第三章 獎勵條件
第六條凡參評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學生除應具備《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中第十一條的要求外,其應修課程(包括往年應當重修的課程,全校性選修課不計在內)全部合格,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採用學生在其班級(或專業)成績排名的方式評選,不同類別課程的權重以及可納入參評范圍的課程由學院根據各自的學科特點確定。
(二)學業進步獎學金:獎勵學業有較大進步的學生,學習成績應在班級(或專業)排名前50%以內,且成績排名較上一學年提高30%。
(三)學術創新獎學金:獎勵在學科競賽、科技競賽、學術研究和科研創新等方面成績優秀的學生。申請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學科競賽、科技競賽等取得較好成績;
2.參加學術和科研活動,取得突出成果;
3.積極參加學術和科研活動,取得一定的成果,經項目負責老師推薦,並獲得學院專家評審小組評審認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單位必須是廈門大學的方可參評。
(四)社會實踐獎學金的獲得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校院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中受表彰;
2.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出色完成社會實踐任務,成果被有關部門採用或在院級以上優秀論文評比中獲獎;
3.組織、策劃校內外重大社會實踐活動,產生良好的社會影響。
(五)志願服務獎學金:獎勵在共青團組織或志願者組織注冊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願者,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經常從事支教開發、社區建設、環境保護、校園公益、應急救助等志願服務工作,參評學年累計登記的志願服務時間達到80小時以上(含80小時),並得到志願服務對象認可;
2.參評學年從事支教開發、社區建設、環境保護、校園公益、應急救助等某一專項志願服務時間達到50小時以上(含50小時),並得到志願服務對象認可;
3.參加過重大活動的志願服務工作並獲得服務單位或組織單位的表彰;
4.在志願服務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現的。
(六)社會工作獎學金的獲得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擔任班級、年級學生幹部,以身作則,熱心為同學服務,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在增強班級凝聚力、形成優良學風和班風中發揮骨幹作用;
2.擔任校院兩級學生組織學生幹部或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代表同學利益,熱心為同學服務,積極開展各項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並配合校院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以上各級學生幹部需任期滿一年方可參評。
(七)文體優秀獎學金的獲得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校級以上文藝匯演、文學、書法、美術、攝影、演講等比賽取得優異成績;
2.參加校級以上運動會、各單項體育項目的比賽,取得較好名次。
藝術類學生必須在省級正式文藝比賽(不含邀請賽)中獲得二等獎以上獎勵或全國正式文藝比賽(不含邀請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或在國際正式文藝比賽中獲得較好名次的方可參評。體育特招生必須在校運會破記錄或參加省級正式體育比賽(不含邀請賽)獲得前3名或參加全國正式體育比賽(不含邀請賽)獲得前8名或在國際正式體育比賽中獲得較好名次的方可參評。
第四章 獎勵方式
第七條學校對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學生頒發獎學金。
第八條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選比例總計不超過50%(其中學業優秀獎學金30%,其他幾項優秀學生獎學金合計不超過20%),各項優秀學生獎學金的獎勵金額和評選比例分別為: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一等 1000元/人可參評學生數的10%
二等 500元/人可參評學生數的20%
(二)學業進步獎學金: 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2%
(三)學術創新獎學金: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10%(四)社會實踐獎學金: 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
(五)志願服務獎學金: 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
(六)社會工作獎學金: 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
(七)文體優秀獎學金: 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
第五章 評審辦法
第九條學校成立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學生工作處、教務處、校團委的負責人組成,負責評審和監督工作。學生工作處為評審領導小組的秘書單位負責全校的具體評審組織與監督工作。
第十條各學院(研究院、教學部)應成立評審小組,由院領導擔任組長,小組成員為院領導、各系分管教學的系(副)主任、輔導員、教學秘書、師生代表等,負責本單位的優秀學生獎學金評獎工作。各學院應根據本單位學科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各項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具體實施細則,並報學生工作處審核備案後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每學年度評定一次。畢業班於每年6月份評定本學年獎學金,與畢業鑒定結合進行;其他年級於每年10月份評定上一學年度的獎學金,與學年鑒定結合進行。
第十二條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審程序為:
(一)學生工作處下發評獎通知;
(二)學院組織評獎工作,接受學生個人申報;
(三)學院審核、確定初評結果,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生工作處審核;
(四)學生工作處審核,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分管校領導批准,學校發文表彰;
(五)發放獎學金。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優秀學生獎學金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由於學生本人在申請過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獲得獎學金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第十四條對參評學生要嚴格要求,寧缺毋濫:
(一)在評獎過程中,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評獎資格,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並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評獎;
(二)頒獎後,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獎學金,追繳已發放的獎學金,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並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評獎。
第十五條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院評審小組提出申訴,學院評審小組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學生對學院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13年9月1日起執行。原發布的《廈門大學本、專科優秀學生獎學金評獎辦法》(廈大學〔2003〕17號)和《廈門大學本、專科學生單項獎學金評獎辦法(2007年修訂)》同時廢止。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