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貧困生能否申請大學貸款,相關政策是什麼
非貧困生也可申請貸款
最高還款期10年
UIB就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最大的區別,就是不以學生家庭或個人的經濟狀況為限制條件,凡符合UIB就學貸款相關合同規定的在校全日制大學生都可以提出申請。
彭明意說,這主要是考慮到有些家庭並不貧困的學生,在不影響家庭經濟條件的前提下,也需要資金來發展自己,提升自己的競爭力。
根據「UIB就學貸款申請學生評估標准」,UIB就學貸款額度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和保險費四項,根據當地學校收費標准和生活費標准確定,一般為每生每學年6000-10000元。借款學生支付銀行貸款本息並支付須投保的就學貸款保證保險的保費及利息。保費也由銀行貸款給學生。
而學生一旦投保並順利拿到就學貸款,意味著保險公司將承擔以下保險責任:當貸款學生發生按合同規定的保險事故時,該學生尚未歸還的貸款本息由保險公司按合同的約定賠償。主要的保險責任包括,貸款學生因意外、疾病導致身故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因道德風險與還貸能力而產生的按合同規定的欠貸本息等。
UIB就學貸款規定借款學生最長還款期為畢業後10年。
彭明意說,UIB就學貸款模式有效地轉移和降低了銀行的風險,也使得高校可以騰出更多的精力用於教學和研究,而UIB就學貸款項目也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來保證項目的健康運行,包括就學貸款風險評估標準的制定、借款學生信用體制的完善、借款學生信息資料庫的建設、借款學生安全健康的管理、借款學生就業的推進機制、就學貸款網站和借款學生畢業後的信息反饋及追蹤機制等。
他透露,這種服務於高校學子的新型商業貸款,最快將於今年9月開始在海南實施。
但是不同的地方政策也不大一致,所以:
◆3種助學貸款及其申請辦法
目前,助學貸款分為「學生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3種。
學生貸款是由學生所在學校經辦的無息貸款,對象是除去享受專業獎學金的本、專科貧困生,由家長擔保,貸款數額為基本學習、生活費用減去獎學金,力度較小,還貸期限最長為畢業後6年內,可以減免。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及中國銀行經辦的國家貼息50%的貸款,對象是研究生、本、專科貧困生,擔保方式分為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信用擔保4種形式,對年滿18周歲的在校大學生一般發放信用助學貸款,貸款數額為:所在學校收取的學費+所在城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個人可得收入,力度較大,還貸最長期限為畢業後4年內,可展期,不能減免。
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是指由開辦此項業務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經辦的商業貸款,對象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不能使用信用擔保,貸款數額一般在2000~3000元之間,期限由各商業銀行規定,不能減免。
1.如何申請學生貸款
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1)學生家庭確有經濟困難,不能支付學習期間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費用;(2)奮發向上,努力學習;(3)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道德品質良好。
學生申請貸款,應由本人向學校貸款審定機構提出申請,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提供還貸擔保人。
申請學生貸款的程序:學生本人向學校提交貸款申請報告,經院(系)審核同意後,填寫「學生貸款申請表」(一式三份)。由學生將申請表寄給家長簽署確認貸款意見並承擔還貸擔保。家長所在單位或區、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蓋章後,寄回學校審核批准。
學生申請貸款每學期(年)審批一次,學校核准後按月發放。
學生貸款的額度和比例: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最高數額,由學校根據當地居民基本生活水準或本校學生學習、生活費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確定。
學生在獲得獎學金後如生活仍有困難,還可以申請貸款。其申請貸款的數額,由學校在貸款和獲得獎學金的兩項之和能夠保證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費用基本需要以內掌握。
享受貸款的學生比例:由學校根據本校本、專科學生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數,在規定的貸款經費總額內確定。
目前各高校學生貸款實際額度一般每年在1000元以上。
學生貸款償還形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的工作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2.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適用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上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③學習成績較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⑤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⑥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程序:銀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學生的貸款申請。申請貸款的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指定部門(一般為學生處)提出貸款申請,領取並如實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等有關材料。
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與其他形式貸款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允許大學生申請「無擔保助學貸款」,即「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辦理信用助學貸款不需要擔保,只需要提供貸款介紹人和見證人(見證人必須兩名),以個人信用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且介紹人和見證人不承擔連帶責任。銀行對年滿18周歲以上的在校大學生一般發放信用助學貸款;對其直系親屬既可以發放信用助學貸款,也可以發放擔保助學貸款;對法定監護人一般可以發放擔保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學生所借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的50%由國家財政貼息,50%由借款學生個人負擔。
借款學生和經辦銀行應在簽訂借款合同時約定還款方式和還款時間。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可提前還貸,或利隨本清,或分次償還(按年、季或月),具體還款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商定並載入合同。還款時間最遲在畢業後第一年開始。學生所貸本息應當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
經貸款銀行同意,國家助學貸款可以辦理展期,但逾期部分國家不再給予貼息。
3.如何申請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
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是指金融機構對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學習的學生或其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發放的商業性貸款;只能用於學生的學費、生活費以及其他與學習有關的費用。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財政不貼息,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均可開辦。
其申請辦法與商業貸款相同。
◆高校的獎學金設置
高等學校獎學金分類:(1)本、專科生獎學金分為3種: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2)研究生獎學金分為兩種: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研究生普通獎學金。目前在我國高校中,獎學金的種類形式除國家設立的獎學金外,還有學校設立的獎學金,以及經有關部門批准由社會各界設立的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是用於鼓勵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品學兼優的本、專科學生而設立的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標准、等級和評定比例:
(1)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3個等級: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此外,還可設立單項獎。
(2)國家規定的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標準是: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年150元。
由於社會物價和生活水平的變化,目前一般高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實際標准已高於上述規定標准,具體可見各校每年的招生簡章。
專業獎學金獲獎條件:
專業獎學金是為了鼓勵報考師范、農林、民族、體育和航海等專業的學生而設立的專項獎學金。
凡被錄取為師范、農林、民族、體育和航海專業的本、專科學生,均享受專業獎學金。在校學習期間,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可以獲得較高等級的專業獎學金。
專業獎學金的標准、等極和評定比例:
(1)專業獎學金分為3個等級: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另外,還可設立單項獎。
(2)為了鼓勵學生報考師范、農林、民族、體育、航海等專業,保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生活和學習基本需要,自1994年9月1日起國家提高了專業獎學金的標准。提高後的標准為:按學生人數平均計算,民族專業獎學金提高到每生每年700元,其他類專業獎學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專業獎學金的具體等級標准、評定比例及實施辦法,由各學校自定。除專業獎學金外,上述專業學生同時享受學校所在地政府規定的高等學校學生的糧、油、副食品價格補貼。
定向獎學金獲獎條件:
定向獎學金是指有關部門和地區為鼓勵立志畢業後到邊疆地區、經濟貧困地區和自願從事煤炭、礦業、石油、地質、水利等艱苦行業的在校大學生設立的專項獎學金。
定向獎學金的評定:經本人申請,學校批准確定為享受定向獎學金的學生,按所在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評定。
定向獎學金不能與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兼得。
普通高等學校實行本、專科學生獎學金制度後,原來規定的有關享受加發40%以內的特殊專業伙食補助費用和由學校集中掌握的少數民族學生困難補助費的政策繼續執行,標准不變。
◆貧困生可在校參加勤工助學
崗位設置:高等學校的勤工助學崗位可以為參加校內的助教、助研、助管、實驗室、校辦產業的生產活動和後勤服務及各項公益勞動的崗位,不能組織學生參加高空作業、嚴重污染、輻射等極易對人體造成傷害和危險的特殊行業和專業的勞動。
教育部規定,各高等學校必須結合當前人事制度和校內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積極推進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力爭使50%以上的在校研究生能夠擁有「三助」崗位;積極引導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努力開辟、增加新的勤工助學崗位。
勞動報酬的標准和來源: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勞動報酬的標准要合理適當。學校可參照當地同類工種或崗位的酬勞標准,並結合學生的實際生活標准予以確定,原則上不低於當地同類人員的酬勞標准,也可適當提高,以充分體現資助的原則。學校按國家規定設立的「勤工助學基金」專門用於支付校內勤工助學活動中學生的勞動報酬。
勤工助學基金的經費來源:設立勤工助學基金是為了使學校勤工助學工作具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勤工助學基金的經費來源有4個:1、在教育事業費中,根據國家任務學生數,按照每生每月3~5元標准提取的費用;2、從學費收入中劃出10%的經費;3、從學校預算外收入中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4、基金增值。
◆特困生可享受特別困難補助
除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等方式外,特困學生還可以通過「特別困難學生補助」獲取幫助。
申請特別困難補助學生資格:對於那些在校月收入(包括獎學金和各種補貼)低於學校所在地區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準線的國家任務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請特別困難補助。
特別困難補助的標准:對於「特困生」的困難補貼的標准可參照學校所在地所需的最基本的學習、生活費用標准,由學校研究確定。
◆繳納學費有困難可申請學費減免
隨著我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收費和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深入,普通高等學校中部分學生確因經濟條件所限,繳納全部學費有困難。為幫助這部分學生(以下簡稱困難學生)不因此影響學業,在收取學費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對困難學生實行學費減免政策。
減免學費學生資格:國家對部分確因經濟條件所限,繳納學費有困難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對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種獎學金和各種補貼)已低於學校所在地區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準線,學習和生活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學生免收全部學費;對其他一般困難的學生可適當減收部分學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制訂。
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學校要認真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6部門下發的《關於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精神,對生活特別困難的下崗職工子女就學,經企業、街道出具證明,學校應酌情減免學費。
減免學費額度:由各高等學校根據本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及本校的實施辦法,結合學生本人表現及經濟狀況,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逐一審核、研究決定,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㈡ 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有什麼區別
1、針對對象不同: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2、出資對象不同: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用來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
3、獎勵標准不同:
國家獎學金對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碩士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年3萬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
4、外文名不同:
國家獎學金的外文名是China National Scholarship。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外文名是National Endeavor Scholarship。
(2)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實行獎學金擴展閱讀:
2007年,我國首次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設立,獎勵對象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資助覆蓋面將達到全國高校在校生的3%。
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2007年9月新學期開學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投入14億元,發放首批國家勵志獎學金。
有規定,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但是現有高校卻不讓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
㈢ 大學里的獎學金是怎麼評的,怎樣摺合考試成績
大學國家獎學金是指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用來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參考二、獎學金本專科學生申請條件。
一、本專科學生適用對象
本辦法所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高校)。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中央高校國家獎學金的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獎學金的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獎學金名額時,對辦學水平較高的高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二、本專科學生申請條件
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考試科目單科成績不低於85分,平均成績不低於90分,考查科目成績不低於「良好」,同等條件下獲得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學生優先;
5、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為學院發展建設做出貢獻;
6、認真履行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賦予學生的義務,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三、名額分配: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當年國家獎學金的總人數,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於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審批。
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將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及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獎學金名額和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四、獎勵標准
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
碩士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年3萬元。
㈣ 獎學金應該繳稅嘛
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特設立國家獎學金,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獎學金是中央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提供的無償資助。
第二章 國家獎學金的資助對象和申請條件
第三條 國家獎學金的資助對象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包括當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專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專科生。
第四條 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道德品質優良;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執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生活儉朴;
3、身體健康;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或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
第五條 高等學校可按照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制定相應的綜合測評辦法,並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思想品德、學習成績、體育鍛煉、校規校紀等具體指標對學生進行考核。
第三章 國家獎學金資助人數和資助金額
第六條 國家獎學金分為二個等級,全國每年定額發放給45000名學生,其中10000名特別優秀的學生享受一等獎學金,標准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學生享受二等獎學金,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
第七條 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其所在學校減免當年的全部學費。
第四章 國家獎學金的申請和評審
第八條 國家獎學金按年度申請和評審,每年10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12月底前評審完畢。
第九條 根據國家獎學金申請條件,高等學校學生個人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可每年連續申請),並提交《國家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1)。
第十條 國家獎學金的評審程序如下:
1、財政部根據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人數,於每年9月1日前確定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國家獎學金的推薦名額;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部確定的國家獎學金推薦名額,確定各高校國家獎學金的推薦名額,對重點高校和師范、農林、民族、體育、航海、水利、地質、礦產、石油等專業的學生佔在校生比例較大的高校適當傾斜。
2、各高校學生將個人的申請材料於每年10月1日前提交給所在學校,由學校在限額內等額評審後,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報送中央主管部門或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省教育主管部門將審核意見報省財政廳(局)復核);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局)於每年11月15日前,將復核後的獲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名單備案表報財政部備案(表格見附件2)。
第五章 國家獎學金的發放
第十一條 財政部按照國家獎學金推薦名額,確定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國家獎學金預算。在接到國家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材料後,1個月內將國家獎學金預算下達給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局)。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局)(通過省教育主管部門)將資金撥給高校,由高校統一發放給獲國家獎學金的學生。
第六章 國家獎學金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二條 國家獎學金實行公示制,各高校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向中央主管部門和省教育主管部門報送評審名單及有關推薦材料之前,應將評審名單向全校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三條 資金使用單位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獎學金專款專用,及時發放給獲資助的學生,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同時要接受財政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由本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參照本辦法設立本地區的政府獎學金,可稱為「XX省(市、區)政府獎學金」。具體資助人數及實施細則,由各省自定。
㈤ 國家對大學生每月有補助么
關於大學生的生活補助問題,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一般都對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學生發放「糧油副食品價格補貼」,發放人數是由財政部按照2002年各高校2000年的在校生數為基準核定的。2002年中央部門高校「糧油副食品價格補貼」的發放標准為每生每月12.5元。此後,有的高校根據物價上漲情況,作了相應的調整。
地方高校學生的生活補貼,實行屬地化管理,由各地省級財政、教育部門制訂具體的發放和管理辦法。據了解,一些省份已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了具體的辦法。有的地方高校按照規定標准向所有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專科學生發放了生活補貼。有的高校由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多,資助任務較重,將這部分經費集中用於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北京市的情況是:1998年市財政局、市教委下發了《關於發放大中專學生生活物價補貼的通知》,規定凡是財政安排事業費撥款的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均可享受生活物價補貼。市屬普通大專院校的發放標准為每生每月60元,市屬師范院校為每生每月100元,市屬農業院校為每生每月116元。
(5)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實行獎學金擴展閱讀
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1.國家獎學金。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年獎勵本專科學生5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學年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3.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設2-3檔。
4.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用,每學年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
5.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㈥ 大學的國家獎學金每個人四年內只能拿一次嗎
不是。
大學的國家獎學金是每年評審一次,只要符合條件,每年都可以申請的。
本專科學生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及以上的學生。在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是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所有符合條件的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國家獎學金。
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將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及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獎學金名額和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6)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實行獎學金擴展閱讀:
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考試科目單科成績不低於85分,平均成績不低於90分,考查科目成績不低於「良好」,在同等條件下獲得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學生優先;
3、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為學院發展建設做出貢獻;
4、認真履行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賦予學生的義務,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㈦ 國家獎學金分幾等級
國家獎學金分三等級。
獎勵標准: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碩士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年3萬元。
國家獎學金是指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用來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作為大學生能獲得國家獎學金是一項莫大的榮譽。
(7)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實行獎學金擴展閱讀:
適用對象類別:
1、本專科學生
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2、研究生
用於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4.5萬名在讀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萬名,碩士研究生為3.5萬名。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定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定為每生每年2萬元。
㈧ 國家助學金發放的目的是什麼
國家助學金發放的目的:
1、貫徹國家政策
做好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工作首先是對國家相關助學政策的實施情況的貫徹,國家的相關助學的政策法規很大程度上照顧了廣大學生實際需求並解決了學生一定的實際困難。因此,做好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工作,能夠讓國家的政策法規落到實處,真正體現出相關政策出台的意義。
2、促進學校德育教育發展
「助學金」,顧名思義,是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並非是一種面向廣大家庭條件參差不齊的學生的獎勵方式。
3、輔助學生完成學業
國家助學金帶來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幫助,還是一份溫暖的關心和關懷,更有千萬學子們心靈的慰藉。可以讓學生感受到學校的關愛,在他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伸出援手,傳遞一份愛心。
同時,助學金也為學生父母減輕了負擔,幫助了一個又一個家庭,讓大學生更有動力去學習,並能讓學生全心投入學習之中。讓他們時刻保持積極的心態,高標准要求自己,妥善處理學習和業余活動之間的關系,這不僅能促進學生取得優異的成績,更能使他們全面發展。
(8)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實行獎學金擴展閱讀
助學金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誠實可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成績較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5)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學校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並在中國工商銀行儲蓄所開立活期賬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