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學里的貧困補助什麼時候發放
大學補助在11月份和5月份各發一次。補助一般都在每學期的中下那會,一般流程應該是審批下來,就可以拿到的,也有一部分學校會在5月份發放助學金。
拓展資料:
1. 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和生源結構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助學金名額時,對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2. 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國家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總額部分的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3.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 大學貧困生補助每年給多少錢
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發放。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大學貧困生補助金額及申請
1.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貧困大學生每人每年補助4000元
《四川省教育與就業扶貧專項方案》在加大學生資助力度方面,從2016年春季起,將除民族地區以外的34個貧困縣幼兒保教費減免面由10%提高到20%;將除民族縣以外的132個縣貧困家庭在園幼兒全部納入保教費減免范圍,並據實免除保教費。
從2016年春季起,對未實行「9+3」免費教育政策的集中連片特困縣和全省貧困中職生,分別給予每生每年1000元和每生每期500元的生活補助。從2016年秋季起對全省貧困家庭新入學本、專科生按每年每生4000元標准給予資助,直到學業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