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研招網里的招生人數怎麼看的每個方向都是125推免20,是什麼意思總共招125還是每個方向招125啊
該院所有專業總共招145,其中20人是面試推薦,125人是考試。
⑵ 如何在中國研招網上查看學校的推免和錄取情況
1、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沒有一志願的錄取結果查詢,只能在調劑系統中確內認和查詢參加調劑情況的容復試和擬錄取狀態與結果;
2、第一志願的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正式錄取名單應該在報考的第一志願院校招生網站上查詢。
研究生與碩士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1、在中國大陸地區,普通民眾一般也將碩士畢業生稱為「研究生」,將博士畢業生稱為「博士」。所以,按照俗稱,則變成了「大學生」——「研究生」——「博士」的階梯。
2、研究生(Postgraate)是高等教育的一種學歷,一般由擁有碩士點、博士點的普通高等學校和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開展,以研究生為最高學歷,研究生畢業後,也可稱研究生,含義為具有研究生學歷的人。
⑶ 我在研招網上看到我要報的專業的擬錄取人數是院系所 170 其中推免68 不會推免生要68個吧 求解
是的,每個學校都會有這種情況,如果你不屬於推免的就努力看書吧
⑷ 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顯示的上一年招收人數包括推免的嗎
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顯示的上一年招收人數的,
不過是去年的招生信息,不會被更新掉的,
新的招生信息中沒有去年的情況,
你仔細查找一下。
⑸ 怎樣在研招網上查詢自己報的學校今年的招生人數和推免生比例~~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里有
⑹ 研招網推免時信息查詢
登陸當初注冊的賬號查看就可以了。
已被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專參加全國屬統考。(一經報名參加全國統考,推免資格即取消)
經本科畢業學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招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要求和推免工作進度安排,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錄取信息已於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31日公開。
期間,相關推免生可登錄研招網「推免錄取信息公開」欄目查詢招生單位錄取公開信息。所有公開的推免錄取信息,均由各招生單位提供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各招生單位網站進行過公開公示。考生如有疑問,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單位聯系或向招生單位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咨詢。
⑺ 請問研招網上招生計劃中的這個「專業」和「院系所」是什麼意思還有這種招生12人推免9人,能考嗎…
1、研招網上招生計劃中的這個「專業」和「院系所」的意思可能不夠清楚,建議查看招生單位官網公布的專業目錄,通常招生單位公布的專業目錄的招生計劃會更清楚。
2、招生12人推免9人則意味著統招生的名額只有3個。很多學校特別是名校的招生計劃都是推免生,個別專業甚至只招收推免生。自己權衡選擇,一般來說招生名額少則可能報考人數也少,所以關鍵還是看自己的實力和備考情況。
⑻ 研招網的專業目錄查詢中,擬招生人數:「院系所962,其中推免88」。院系所是什麼意思
1、研招網的專業目錄查詢中,擬招生人數:「院系所962,其中推免88」。院系所的意思通版常是專業學院即權招生單位的二級部門,具體因招生單位不同而可能不一樣,也有的是以系或學科大類為單位。
2、自己去招生單位官網查看專業目錄即可了解。通常招生單位網站公布的人數會更清楚一些。
⑼ 考研 高校專業招生人數(含推免生) 怎麼查
1、打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首頁,會發現相關的內容。
⑽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招生目錄上的招生人數包括推免的嗎
是包括的,所以考研通過的名額要用總名額減去推免的名額。
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每年推研的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時間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開始。
報考規定
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規定的日期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在規定的日期內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研究生保送制度
國家教育部就推薦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研究生工作的具體規定:
(1)推薦工作應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的原則,被推薦的學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決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學習成績優秀,具有作為研究生培養的素質。在進行推薦工作時,不僅要注意對推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考核,而且在業務標準的掌握上,既要看推薦生歷年的學習成績,還注重對其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及業務特長等方面的考查,避免推薦工作單純地按分數排隊。為了保證推薦生的業務質量,學校還可進行必要的考試(考核)。
(2)各院校成立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主管部門下達的分配名額和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各學科、專業的具體特點等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推薦辦法,確定推薦名單並在校內張榜公布。
(3)推薦名單確定後,學生可持本校的介紹信於規定日期到學校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辦公室指定的地點查閱招生專業目錄,並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推薦表和體檢表。推薦生可自由選報兩個志願報考單位。
(4)為了加強校際間的交流,促進學科發展,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學校應積極鼓勵推薦生選報外校或科研機構。
(5)各推薦學校應組織推薦生進行體檢,並將按要求填好的推薦表、體檢表一起於規定日期前寄送學生選報的第一志願單位。
(6)接收推薦生的招生單位一般根據推薦生情況對其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方式由招生 單位自選確定,在錄取中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7)推薦生第一志願報考單位對其進行考試(考核)後不予錄取,或因學科、專業招生名額限制不能接受的,應於規定日期前將推薦生的有關材料退回原推薦學校並由學校轉告本人。
(8)各招生單位只能在學校推薦的學生中進行選拔錄取,不得在其它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錄取,對已確定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招生單位在其入學前若果發現其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學資格。
(9)推薦生被招生單位錄取後,可視實際情況鼓勵保留入學資格分配。教育部出台,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保送研究生名額一般按該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左右確定。在教育部下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要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5%左右確定。經教育部確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養基地的高等學校,按教育部批準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單獨增加推免生名額,由學校統籌安排;對國家發展急需的專業適當增加推免生名額。另外,設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推免生總數的65%,其中地處西部省份或軍工、礦業、石油、地質、農林等特殊類型的高等學校,上述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