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獎學金學生申請表中的個人主要表現怎麼寫
應該向下面這樣寫:XXX同學遵紀守法,經常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能很好內地遵守校規容校紀,有較強的集體觀念,勞動積極肯干。學習目的明確,學習刻苦努力,能獨立完成各科作業,學習成績優秀。能主動協助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很好地完成各種任務。尊敬師長,成績優異,基礎扎實,學習成績在班上一直能保持前茅,樂於助人,能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同學。學習態度認真,能吃苦,成績優異,有理想有抱負,上進心強。態度認真,肯鑽研,勤思考,學風踏實。按時、按量、保證質量完成各項學習任務生活艱苦樸素,待人熱情大方,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熱愛集體,積極配合其他同學搞好班務工作,勤學好問,學習成績穩定,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管理能力,是班主任強有力的得力助手。積極參加各種學校活動。
② 北京理工大學國家獎學金怎麼評審
第一條為規范國家獎學金評審行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依法進行,確保評審結果的權威性,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育部、財政部成立評審領導小組,設立評審委員會。
評審領導小組由教育部、財政部有關領導組成,全面領導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負責聘請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評審委員會提交的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
第三條評審委員會由具有代表性、權威性的領導、專家和學者組成,每屆聘期3年,具體負責評審工作,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
評審委員會設主任2人,副主任2人,委員若幹人。根據評審工作需要,評審委員會下設若干個評審小組和工作組。各組設組長1人,組長和成員不少於5人。
第四條國家獎學金實行等額評審,具體評審工作由評審委員會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第五條評審委員會依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國家獎學金評選材料進行審查,並提出評審意見。
第六條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在評審工作中應遵循以下職責:
(一)在評審過程中,認真審閱評審材料,聽取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在平等的氣氛中提出評審意見;
(二)發現與評審對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的情形,應當主動向評審領導小組申請迴避;
(三)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獲獎提供便利;
(四)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和相關的保密信息。
第七條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召開預備會。由評審領導小組主持,全體評審委員參加。評審領導小組向評審委員介紹情況,提出評審工作要求。評審委員會向各評審小組宣布評審工作程序和有關工作要求。
(二)開展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按照要求對各地區、各部門和高校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書面審查,提出評審意見。
第八條評審委員對各地區、各部門和高校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各中央主管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是否按照規定的要求上報了完整的材料;
(二)各高校、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了國家獎學金的初評和審核工作;
(三)入選學生的綜合表現是否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第九條評審小組發現中央部門主管司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在初評和審核工作中有下列第(一)、第(二)條情形時,應報請評審委員會同意後,要求其限期改正後重新報送評審材料;發現下列第(三)條情形時,應不予通過審查,由評審小組寫出書面意見,報評審委員會審定:
(一)評選程序違反規定的;
(二)所提供的評審材料、數據不完整或不真實的;
(三)推薦的候選學生不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基本條件的。
第十條各評審小組完成評審工作後,由評審委員會匯總各評審小組的評審意見,形成評審報告,經評審委員會主任簽字同意,報評審領導小組審批。
第十一條評審領導小組評審同意後,由教育部向各有關中央部門主管司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各直屬高校批復評審意見。
第十二條教育部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獲獎學生名單。
第十三條教育部批復評審意見後,各高校向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國家獎學金榮譽證書,並一次性發放國家獎學金。
③ 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院系意見怎麼填寫
院系意見
(1)首行空兩個字,切記;
(2)不能出現稱呼「如尊敬的…」,結尾不能出現「此致敬禮、敬禮、謝謝」等字樣;
(3)字數必須保持30字以上,切記;
(4)「簽名」一定要手簽;「蓋章」為院(系)公章。
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獎學金填寫注意事項:
(一)基本標准
1、表格為一頁,正反兩面,不得隨意增加頁數。表格填寫應當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塗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切記不得更改表格樣式,不要動表格線條,不要更改原表原有字體的位子、大小、粗細,不要更改頁邊距;凡改動原表格任何一處均視為不合格,須重做。表格所有填寫應當字體正確、端正,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能寫錯別字,不得塗改,不能用塗改液、透明膠(粘撕)等;
2、標題中學年的填寫為評審工作開始所在學年的上一學年。2013年秋季學期填表,應填寫「2012-2013學年」。以後以此類推;
3、表格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各項必須由學校有關部門填寫;
4、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必須註明評選范圍的總人數;
5、表格中「申請理由」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字數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薦意見」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7、表格中「院(系)意見」欄必須加蓋院(系)公章。表格中凡需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人員親手簽寫;
8 、表格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
9、基本信息要和電子表核查,已經發現有學生紙質上的學號、專業與電子表的對不上;
10、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均一式三份,按上交電子表順序單獨整理存放;
11、「附件1:」刪掉,表尾的「製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10年版」不能刪掉。
(二)、具體細節標准
(一)表頭
(1)(2012-2013學年);
(2)「學校」 寫全稱;
(3)「院系」統一寫全稱,注意以往已經出現有的同分院的全稱不一致;
(4)「學號」統一是10位數,注意以往已經出現有的同學電子表的學號和紙質上的學號不一致。
(二)基本情況
(1)「姓名」兩個字的中間不能有空號;
(2)「性別」男或女;
(3)「出生年月」正確寫法如「1990年5月」,錯誤寫法如「1990年5月20日」、 「1990.5.20」等;
(4)「政治面貌」必須四選一: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群眾。不要出現「團員」寫法;
(5)「民族」 一欄填寫要出現「族」字,正確如「漢族」
(6)「入學時間」正確寫法如「2010年9月」,錯誤寫法如「2010年09月5日」、「2010年8月」、「2010.9」;
(7)「專業」正確寫法如「工商管理」,錯誤寫法如「工商管理專業」等不要出現專業二字;
(8)「學制」正確寫法如「三年」,錯誤寫法如「3」、「三」等;
(9)「聯系電話」一律為11位數字的手機號,不得出現座機電話;
(10)「身份證號」務必填寫正確。
(三)學習情況
(1)「成績排名」填寫阿拉伯數字,如1/30;
(2)「實行綜合考評排名」全部選擇在「是」框里打鉤;
(3)「必修課程」為一學年內的課程,不能計算2年及以上的所有課程;
(4)「排名」和上面(三)(1)項的排名要一致。
(四)家庭經濟情況
(1)「家庭戶籍」二選一打鉤,一定要選擇;
(2)「家庭人口總數」、「家庭月收入」、「人均收入」三者數據要相吻合,但不要出現小數點位數;
(3)「收入來源」一般寫「務農」、「打工」,不能出現「經商」等字眼;
(4)「家庭住址」詳細具體;
(5)「郵政編碼」統一為6位數,應和家庭住址相吻合。
(五)大學期間主要獲獎情況
(1)「大學獲獎情況」一類中「日期」一欄不具體到日,正確寫法如「2010年10月」、「2010-2011學年」,錯誤寫法如「2010.10」、「10-11年」等;注意只寫2012年8月-2013年7月間獲得的獎項,不在此時間段的獎項不要寫入,兩種日期寫法只選擇一種。
(2)「獎項名稱」一欄只填寫一項獎的名稱(獎多的寫不下就不寫)。切記獎項名稱不要打引號。切記不要出現「獲」「榮獲」等字眼,僅僅是獎項名稱。
(3)「頒獎單位」切記一定要以蓋章上紅印子字樣為准。
(六)申請理由
(1)「申請理由」主要寫德、智、體、美綜合素質家庭情況等方面;
(2)只能寫成一段;
(3)首行空兩個字,切記;
(4)不能出現稱呼「如尊敬的…」,結尾不能出現「此致敬禮、敬禮、謝謝」等字樣;
(5)字數必須保持170—220之間,切記;
(6)「簽名」一定要手簽;
(7)「年 月 日」統一寫「2013年 月 日」 一定要手簽。
(七)推薦理由
(1)主要寫德、智、體、美綜合素質家庭情況等方面的表現;不可只寫「同意推薦」;
(2)只能寫成一段;
(3)首行空兩個字,切記;
(4)不能出現稱呼「如尊敬的…」,結尾不能出現「此致敬禮、敬禮、謝謝」等字樣;
(5)字數必須保持80—120之間,切記;
(6)「簽名」一定要手簽;
(7)「年 月 日」統一寫「2013年 月 日」 一定要手簽。
④ 學生思想政治表現評語應該怎麼寫
學生思想政治表現評語可以從學生的思想層面,政治覺悟等表現給出相應的評價,下面是幾段評語例子,僅供參考:
1、該生積極擁護黨的領導,努力學習,有很強的責任心,和民族責任感,在學習上努力刻苦,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成績優良,獲得二等獎學金。
生活上積極進去,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群眾關系良好,曾獲軍訓優秀學員,團日活動先進個人、校社會實踐先進個人,校優秀團員,校三好學生,市三好學生。
4、該生在校期間在各方面表現積極,勇於進取,該生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當真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學習上,該生學習成績優秀,名列前茅,獲得一等獎學金。
該生善於理論聯系實際,常常參加老師的科研項目。在社會工作上,曾擔任地科院文藝部部長,工作當真負責,積極參加校內外流動。生活中,該勤儉節約,樂於助人,同學關系較好。
5、該生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努力學習馬克思,並且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堅持學以致用。並積極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來學習主觀世界,端正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⑤ 國家助學金申請表中學院審核意見怎麼寫
這個是校方填寫的,可以寫只寫「同意」二字,也可以多寫點比如:該生成績優異、表現突出、樂於助人之類的!
國家助學金申請書指的是為被學校認定的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獲得國家助學金時使用的一種文書。原則上經濟困難學生每學年接受的資助金額總和(除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貸款外)不得超過該生每年需繳納的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之和。
申請條件及申請材料: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申請材料:
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無重修,上學年綜合測評分不低於75分;
5、在2009-2010、2010-2011兩個學年內必須是學校認定的特、貧困生,2010級學生不參加評選;
6、本學年內,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政府獎學金」、「政府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申請材料:
1、《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2、《昆明理工大學學生及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原件)
3、《昆明理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4、學院出具的學生基本情況、典型事跡介紹,篇幅在500字以內。
(二)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申請材料:
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首先在學校認定的特、貧困生中推選,所有特、貧困生都獲得任意一項資助後,學院可根據本學院的名額分配情況,將「國家助學金二等」 的推選范圍擴大到家庭經濟較為困難的一般困難學生中。
申請材料: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三)雲南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申請材料:
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無重修,上學年綜合測評分不低於70分;
5、在2009-2010、2010-2011兩個學年內必須是學校認定的特、貧困生,2010級學生不參加評選;
6、本學年內,已經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政府獎學金」的學生不得參加政府勵志獎學金的評選;
(5)獎學金院系評審意見怎麼寫擴展閱讀
《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
第十三條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表)。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但不可同時享受。
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第十四條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結合該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組織評審,提出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初步名單及資助檔次,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於每年11月15日前,將該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按隸屬關系報至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助學金申請書
⑥ 獎學金評議意見怎麼寫
該生思想上進,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以黨員的標准嚴格要求自我,無違紀違規。學習刻苦勤奮,成績優異,誠實守信,為人正直,嚴於律己,尊敬師長,關心同學,人際關系融洽,活動積極,富有責任心,集體榮譽感強,同時也有較強的活動策劃能力、組織能力和豐富的社會實踐經歷,敢於面對困難,善於從多方面思考問題,並積極尋找妥善的解決辦法。經年級推薦,學院評審小組評議,該生符合國家獎學金的評審條件,同意報學校審批。
⑦ 國家助學金班級審核意見怎麼寫
這是學校填寫的。你可以只寫「同意」,也可以多寫,如:這個學生學習成績優秀,成績優秀,樂於助人等等!
州助學金申請是學校為被學校認定有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州助學金的一種工具。原則上,接受金融援助的總額與經濟困難學生在每個學年(除了國家助學貸款和學生貸款來源)的總和不得超過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用,學生需要每年支付。
申請條件及申請材料: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申請材料:
應用程序要求: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支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學校的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行良好;
4、校學習成績優秀,不重考,上學年綜合考核不低於75分;
5、2009-2010學年和2010-2011學年,必須為學校認定的特困生或貧困生,2010學年不得參加選拔;
6、申請「國家獎學金」、「政府獎學金」或「政府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在學期內不得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7)獎學金院系評審意見怎麼寫擴展閱讀:
高等職業學校國家資助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補助是根據學年申請和評估的。
第十三條。
每年9月30日之前,學生須向大學根據國家財政援助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條款規定這些措施,並提交國家助學金的申請表格對普通本科大學和高等職業學校(見附表)。
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在同一學年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但不能同時享受。
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試行免費教育的學生,不再同時享受國家助學金。
第十四條。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制結合家庭經濟困難的情況組織評審學生成績認定,提出初步名單並享受國家資助水平,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每年11月15日,根據學校的情況,國家資助政策執行時將報中央主管部門或省教育廳下屬部門備案。
⑧ 獎學金評審表中的班委會意見和輔導員意見怎麼填
大二的時候,我們班填寫的,都是班長寫,可以分這幾個方面寫,生活上,學習上,思想上。
⑨ 國家獎學金怎麼評審的啊
財政部與教育部2012年10月聯合發布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有意願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本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向所在基層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按照目前全國各高校與科研機構通用做法,只有研二研三與博士二三年級才能參評,入學當年不能參評。目前目前部分中央部屬高校(重慶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江南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等)已經開始2013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省屬要到10月以後。
評審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國家獎學金評審行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依法進行,確保評審結果的權威性,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育部、財政部成立評審領導小組,設立評審委員會。
評審領導小組由教育部、財政部有關領導組成,全面領導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負責聘請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評審委員會提交的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
第三條評審委員會由具有代表性、權威性的領導、專家和學者組成,每屆聘期3年,具體負責評審工作,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
評審委員會設主任2人,副主任2人,委員若幹人。根據評審工作需要,評審委員會下設若干個評審小組和工作組。各組設組長1人,組長和成員不少於5人。
第四條國家獎學金實行等額評審,具體評審工作由評審委員會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第五條評審委員會依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國家獎學金評選材料進行審查,並提出評審意見。
第六條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在評審工作中應遵循以下職責:
(一)在評審過程中,認真審閱評審材料,聽取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在平等的氣氛中提出評審意見;
(二)發現與評審對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的情形,應當主動向評審領導小組申請迴避;
(三)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獲獎提供便利;
(四)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和相關的保密信息。
第七條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召開預備會。由評審領導小組主持,全體評審委員參加。評審領導小組向評審委員介紹情況,提出評審工作要求。評審委員會向各評審小組宣布評審工作程序和有關工作要求。
(二)開展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按照要求對各地區、各部門和高校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書面審查,提出評審意見。
第八條評審委員對各地區、各部門和高校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各中央主管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是否按照規定的要求上報了完整的材料;
(二)各高校、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了國家獎學金的初評和審核工作;
(三)入選學生的綜合表現是否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第九條評審小組發現中央部門主管司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在初評和審核工作中有下列第(一)、第(二)條情形時,應報請評審委員會同意後,要求其限期改正後重新報送評審材料;發現下列第(三)條情形時,應不予通過審查,由評審小組寫出書面意見,報評審委員會審定:
(一)評選程序違反規定的;
(二)所提供的評審材料、數據不完整或不真實的;
(三)推薦的候選學生不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基本條件的。
第十條各評審小組完成評審工作後,由評審委員會匯總各評審小組的評審意見,形成評審報告,經評審委員會主任簽字同意,報評審領導小組審批。
第十一條評審領導小組評審同意後,由教育部向各有關中央部門主管司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各直屬高校批復評審意見。
第十二條教育部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獲獎學生名單。
第十三條教育部批復評審意見後,各高校向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國家獎學金榮譽證書,並一次性發放國家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