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初試總分專業排名(含推免生)是46,
正常來說是沒有機會的。除非前面有10個人的英語不過線什麼的···准備調劑吧。
『貳』 我是13年報考天津醫科大學護理學研究生的一名考生,今年初試排名第四(不含推免生),能進入復試嗎
這兩年學院推免上來的比較多,學院導師剩的名額就非常少了,統招4個應該是指學院的導師(拿科學學位的)
不包括醫院的(拿專業學位的,據說今年報醫院導師上線的很少,估計招不滿)
是按照1.2算的,今年復試應該是6個,然後要4個,昨天你應該來提交材料了吧
呵呵,現在應該在考試生理吧,明天正式面試
祝好運。。。
『叄』 考研成績查詢的專業排名是包含推免生嗎
不包括
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每年推研的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時間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開始。
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該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規定的日期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
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在規定的日期內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肆』 本專業推免生比例為60%左右是什麼意思
就是本專業可以不經過研究生考試而讀研的學生比例為60%左右。
本專業推免生比例是指本專業的招生計劃人數包含該比例的推免生名額,剩餘為對外統招。名校都包含高比例推免生,故實際招生名額等於減少,一般來說等於增加了報考難度,但往往報考人數也會相應減少。由於報考名校的學生都很優秀,關鍵還是自己的成績。研究生錄取主要還是看初、復試的分數和競爭對手的情況(選擇不同層次或不同地域的學校會有差異,同一學校各年的報考生源也會有差異)。
『伍』 「專業排名(含推免生)」是什麼意思
每個學校研究生的專業中,會有一部分是本校本科保送,或者是其他學校優秀學生保送過來的。保送生不參加研究生考試,通過推免考試就可以入學,推免考試成績和普通考研學生的成績一起折算專業排名。
『陸』 考研免推生如何參與專業成績排名
推免生就是指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學生,其是優於參加考試的學生版的,所以,不管是權在什麼課程的排名中,推免生的排名都在最前面。也就是說,即使是專業課的成績,推免生依然是排在了參加考試的同學的前面。
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每年推研的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時間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開始。
『柒』 我的研究生成績專業排名第六,但我們專業收五個人,其中還包括推免生,我可能進入復試嗎需不需要准備調劑
研究生初試成績專業排名第六,但專業收五個人,其中還包括推免生,可能進入復試,因為復錄比一般為1:1.2/1.5,所以至少10以上個人可以進入復試;看看復試情況,如果不是很理想,准備調劑是必要的。
『捌』 推免生可以跨專業嗎
推免生可以跨專業。
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每年推研的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時間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開始。
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規定的日期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在規定的日期內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全國統考的研究生可以跨專業報考,推薦免試生也可以跨專業保送。教育部近日下發文件,要求各高校對推免碩士研究生注意跨學科的推薦和接受,促進學科交叉和融合。
教育部表示,推薦免試工作要在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和推動高等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等方面發揮導向作用,設研究生院的高校,在新增的比例中要著重考慮跨學科的推薦,促進學科交叉和融合。
(8)專業排名包含推免生嗎擴展閱讀:
推免生首先要取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免資格(本科學校要有推免資格,學生才能去爭取推免名額,一般要求得是專業排名前幾名的人。當然學校越好,推免生的名額就越多。)。
然後要得到接收單位的確認接收(接收單位可為本科學校,也可為外校。但是參加內部推免的人只能報本校,不可報外校。),然後就可以不用參加1月份的全國統考。
但是對於推免生是否要參加各個學校復試則不一定。有的學校要求推免生一樣要和統考上線的學生一起參加復試,有的學校則不做要求,直接就算錄取了。
最後要注意的是推免生是占統招名額的。所以統考生在報考時可以留意一下,如果你預備報考的學校已經接收了很多的推免生,那麼就意味著留給統考學生的招考名額大幅縮水,競爭難度無形中提高了。
『玖』 請問專業目錄里的招生人數包含推免生嗎
包括的,所以招生人數你要減去60%才能得到今年的實際錄取人數
『拾』 研究生推免是什麼意思是不是要學習前幾名才可以
教育部文件,研究生推免就是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入學。你們學校有一個評分體系,主要是按照成績+科研加分+額外加分綜合排名,然後通過學校考核之後獲得保研資格。一般來說按照學院推免名額來說,都是前十名。
文件如下
教育部文件: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2006年以來,教育部先後印發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推動相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為進一步推動招生單位(推薦高校)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招生單位提高招生質量和辦學水平,現就推免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推免生遴選工作
各推薦高校要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要進一步規范推免生遴選工作,相關工作要在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學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選辦法均要嚴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確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規定,廣泛徵求師生意見,與推免名額一並提前公布並嚴格執行。
二、切實保障考生自主報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推薦高校要充分尊重並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願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三、維護招生單位公平競爭、科學選拔
2014年起,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推薦高校也不得對本校推免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不得自行設置留校限額或名額。
四、大力推進信息公開
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推免名額、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測評成績等)、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開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推薦高校和接收單位推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五、調整優化工作程序
2014年起,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統一於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後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於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招生單位不得進行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等接收階段工作,接收階段不得開展推薦工作。
六、健全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開通時間另行公告),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各推薦高校應在推薦階段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將推薦辦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額遴選並公示的推免生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並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備案截止後,不再進行補充備案。最終推免生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准,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無效。
各招生單位應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社會公開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並在接收階段發放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招生單位要將招收推免生章程、專業目錄以及經過公示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後,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推免生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准。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願,接收並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推免服務系統」保障推免生自主報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
七、加強規范管理
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分別是推薦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開展推免工作要切實遵守推免政策,嚴格按名額推薦,規范工作程序。凡違反政策開展的推薦或錄取工作,以及進行的相關承諾,一律無效。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切實發揮監管職能,加強對本地區推免工作及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推動相關單位進一步規范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招生選拔質量。
嚴格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對未按相關政策要求開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違規行為的相關處理規定對招生單位進行嚴肅處理,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7月25日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