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四還有獎學金么
大四是有獎學金的。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高校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評審辦法,並報主管部門備案。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組織評審工作,提出本校當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後,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無異議後,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將評審結果報中央主管部門,地方高校將評審結果逐級報至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審核、匯總後,統一報教育部審批。教育部於每年11月15日前批復並公告。
(1)大四下學期能評勵志獎學金么擴展閱讀:
獎學金的發放:
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但是很多高校都是要到第二年5月初才發放。各高校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和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獎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辦法時,應綜合考慮學校的辦學質量、學費標准、招生錄取分數、一次性就業率、學科專業設置等因素。
Ⅱ 大四還有勵志獎學金嗎
大四學期所取得的成績不能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大四申請的國家勵志獎學金是針對大三學期的成績及表現,而大四所取得的成績需等下一學年進行申請。而一般的大學都是四年制,第五年已經離校,故不能申請大四學期的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流程:
1.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提出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
2.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勵志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3.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和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4.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5.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評審結果報中央主管部門,地方高校評審結果逐級報至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於11月15日前批復。
6.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2)大四下學期能評勵志獎學金么擴展閱讀: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
6.社會能力,工作能力較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
7.無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適合該榮譽稱號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