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獎學金有多少啊
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獎學金是沒有有,只有學校會授予「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屆優秀畢業生」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優秀畢業生作為畢業班中最優秀的一批學生,必須具備好的品質以及優異的學習成績才能獲得這個稱號,人生道路上,不會都是撒滿陽光和鮮花。優等生也同樣不能像花房裡的鮮花,經不起風霜,不能只會享受榮譽、成功,還要能正確對待批評和挫折。因此,在教育教學中對優等生進行耐挫折能力的培養和教育是不容忽視的。
㈡ 請問我曾被評上由浙江省政府頒發的省春蠶獎,這個級別是否等同省先進。
春蠶獎,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為了表彰人民教師的辛勤勞動。先進獎是鼓勵獎,春蠶獎要好點
㈢ 浙江省的國家勵志獎學金什麼時候發啊
在放假前應復該會發到手,制下面是浙江工商大學發布的信息:
關於2007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秋季助學金發放的通知!
發布時間(08-01-07) 發布人(zx) 瀏覽次數(154)
各位老師、同學: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教育廳《關於下達2007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秋季國家助學金專項補助經費的通知》,我校200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錢已經到位,其中200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將全額發放,國家助學金發放2007年9月—2007年12月,其中一等助學金的同學將拿到1200元,二等助學金的同學將拿到600元。請同學查詢校園卡,銀行將於近期打入大家校園卡內。
http://xsc.hzic.e.cn/view.php?column=news&cat=news_notice&id=183
㈣ 溫州二十中黃茜茜獎學金
溫州二十中黃茜茜獎學金,
不掛網公布的。
如有合法需要,
可詢問學校辦公室、教務處。
以學校的說法為准。
㈤ 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
要是拿每個學期的獎學金好好學習應該可以拿到。但是要是考慮國獎,省獎,或者國家勵志 我覺著有點困難。我們專業基本都是總排名的前三名,別說掛過科重修了,就是有一次考的稍微差了一點(我指的是全部通過,但比其他人差了點),都和這些獎學金無望。因為成績一直好的人有很多。樓主可以看看有沒有總體的排名之類的,如果總體排名在專業前五的話可能是有希望的。但即使拿不到獎學金,也要好好學習呀。
㈥ 溫州各助學金能給8000嗎
溫州的助學金的話是可以給8000元的,這個的話是很多住房,那個助學公積金裡面都是有的。
㈦ 浙江省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發放時間
以前我們學校是大二第一學期評,然後大二第二學期的4月下旬發放,大三也是如此。每個學校有差異的吧。。。不過應該在那個時間左右
㈧ 大家好!我是外國人。今年申請了浙江大學的(政府)獎學金。請問申請政
你好,下列是中國政府獎學金的內容
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辦法
發布時間:
2015-04-24
「中國政府獎學金」系中國教育部根據與有關國家政府、機構、學校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簽訂的教育交流協議或達成的諒解對外提供的全額獎學金或部分獎學金。中國教育部委託中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負責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的招生工作及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
一、招生類別及獎學金期限
學生類別
專業學習年限
漢語補習年限
獎學金期限
1
本 科 生
4 - 5學年
1 - 2學年
4 - 7學年
2
碩士研究生
2 - 3學年
1 - 2學年
2 - 5學年
3
博士研究生
3 - 4學年
1 - 2學年
3 - 6學年
4
漢語進修生
1 – 2學年
無
不超過2學年
5
普通進修生
1學年
1學年
不超過2學年
6
高級進修生
1學年
1學年
不超過2學年
按照中國教育部規定,來華留學的中國政府獎學金本科生均為漢語授課。凡無漢語基礎的獎學金本科生來華後需先進行1-2年的漢語補習,成績合格後方可進入專業學習。部分研究生和進修生課程可英語授課,學生來華後直接進入專業學習(詳情請查閱《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高等學校名錄及專業目錄介紹》)。獎學金期限為錄取時確定的學習年限,原則上不予延長。
二、申請途徑和申請時間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本國留學生派遣部門或中國駐該國大使館(總領事館)提出申請,申請時間一般為1月初至4月初,具體申請時間請向有關部門查詢。
三、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須為非中國籍公民,身體健康;
2、申請人的學歷和年齡要求:
l 來華學習本科專業者,須具有高中畢業學歷,成績優秀,年齡不超過25周歲;
l 來華攻讀碩士學位者,須具有學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
l 來華攻讀博士學位者,須具有碩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0周歲;
l 作為漢語進修生來華學習者,須具有高中畢業學歷,來華進修漢語專業,年齡不超過35周歲;
l
作為普通進修生來華進修者,須具有大學二年級以上學歷,來華進修包括漢語專業在內的各學科專業,年齡不超過45周歲;
l 作為高級進修生來華進修者,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教授以上職稱,年齡不超過50周歲。
四、獎學金內容和標准
(一)全額獎學金
— 免交注冊費、學費、實驗費、實習費、基本教材費和校內住宿費;
— 提供獎學金生活費和一次性安置補助費;
— 提供門診醫療服務和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綜合醫療保險;
— 提供一次性城市間交通費。
註:
1、獎學金生要求進行超出學校教學計劃的實驗或實習,所超出費用由本人自理。
2、基本教材費:是指學校指定的免費提供給獎學金生學習課程所必需的教材;其他書籍資料自理。
3、獎學金生活費由學生所在學校按月發給學生本人,標准為(人民幣/月):
l 本 科 生: 1400元
l 漢語進修生: 1400元
l 碩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 1,700元
l 博士研究生、高級進修生: 2,000元
獎學金生活費自獎學金生入學之日起逐月定期發放。新生當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冊的,發給全月獎學金生活費;十五日以後注冊的,發給半個月獎學金生活費。畢業生的獎學金生活費發至學校確定的畢業之日以後的半個月。對休學、退學或結業回國者,獎學金生活費自下個月起停發。學校規定的假期內獎學金生活費照發;獎學金生假期內因離校休假而未能按時領取獎學金生活費,返校後可以補發。獎學金生未請假而不按時到校注冊、非健康原因離校或者曠課,時間超過一個月者,停發當月的獎學金生活費。
獎學金生因患嚴重疾病需休學者,應回國休養,回國旅費自理;經學校批准休學者,享受獎學金資格最長可保留一年,但休學期間停發獎學金生活費。獎學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學者,其享受獎學金的資格不予保留。
4、新生來華後發給一次性安置費:標准為:
l 來華學習期限為6個月及6個月以內者:1000元(人民幣)
l 來華學習期限為1學年及1學年以上者:1500元(人民幣)
5、門診醫療費:是指學生在學校醫院或學校指定的醫院就醫的日常門診費用。學生就診後需按學校有關規定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
6、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綜合保險:是指由中國教育部為在華獎學金生所投付的綜合醫療保險。主要用於學生因大病住院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所支付的費用。由獎學金生所在學校持有關費用收據並按照事先規定的保險條款向保險公司理賠
。保險公司不受理個人理賠事宜。
7、一次性城市間交通費:是指新生入學時由入境口岸至學校所在城市或漢語補習(預科教育)學校所在城市;在校生從漢語補習(預科教育)學校所在城市至專業院校所在城市;以及畢業生學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的一次性火車硬座(卧)車票。途中伙食費用及行李超重費用自理。
8、國際旅費:中國教育部向有協議的國家來華留學生提供來華或回國的往返或單程的一次性國際旅費,並委託留學基金委負責購買學生所在國首都與中國北京之間的最直接,最經濟航線的國際機票。學生如需繞道來華或回國,需多支付的機票款由學生本人自理,行李超重費亦由學生本人自理。
(二)部分獎學金:為全額獎學金中的一項或幾項內容(不含安置費和一次性城市間交通費)。
五、申請材料提供
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和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均為一式兩份):
1、《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由留學基金委統一印製)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寫。
2、經過公證的最高學歷證明。如申請人為在校學生或已就業,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讀學校出具的在學證明或就業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的譯文。
3、申請學習本科專業者,須提供經過公證的高中會考成績單;申請其他類別的學生須提供學習成績單。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的譯文。
4、來華學習和研究計劃(本科生不少於200字,進修生不少於500字,研究生不少於800字),用中文或英文書寫。
5、申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者和申請作為高級進修生來華學習者,須提交兩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薦信,用中文或英文書寫;在中國境內申請者,須出具擬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函。
6、申請學習音樂專業的學生須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碟;申請學習美術專業的學生,須提供本人作品光碟(2張素描畫,2張色彩畫,2張其他作品);
7、年齡不滿18周歲的申請人,需提交在華法定監護人的相關法律文件。
8、《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復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國衛生檢疫部門統一印製,僅限於來華學習時間超過6個月者,須用英文填寫。申請人應嚴格按照《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中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缺項、未貼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蓋騎縫章、無醫師和醫院簽字蓋章的《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無效。鑒於檢查結果有效期為6個月,請申請人據此確定本人進行體檢的時間。
上述申請材料由承辦招生事務的中國駐派遣國大使館(總領事館)或派遣國駐中國大使館於2008年4月30日前送達留學基金委。留學基金委不受理個人申請。無論錄取與否,申請人材料均不退還。
六、學習院校及專業的選擇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育部指定的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范圍內選擇3所志願學校和1個志願專業。請申請人務必嚴格按照《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高等學校名錄》(請查閱本指南)和《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高等學校名錄及專業目錄介紹》中列出的學校和專業目錄慎重填寫學校和專業名稱。申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者和申請進修來華學習者,請另附紙詳述來華學習和研究計劃。
七、錄取及通知
1、留學基金委對獎學金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有權對申請人所選擇的學校、專業和年限進行適當的調整。經留學基金委審核合格的申請材料將轉送有關學校,由學校決定是否錄取。申請人條件或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的,視為申請無效,不予受理。
2、從境外申請免試來華攻讀本科、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者,如其本人學歷水平未達到中國普通高等學校的要求,由學校決定其錄取的學生類別或做有條件錄取。如專業學習前需要補習漢語或進行預科學習者,應在漢語補習或預科學習期間通過學校的入學考試或相關的課程考試後方可正式進入專業學習。接受預科教育的本科生在規定期限內未通過考試者,可改讀文科專業繼續在學習;其他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考試者,應作為進修生結業回國。
3、留學基金委鼓勵申請人提前自行聯系學校和導師(學校的選擇限定在中國教育部規定的122所大學中),如申請人已獲得學校或導師邀請信,請在申請材料中附上,留學基金委將通知學校直接錄取。
4、中國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申請人,經留學基金委批准後即可獲得中國政府獎學金。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報中國教育部備案。
5、獎學金獲得者來華後原則上不得變更已經其本人簽字同意的,《錄取通知書》上明確的錄取院校、學習專業及學習期限。
6、留學基金委將在7月31日前將《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和《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表)寄送承辦招生事務的相關部門,由其將上述文件轉交學生本人。
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聯系方式
電 話:亞 洲 事 務 0086-10-66093923
中亞地區事務 0086-10-66093926,66093925
非 洲 事 務 0086-10-66093919,66093920
歐 洲 事 務 0086-10-66093921,66093920
美大地區事務 0086-10-66093926,66093925
傳 真:0086-10-66093915
E-mail:亞 洲 事 務 [email protected]
中亞地區事務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非 洲 事 務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歐 洲 事 務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美大地區事務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www.csc.e.cn
地 址:中國 北京 西城區車公庄大街9號A3樓13層
郵 編:100044
中國政府獎學金最注重你的成績,如果你學習優秀那麼你的獎學金就越高
望採納thank you
㈨ 浙江省有哪幾所大學
1、浙江大學(Zhejiang University),簡稱「浙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入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為九校聯盟(C9)、環太平洋大學聯盟、世界大學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成員,為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校之一,是一所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曾被英國著名學者李約瑟稱譽為「東方劍橋」。
在120年的辦學歷程中,浙江大學始終秉承「求是創新」為校訓的優良傳統,以天下為己任、以真理為依歸,逐步形成了「勤學、修德、明辨、篤實」的浙大人共同價值觀和「海納江河、啟真厚德、開物前民、樹我邦國」的浙大精神。
2、中國美術學院(China Academy of Art)是中國第一所綜合性的國立高等藝術學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也是最早實施設計學的高等學府,是中國最早的藝術革命團體發祥地,中國唯一一個美術學國家重點學科所在地,首批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中國美術學院建於1928年,時稱「國立藝術院」;1929年,更名為「國立杭州藝術專科學校」;1938年,改名為「國立藝術專科學校」;1950年,成為「中央美術學院華東分院」;1958年,改名為「浙江美術學院」;1993年,更名為「中國美術學院」。
3、寧波大學(Ningbo University),簡稱寧大,坐落於副省級城市寧波市,是教育部、浙江省、國家海洋局、寧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
寧波大學是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111計劃」建設高校,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
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原杭州大學五校對口援建。1996年,原寧波大學、寧波師范學院和浙江水產學院寧波分院三校合並,組建新的寧波大學。
4、浙江工業大學(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簡稱「浙工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浙江首批省屬重點大學,國家「2011計劃」首批14所牽頭高校。
浙江工業大學是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2.0」入選高校,亞洲規劃院校聯盟(APSA)成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入選國家「111計劃」,國家首批「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入選高校。
學校始建於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創立的浙江中等工業學堂,1993年12月由浙江工學院更名為浙江工業大學。2009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簽訂共建協議,浙江工業大學進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3年5月,學校牽頭的「長三角綠色制葯協同創新中心」成為全國首批14家2011協同創新中心之一。
5、浙江農林大學(Zhejiang A&F University),簡稱「浙農林大」,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屬本科農林類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建高校,第二批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入選國家 「111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獲批浙江省屬高校首個國家重點實驗室、連續七年獲得省科學技術一等獎。
學校創建於1958年,時稱天目林學院,1966年更名為浙江林學院,1970年7月與浙江農業大學合並,1979年2月恢復獨立辦學,2000年創辦浙江農林大學天目學院(現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2010年更名浙江農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