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推免研究生要具備什麼條件
你好。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每年推研的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時間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開始。
一般有兩大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獲得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各校各學院的推免生資格評定條件不一樣,有加分的細則,如發表論文、競賽獲獎等,一般成績排在前面就可以了(排名多少要看就讀學校當年的推免生名額有多少)具體可查詢各校教務處、研究生院或所在學院每年的推免生產生辦法。
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表
2、自薦信
3、導師推薦信
4、成績單
5、由申請者現所在學校教務處提供同意推薦免試的證明信,並加蓋公章
6、獲獎證書復印件、發表的學術論文等復印件
7、有的學校要求英語水平類證書(如四六級、托福、GRE等成績)
Ⅱ 求今年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做好200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關於200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校直有關單位: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薦免試生」)工作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是保證研究生生源的重要手段。為做好我校2009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書記、**副校長為副組長,紀委、研究生處、教務處、學生處及團委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推薦免試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設在研究生處,具體負責全校推薦免試生工作。
學院推薦免試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負責人和有關研究生導師組成。
二、基本原則
推薦免試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寧缺勿濫的選拔原則,嚴格制度管理,最大限度地選拔優秀人才,以加強我校的學科優勢,促進學科建設的持續發展。
三、推免候選人的條件和要求
1.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免候選人的選拔對象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對口招生、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推免候選人應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所學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大於或等於3.0 ;必修課程考試成績均不低於60分;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以上)。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5.綜合排名時,可對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特長等因素予以適當考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全國大學生課外科技活動競賽一、二等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等稱號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6.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需由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推薦免試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通過,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7.申請推免候選人者應誠實守信,一旦被批准接受,不得以報考公務員和其它學校研究生、參加就業等理由提出放棄。
四、推薦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
1.各學院向畢業班本科生公布本實施辦法及操作細則。
2.符合推免候選人條件和要求的學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連同學習成績清單(由教務處提供並蓋章後有效)、獲獎證書原件有關證明材料,交學院推薦領導小組審核。
3.學院推薦領導小組審核推薦免試生候選人的有關材料(思想政治表現,獲獎證書復印件、文化課成績表、績點等),根據《2009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名額分配方案》(見附件1)所分配的名額按1∶1.2比例擬定推免候選人名單,按同專業同年級中綜合測評結果確定學院綜合排名,並在學院內張榜公布推免名單,收集反饋意見。公示無異議後填寫《學院推免生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
4. 推免候選人向所報考的本校各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提交申請(提交《2009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見附件3)及相關材料復印件,由接收學院組織專家對推免候選人進行復試。復試辦法參見《關於做好200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08〕4號)所制定的辦法。復試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 接收學院組織推免候選人在校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6.推薦學院的《學院推免生情況匯總表》、政治考核表;接收學院的《考生申請表》及推免候選人相關材料的復印件等應於9月25日前交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7.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推免候選人相關材料進行全面審核,確定最終推免生名單。推免生名單在校園網和宣傳欄中公示7天,無異議後,填寫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經院推薦工作小組審核蓋章後,報本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按時上報省考試院。
五、有關事項
1.各學院對推薦免試生工作要高度重視,根據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標准,秉公辦事。
2.各有關學院須按規定日期上報推薦免試生名單,逾期未報,視作自動放棄。
3.獲得推免資格的考生必須辦理全國研究生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手續,否則不能錄取;同時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否則取消推免資格。
4.推免生在入學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1)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或本科畢業證書。
(2)受警告以上(含警告)紀律處分或有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3)有一門以上(含一門)必修課程不及格。
附件:1、2009年推薦免試生名額分配方案
Ⅲ 碩士推免生還可以參加統考嗎
推免生落選了,沒能直接復試過關被目標院校錄取的,且填寫推免生調劑志願之後依然沒有被錄取的,可以參加統招的研究生考試。與其他非推免生一樣,需要經過初試再復試才能考上研究生。
一般說來,推免生都是能被錄取的,基本上沒聽說過推免生參加統考的,所以教育部也對擬錄取的推免生作出了不再參與國家統考的規定。
Ⅳ 浙大保研的條件
2016年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辦法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學習成績優秀,對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專業研究能力;
3.外語水平優秀,其中申請免試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外語成績應獲得我國大學英語六級426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網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國公共英語考試通過5級;申請免試直接攻讀博士,外語成績應獲得我國大學英語六級480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網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國公共英語考試通過5級;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
二、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安排
(一)名額分配及申報流程
光華法學院2016年擬招收學術學位推免碩士生19人左右,專業學位推免碩士生43人左右,其中法律碩士(法學)8人左右,法律碩士(非法學)35人左右,直博生8人左右。上述名額均含校內、外擬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人數。
我院將根據申請者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並於9月18日將審核結果通過學院網站予以公布,同時通過我校「免試申請網報系統」反饋給全體申請者。
申請人須於9月28日登錄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寫報考志願,之後還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完成接收並確認我校招生學院(系)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環節。
若之前未在浙江大學「免試申請網報系統」報名的,請申請人於9月28日與29日兩日登錄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寫報考志願;學院將再次審核申請人情況,十月初公布第二批同意給予復試資格名單,同時在「推免服務系統」網上審核報考志願並發出是否同意復試以及復試安排的通知,得到復試通知者按照學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網上接收復試通知並到我校參加復試。
學院在復試後,在網上對所有復試通過的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完成「待錄取」確認。
(二)直接接收的免試研究生
本年度光華法學院國際夏令營中學術能力測試為A等的學生,若獲得所在學校推薦資格的,原則上予以直接接收,具體操作方法及時間安排與本院保送生一致。上述同學在我校「免試申請網報系統」報名完成並取得本校推免資格後,請於9月28日直接在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報名,並按照要求在9月29日12點前完成接受並確認復試及確認「待錄取」等環節的網上操作。
(三)其它免試研究生予以復試的資格條件
1.光華法學院國際夏令營學術能力測試為B等,且能獲得所在學校推薦資格的,原則上予以復試資格;
2.申請科學學位碩士生、法律碩士(法學)和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的,原則上應為國內重要法學院校且能獲得所在學校推薦資格的優秀法科學生;
3.申請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原則上應為國內211高校能獲得所在學校推薦資格的優秀學生。
(四)復試流程
1.9月25日上午參加復試的申請人進行簽到、材料復查。地點:光華法學院之江校區主樓112室。
2.9月25日下午參加筆試,地點:光華法學院之江校區曾憲梓樓203。
3.9月26日上午公布復試名單、抽簽,進行面試,地點:光華法學院之江校區主樓203。
(五)復試內容
1.筆試:
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法學)、直博:法理學和民法學。
法律碩士(非法學):綜合筆試。
2.面試:
(1)外語面試(口語)
(2)專業面試。
其他院系保研條件,可在http://yz.kaoyan.com/zju/tuimian查詢。
Ⅳ 研究生考試中:擬招收推免生,招生名額內不限人數 什麼意思
招收推免生的人數不限制(最多可以達到招收的總額)。就是其他朋友解釋的那樣 更加具體。
但有些單位規定免推生占招收人數的50% 等等 規定
Ⅵ 攻讀碩士研究生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可以改專業嗎
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要求切實保障考生自主報考和招生單位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維護公平競爭的招生環境。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2006年以來,教育部先後印發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推動相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為進一步推動招生單位(推薦高校)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招生單位提高招生質量和辦學水平,現就推免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推免生遴選工作。各推薦高校要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要進一步規范推免生遴選工作,相關工作要在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學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選辦法均要嚴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確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規定,廣泛徵求師生意見,與推免名額一並提前公布並嚴格執行。
考生在關注推免名額的同時,還要關注推免生遴選辦法。
二、切實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推薦高校要充分尊重並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願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推免生可自主決定報考本校或其他招生單位,推薦高校不得限制。
三、維護招生單位公平競爭、科學選拔。2014年起,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推薦高校也不得對本校推免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不得自行設置留校限額或名額。
2015年起推免名額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這是兩項重大變化。也就是說,推免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報考學術學位,還是報考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是與上一條「保障考生自主報考」相關聯的措施。
四、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推免名額、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測評成績等)、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開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推薦高校和接收單位推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需要公示公開的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包括:推免名額、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測評成績等)、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這些也是考生最關心的信息。
五、調整優化工作程序。2014年起,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統一於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後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於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招生單位不得進行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等接收階段工作,接收階段不得開展推薦工作。
六、健全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另行公告),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各推薦高校應在推薦階段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將推薦辦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額遴選並公示的推免生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並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備案截止後,不再進行補充備案。最終推免生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准,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無效。
各招生單位應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社會公開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並在接收階段發放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招生單位要將招收推免生章程、專業目錄以及經過公示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後,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推免生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准。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願,接收並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推免服務系統」保障推免生自主報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
教育部建立「推免服務系統」,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這是推免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推免服務系統規則,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各個志願之間是平行關系,沒有先後順序。考生報考時,招生單位、院系所、專業、研究方向、導師五個條件完全相同,作為一個志願;五個條件中任意一項不同,均作為不同志願,各自佔用一個志願指標。
七、加強規范管理。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分別是推薦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開展推免工作要切實遵守推免政策,嚴格按名額推薦,規范工作程序。凡違反政策開展的推薦或錄取工作,以及進行的相關承諾,一律無效。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切實發揮監管職能,加強對本地區推免工作及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推動相關單位進一步規范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招生選拔質量。
嚴格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對未按相關政策要求開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違規行為的相關處理規定對招生單位進行嚴肅處理,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Ⅶ 什麼是擬接受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名單
就是計劃(或者准備)接受的免試的研究生名單,但還沒有最終確定名單上的這些人要不要免試。主要是用來公示的,一般在名單上就基本確定是免試的了,貼出來就是走了形式。
Ⅷ 什麼叫擬招碩士人數,包括推免的嗎
擬招碩士人數一般指的是招生計劃,一般含推免的,但有時候面試時會有超出招生名額的情況,學院可以申請超額招生。
Ⅸ 研究生報送的時候要求「獲得所在學校當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本科畢業生」是什麼意思謝謝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批准全國56所大學設置研究生院,目前僅部屬高校獲准設置。研究生院是指一種高等教育的院系建制,體現了一所大學相應的教學規模、科研實力等指標,1978年國務院批准中國科技大學率先成立全國第一個研究生院,2000年9月正式更名為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開設研究生院的大學保送研究生比例為20%,而沒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保送比例一般不超過10%。按照教育部《研究生院設置暫行規定》,高校設立研究生院必須經過教育部的批准。與研究生院相類似的建制還有研究生處、研究生學院、研究生部等,但這些都不是研究生院。
根據教育部2006年頒布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育部批准設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一般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左右確定;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設高等學校一般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5%左右確定;其他高等學校一般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2%確定,其中初次開展推薦工作的高等學校,前3年每年一般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確定;經教育部確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養基地的高等學校,按教育部批準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單獨增加推免生名額,由學校統籌安排;對國家發展急需的專業適當增加推免生名額。
教育部要求,設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推免生總數的65%,其中地處西部省份或軍工、礦業、石油、地質、農林等特殊類型的高等學校,上述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75%。招生單位擬接收推免生數量應通過專業目錄向社會公布,各招生專業一般均應留出一定名額招收統考生。
在2008年的免試生接收工作中,部分高校增加了推薦免試生數量,比如,北大2008年接收校內外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數量將增加7%,其中理工科院系接收比例約占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至80%,其他院系一般不低於50%。中國政法大學預計接收保送研究生名額占教育部分配給該校研究生招生總名額的30%,比去年上升了17個百分點。另外,有的高校則擴大了接收校外免試研究生的比例,比如,清華大學明確表示,將增加接收外校推薦到清華免試讀研究生的學生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