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南師范大學獎學金制度是怎樣的
特等獎學金按學生總人數的1.5‰評定;一等獎學金(含特等獎學金)按學生總人數的5%評定。
綜合獎學金評定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標准,對學生的基本素質、學習成績、創新素質和實踐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不得輪流或平均發放。特等獎學金每人每年3000元;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年500元。
特等獎學金按學生總人數的1.5‰評定;一等獎學金(含特等獎學金)按學生總人數的5%評定;二等獎學金按學生總人數的10%評定;三等獎學金按學生總人數的20%評定。特等獎學金從一等獎學金獲得者中產生;如一、二等獎學金評不滿時,相應的二、三等獎學金可增加名額(本學院獎學金總額保持不變)。
(1)獎學金規定擴展閱讀:
湖南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綜合獎學金評定的相關要求規定:
1、所有獲得各個等級獎學金的學生均授予相應等級的「湖南師范大學綜合獎學金」證書和獎金。特等獎學金獲得者均授予「湖南師范大學三好學生標兵」榮譽稱號。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獲得者均授予「湖南師范大學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2、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確定獎學金獲得者。獎學金獲得者的名單經班級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小組民主評議後,由學院審批,並在學院公示,廣泛徵求師生的意見,公示無異議後,報學生工作部(處)審定,經學校批准後,向獲獎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3、各學院綜合素質測評委員會負責本院綜合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各學院學工辦負責組織本院學生的推薦和材料整理工作;學生工作部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進行材料審核,並組織專門的評審會進行評審。
② 研究生一等獎學金的標準是什麼
不同的抄學校有不同的規定,絕大多數學校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評定獎學金,比如一等獎學金比例為3%,二等為10%,按照學分積的排名計算,比例由學校或所在學院決定,至於單科成績,只要沒有掛科就行,其它沒有要求,由於是按照排名和比例計算,所以不會出現你所說的好幾個人都滿足條件的情況。無論是本科生和研究生,想拿到一等獎學金,一般都要排在班裡的第一名才可確保
③ 建昊獎學金的評選規則
「中國大學生跨世紀發展基金·建昊獎學金」98年度評選條例
一、獎學金
第一條「中國大學生跨世紀發展基金·建昊獎學金」由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北京建昊集團聯合設立。
第二條「中國大學生跨世紀發展基金·建昊獎學金」評選活動旨在樹立青年學生中的先進典型,建立導向、激勵機制,引導廣大青年學生積極向上、自立自強、奮發成才。
二、候選人
第三條「建昊獎學金」的參評范圍為:98年7月以前我國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含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建昊獎學金」候選人各學歷層次的名額分配比例大致為:大專、本科學生占獲獎總人數的50%;碩士研究生占獲獎總人數的30%;博士研究生占獲獎總人數的20%;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按不同層次制定標准分別評選。上述比例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調控。
三、參評條件
第五條「建昊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學生中,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德、智、體全面發展,並且在社會實踐、學術研究、科技創造、志願服務、品德修養等方面表現出色,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學生。
第六條在上述條件基礎上,本獎學金對於具備下列條件的候選人予以優先考慮:
(一)「全國三好學生標兵」和「全國優秀學生幹部標兵」稱號獲得者;
(二)「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一等獎獲得者;
(三)學術科研成果具有較高的理論價值和推廣價值,或應用於實踐領域產生顯著社會經濟效益者;
(四)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事跡突出者;
(五)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及其它國內外重要體育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六)在國內外除體育外其它各類重大比賽中成績突出者;
(七)在逆境中頑強拼搏、自立自強且品學兼優者。
四、組織機構
第七條「中國大學生跨世紀發展基金·建昊獎學金」評選活動的機構為全國評委會和各省級評委會。
第八條全國評委會由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北京建昊集團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著名中青年專家學者聯合組成,負責全國評審活動的領導和協調工作。全國評委會是獎學金評選活動的最高機構,具有最終裁決權。
第九條各省級評委會,由各省級團委、學聯會同本地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組成,負責本地獎學金候選人的資格審查和初評工作。
五、評選程序
第十條「中國大學生跨世紀發展基金·建昊獎學金」評選的基本程序是:本人申請(有科研成果者須附專家鑒定);學校黨、團組織審核確認;省級評委會評審推薦;全國評委會終審確定。
第十一條各省級評委會產生獎學金候選人名單後,應立即通報候選人所在單位及有關組織,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並保留一定時間的投訴期。若收到投訴,應立即組織調查。經調查確認不符合資格或條件者,應採取相應措施,同時通報有關單位和全國評委會。
第十二條各省級獎學金評委會須嚴格按照分配名額和規定時間上報候選人,所報名額超出規定名額或超過規定時間的視為無效。
特等獎的推薦應予註明。特等獎候選人需經全國評委會進行審議(必要時進行問辯)、差額評議,最終確定獲獎者。
第十三條在評選過程中,上一級單位有權改變下一級單位的推薦決定,如當事人或下級單位不服,可越級申訴,直至全國評委會。全國評委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十四條本條例解釋權歸「中國大學生跨世紀發展基金·建昊獎學金」全國評委會。
④ 光華教育獎學金的管理辦法
1「光華獎學金」由清華大學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
2「光華獎學金」由學生本人向系級單位提出申請,系裡同意後報學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3研究生思想教育處預留不超過全校少數民族學生比例的名額,向少數民族同學調配。
4每年11-12月間舉行頒獎儀式。
⑤ 助學金的標准
學生要求為勤奮學習,積極上進,且家庭經濟情況困難。符合要求的學生均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5)獎學金規定擴展閱讀:
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學生電子學籍及學生資助信息系統,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
級財政、教育部門和普通高中要切實加強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
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中提取的具體比例由財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門確定,地方所屬普通高中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⑥ 中山大學 獎學金制度如何
本科生獎學金30項,獎勵總金額611.83萬元。獎學金最高金額5000元/年,最低金額200元/年
1、凱思獎學金
由中山大學校友捐贈,獎勵對象為當年被中山大學錄取的本科新生。每年獎勵200名
,獎勵金額為每人10000元人民幣,在入學當年發放。評獎條件:
l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計算機)、生物學等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或雙科獲省(自治區、直轄市)賽區一等獎;或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l 對於第一志願報考中山大學、高考總分按原始分計分超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重點大學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0分以上或按標准分計分超過80分以上的新生,根據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配的獎勵名額,以高考總分(不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並適當考慮學科平衡,擇優獎勵。
2、優秀學生獎學金
根據學生每一學年綜合測評成績(涵蓋學業成績、社會活動、社會工作、各類競賽等方面)評定。獎學金分三個等級,按測評成績而定。獲獎金額為一等獎2000元/人/年;二等獎學金1500元/人/年;三等獎學金1000元/人/年。獲獎面一般在30%左右。
3、單項獎學金
在科學研究、社會公益、文藝、體育或社會工作等方面對校、院(系)有突出貢獻者。獲獎金額為800元/人/年。獲獎面一般在3%左右。
4、捐贈獎學金
捐贈獎學金是由社會團體、個人或公司的捐贈所設立的獎學金。獲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二等以上,符合捐贈者規定的條件者可申請。
5、優秀畢業生獎:
獲優秀畢業生的學生由學校授予稱號,頒發證書和紀念品。優秀畢業生人數按條件而定,不限名額,符合條件的均可評選。
⑦ 深圳大學 的獎學金制度如何
深圳大學法學院學生獎學金評選細則
一、評選目的
為了培養「四有」新人,推進校風學風建設,培養追求學術的風氣,培養責任感和服務意識,鍛煉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引入競爭,激勵上進,表彰德智體美等方面優秀的學生,為了使得評優更加公平合理,根據《深圳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暫行)》,制定本細則。
二、各類榮譽稱號的設置
1、深圳大學獎學金(含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2、優秀學生幹部獎(含一等獎、二等獎)
3、社會工作獎(三等獎)
4、文體優秀獎(三等獎)
5、優秀道德風尚獎(三等獎)
6、文化科技創新獎(含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三、參評資格
1、本院在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
2、認真執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本學年沒有受到過學校、學院黨團行政處分。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其察看期間不得參評。
3、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集體活動,本學年沒有受到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各類榮譽稱號評選的具體條件與辦法
(一)深圳大學獎學金
1、評選條件
(1)本學年度所選課程(含必修課、專業選修課)各科成績必須合格。
(2)一等、二等獎參評者成績單上的平均績點排序在班上前30%。
(3)特等獎參評者所選課程(含必修課、選修課)成績原則上必須達到B以上而且平均績點排序在班上前兩名。
2、評選辦法
(1)以班為單位,把所有參評學生的所選課程(含必修課、選修課)平均績點按分數高低排序,分數相同時,按本年度所選課程的多少來確定排名先後。
(2)對照評選條件,取出相應的前幾名,分別為該學年度的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候選人。其中,一等獎學金評選比例不超過參評人數的7%(含不超過1%的特等獎),二等獎學金評選比例不超過參評人數的8%。
(二)優秀學生幹部獎
1、評選條件
(1)本年度擔任本院的學生幹部。學生幹部的范疇是:院學生黨支部委員、團委副書記、委員、部長、副部長,院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班團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班委班長、副班長、委員。校團委、校學生會副部長以上的幹部、校督導隊、樓委會、軍樂團、廣播站、校報、義工協會等機構的第一負責人。
(2)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任勞任怨,主動參與策劃、組織各類具體的學生活動,成績顯著;對班風學風作出突出貢獻。
(3)本學年所選課程(含必修課、專業選修課)成績必須合格。
(5)本學年成績單上的平均績點原則上排序在班上前50%。
2、評選辦法
( 1 )採取個人申報的形式,填寫申報表。
(2 )由學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評選。
(3)工作績效由職務加分、參與組織策劃活動加分、獲得榮譽稱號及通報表揚加分累計,作為評定的重要依據。
①職務加分:
級別職務工作績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校學生會主席 校學生會副主席、院學生黨支部委員、院團委副書記、院學生會主席 校團委、學生會部長、院團委委員、院學生會副主席 院團委部長、院學生會部長、團支書、班長院團委副部長、團支部副書記、院學生會副部長、、副班長 團支部委員、班委委員
優秀 15 12 9 7 5 3
良好 12 9 7 5 3 2
一般 9 7 5 3 1 1
a、班團支部副團支書、委員的工作績效由團支書鑒定;班委副班長、委員的工作績效由班長鑒定;
b、院團委委員、部長、副部長、團支書的工作績效由團委副書記鑒定;院學生會副主席、部長、副部長、班長的工作績效由學生會主席鑒定;
c、院學生黨支部委員、團委副書記、院學生會主席的工作績效由學院輔導員老師鑒定;
d、校團委、校學生會幹部的工作績效由校團委老師作出鑒定;
e、職務分累加不超過2項。
②參與組織策劃活動加分:
級別 校級 院級 班級
分數 4(獲前三名的另加3分) 4 2
注:以上所加分數為上限,在有分項目的活動中,總負責人加滿分,其餘分項目活動負責人視參與度各加滿分或各個級別一半的分數。
③獲各類榮譽稱號的加分:
級別 國家級 省級 市級 區級、校級 院級
分數 20 16 12 9 5
註:榮譽稱號包括各級優秀學生幹部、優秀黨員、優秀團干、優秀團員、學生工作積極分子。
④通報表揚加分校級加5分,院級加2分。
(3)各班對申報人選進行全班投票,投票結果作為評選的參考標准,但不另進行加分。
(4)對照評選條件,按照比例評出候選人。獲二等以上獎學金人數不超過參評人數的3
(含一等獎不超過0.6%),優秀學生幹部1%的名額從院團委、院學生會中選出。
(三)社會工作獎
1、評選條件
(1)社會工作獎評獎范圍:院黨支部成員、院團委學生會成員、班委成員、團支部成員、校團委、學生會、文明督導隊、軍樂團、儀仗隊、樓委會、校廣播站、校報編輯部幹部幹事,義工協會成員,社團主要成員。
(2)工作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為校風建設做出貢獻。
2、評選辦法
(1) 採取個人申報的形式,填寫申報表。
(2) 由各班的評優工作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評選
(3)工作績效由參加活動加分、獲得榮譽稱號及通報表揚加分累計,作為評定的重要依據。
①參加活動加分
級別 國家級 省級 市級 區級 校級、院級 班級
分數 20 1612 9 52
註:以上活動如有獲獎,獲一、二等獎另加4分;三等獎、優秀獎等獎項另加2分。
②榮譽稱號加分與「優秀學生幹部獎」加分相同,榮譽稱號包括:各級優秀學生幹部、優秀黨員、優秀團干、優秀團員、學生工作積極分子、優秀義工。
③通報表揚加分校級加5分,院級加2分。
(3)各班對申報人選進行全班投票,投票結果作為評選的參考標准,但不另進行加分
(四)文體優秀獎
1、評選條件
(1)積極參加集體組織的文體活動,沒有兩次以上的無故缺席記錄。
(2)在班、院、校及以上單位組織的各項文娛、體育競賽活動中,因成績優秀,獲得書面表彰的。
(3)身體健康,體育成績C以上。
2、評選辦法
(1) 採取個人申報的形式,填寫申報表。
(2)由各班的評優工作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評選
(3)工作績效由參加活動加分、獲得文體榮譽證書及通報表揚加分累計,作為評定的重要依據。
①參加活動加分
級別 國家級 省級 市級 區級 校級、院級 班級
分數 20 1612 95 2
②獲得文體榮譽證書的加分
國家級 省級 市級 區級、校級 院級
一等獎(第1名)20 15 12106
二等獎(第2名) 16 1210 8 4
三等獎(第3名)1210 86 4
鼓勵獎(前5名)108641
註:在體育比賽中,破校、市、省、國家記錄者,分別再加5分、8分、12分、15分。
③通報表揚加分(與獲得文體榮譽證書不重復加分)
校級加5分,院級加2分。
(3)各班對申報人選進行全班投票,投票結果作為評選的參考標准,但不另進行加分。
(五)優秀道德風尚獎
1、評選條件(符合任一條件即可)
(1)模範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等有突出事跡者。
(2)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為創造良好校風、優化校園環境作出突出貢獻者。
(3)團結互助、拾金不昧、搶險救災、見義勇為等有突出事跡者。
2、評選辦法
(1) 採取個人申報的形式,填寫申報表。
(2) 由各班的評優工作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評選
(3)突出事跡者必須有相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或相關報道。
(4)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發表非學術性文章的加分,可作為評定的主要依據。發表非學術性文章每篇加分
級別 國家級 省級 市級 校、區級 院級
分數 2016 12 9(800字以上) 5(800字以上)
註: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的文章按篇數計算,字數在500字以上的可以另加4分。
(3)各班對申報人選進行全班投票,投票結果作為評選的參考標准,但不另進行加分.
以上3項三等獎名額總數按照參評人數的8%評出候選人。
(六)文化科技創新獎
1、評選條件(符合任一條件即可)
(1)本學年度參加過或正在參加由老師牽頭或指導的科研項目、課題的研究,是項目或課題組的成員之一。
(2)在國家、省、市級報紙、刊物上發表過理論研究文章。
(3)因學術理論、科技發明創造等方面成績突出,獲得過國家、省、市、校、院表彰的。
(4)在學術、科技競賽中取得突出成績的。
2、評選辦法
(1) 採取個人申報的形式,填寫申報表,並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包括個人鑒定、發表文章的復印件、所參加科研、學術活動情況等。
(2) 由各班的評優工作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評選.
(3)獲獎名額不設比例,由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對申報材料和獲獎進行初審,並報校學生工作部確認。
五、評選程序
1、評選時間:9月——10月
2、學院成立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由負責學生工作的領導、政治輔導員和班主任組成。負責全院評優工作的開展,審核有關評獎材料的真實性,監督評獎工作的公正進行,解決評獎工作中出現的爭議。聯系電話:26536227
3、各班成立評優工作小組(3~5人),由本學年的團支書、班長、學生代表等組成。按照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開展本班的評優工作,包括進行全班成績排序、接受和審核申報材料、組織投票、公布評選結果、解答同學的評選質疑等,保證本班評優工作的順利進行。
4、各班評優工作小組嚴格按本細則選出各獎項的候選人,並上報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
5、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班提交的候選人名單及相關情況進行審核,對名額總量控制,余額微調。
6、評選結果的公布:
班評優工作小組評選的結果作為第1榜,向全班同學公示,時間為3天。如果對評選結果有異議,先向班評選工作小組申述。評選工作小組要耐心細致解答,如有錯漏,應及時進行更正。
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在校內計算機網路上公布第2榜,時間為3天。如果同學對評選結果仍有疑問,可向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申述,如有錯漏,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要對評選結果督促更正。
經過兩榜公示後,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獲獎名單,並報校學生處審批發文。
7、超過公示期,不受理任何申述。
六、表彰獎勵辦法
1、先進個人由學校授予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發給獎學金。其個人填寫的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2、獎學金標准:
特等獎學金5000元;一等獎學金3000元;二等獎學金1500元;三等獎學金800元。獎學金分10個月發放。
3、獲獎學金者,優先由組織推薦為黨、團培養對象。
4、凡是連續三年(專科生連續兩年)獲得獎學金者,畢業時可以作為「優秀畢業生」候選人,並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
5、在校期間,受過行政或黨、團處分的學生,如一年後獲得獎學金,可撤銷其處分。
七、違紀處分
1、凡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選工作公正進行的個人,一經發現,取消該學生當年度的參選資格,並根據該學生的行為給予相應處分。
2、凡因違紀而受到行政或黨、團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已獲得先進稱號者,撤銷其已獲得的稱號,收回榮譽證書:如獎學金仍未發完的,從處分決定下達之日起,停發獎學金。
⑧ 請問大學里的獎學金有什麼制度
」第一沒有不及格,第二你的平均分排在可以拿獎學金的名次以內」這是以前有朋友在知道上給的答案,引自http://..com/question/243374.html
我覺得可作補充
就網上找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為例,以下是其獎學金細則
(確實是各大大學都是不同的,這是隨便舉的一例,各高校獎學金制度都是在其主站上有明文規定申明的,你去哪個學校,可以找找,很容易找到的)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獎學金計劃:
一、 設獎目的:
旨在鼓勵本校學生努力學習,不輕言放棄,順利畢業,為一生的事業打下基礎。
二、 頒獎對象:
凡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深圳教學中心報讀以下專業的學生均有機會獲得獎學金:
1.1月份MBA及10月份MBA
2.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專業:
經濟法、 民商法、 行政管理學、 社會保障學、 企業管理學、
國民經濟學、 世界經濟、 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
三、 獎金形式:
MBA: 1. 凡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每年1月份或10月份MBA聯考,總分成績全國第一名、單科成績都過線者,獲全國狀元獎:獎金5萬元。
2. 凡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每年1月份或10月份MBA聯考,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錄取,總分第一名者,獲中財狀元獎:獎金5000元
3. 凡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每年1月份或10月份MBA聯考,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錄取,總分佔前五名者,獲中財優秀獎:獎金2000元
同等學力: 1. 凡第一年考試(第一年沒報的,第二年報通過兩門的不算),一次性通過兩門統考(外語及專業綜合)者,獲一類一等獎學金:2000元。
2. 凡報讀行政管理、社會保障學專業的,第一年考試(第一年沒報的,第二年報考通過的不算),通過外語者,獲二類一等獎學金:1000元
註:以上各項獎金不可同時領取!(即每人只可領取一項獎金)
四、 評獎辦法:
考生在收到成績單後30天內,攜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發票或收據、成績通知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深圳教學中心辦理登記手續,經核實,頒發頒獎通知書。
五、 頒獎方式:
各獎項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深圳教學中心的公開論壇中公開頒獎。獲獎學員按通知書指定時間、地點攜頒獎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領獎。本中心將在公證監督下當眾頒獎。
以上獎學金計劃來自http://www.zncd.com/pro/jxj.asp
⑨ 大學里的獎學金基本是怎樣規定的
【大學里的獎學金基本規定方法】
獎學金一學年評一次,一般在新學年開始時評選。 評選時所能算入的成績、加分活動,都必須是在「上一學年」時期內的。獎學金分為三等,一般排名第一的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更高金額。每個學校的三等獎學金金額不同。但是都有「國家獎學金」可申請。一般是「綜合測評分數」排第一的人才有機會申請的。成績約佔50%~60%的比例。獎學金是用來獎勵優秀學生的,學生的本職工作就是學習,所以學習成績,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至於具體的怎麼換算,看各學校的具體說明。除學習外,還包括德育、智育、體育三大項評選標准。
1.德育包括一些「社會工作」、「義工、三下鄉活動」加分等。例如當班幹部、學生會幹部等,都可以加分。
2.智育包括參加各種「學術性比賽」、發表「知名刊物」等,都可加分。
3.體育則包括參加體育活動、體育項目比賽,一般參加了就有分加,拿獎加分更多。
除了以上的「客觀加分」外,還有「學生評分」環節。
一般包括「自班評分」和「外班評分」兩個環節。所以也要和同學打好關系。除了一二三等獎學金外,還可申請各種單項獎學金。沒有拿到一二三等獎學金不要緊,一般學校還會另設「單項獎學金」,例如勤學、優秀等等。只要看各校設置。
⑩ 中國獎學金有什麼標准
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獎學金管理辦法》和我校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我校獎學金評比實施細則,各院系所在獎學金的評定中應遵照《中國人民大學獎學金管理辦法》和本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操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的評獎原則,堅持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標准,使獎學金的評比真正達到鼓勵先進、獎優促學的目的。
一、??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特別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在校生均可申請。無比例。每人每次5000元。申請校長特別獎學金的學生應符合我校獎學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原則、標准,由院系所獎學金評定委員會(小組)提出候選人名單,提供相關申請材料,申請參評的學生在思想道德品質、專業文化知識、身體心理素質、社會實踐能力全面發展的基礎上,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為學校和國家贏得聲譽,做出特殊貢獻;
2、在校園精神文明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
3、參加有影響的國際交流活動,在國內外產生影響;
4、在科研活動中獲省部級以上獎勵;
5、關心學校的改革和發展,對學校的改革和發展提出有影響的、可
操作的切實可行的意見和方案,被學校有關部門吸納和採用。
二、?? 學習優秀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申請學習優秀獎學金的學生應符合我校獎學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原則標准,軍事理論課、體育課成績計入必修課成績,學年論文和社會調查(實習)報告考核成績須在良好以上。
??? 學習優秀獎學金在我校二、三、四年級本科生中評定。設特等、一、二、三等。
1、特等獎:
??? 無評選比例,每人每次3000元。凡申請學習優秀特等獎的學生應連續二年以上(不含二年)獲學習優秀一等以上獎學金或同等程度的學習類社會贊助獎學金。
2、一等獎:
??? 按本科生參評人數的5%評選。每人每次1200元。凡申請一等獎的學生在本學年內的學習成績應達到優秀率85%以上、優良率100%的標准。
3、二等獎:
??? 按本科生參評人數的10%評選。每人每次800元。申請二等獎的學生在本學年內的學習成績應達到優秀率75%以上、優良率90%以上、允許有一個中;或優秀率65%以上、優良率100%的標准。
4、三等獎:
??? 按本科生參評人數的15%評選。每人每次600元。申請三等獎的學生在本學年內的學習成績應達到優秀率50%以上、優良率80%以上、允許有兩個中;或優秀率35%左右、優良率100%的標准。
三、科研創新獎學金
在校生均可申請。無比例。每人每次3000元。申請科研創新獎學金的本科生在參評年度應有在有國內外有影響的刊物上公開發表的優秀研究論文,並有相關領域的副教授以上的專家的推薦意見。研究生在參評年度應有在國外有影響的刊物和國內核心刊物上發表的優秀論文兩篇以上,並有相關領域的副教授以上的專家的推薦意見。申請科研創新獎學金的學生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學術方面刻苦鑽研,有較強的科研和創新能力,對某一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在評選當年發表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或取得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在技術創新方面通過努力,取得了新的突破和進展,並得到相關領域專家的認可。
三、在全球、國家級或省(部)級學術性論文比賽或技術性比賽中成績突出,獲得獎勵。
四、通過與社會合作將科研成果付諸實踐,取得一定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四、基礎學科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申請基礎學科獎學金的學生應熱愛所學專業,專業思想牢固,學習成績參考學習優秀獎學金的標准執行。
??? 基礎學科獎學金設一、二、三等;在漢語言文學、歷史學、哲學、經濟學(限經濟學專業)、馬列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等基礎學科的本科生中評定;一等每人每次800元,按參評學生人數的3%評定;二等每人每次500元,按參評學生人數的5%評定;三等每人每次300元,按參評學生人數的12%評定。
??? 另外,為獎勵哲學專業、歷史專業、中文專業、經濟學專業(按10%計算)的第一專業志願報考我校的新生,在入學當年凡第一專業志願被我校錄取的均可獲得基礎學科二等獎學金。
五、文體優秀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文體優秀獎學金由體育部和團委負責評定。
??? 申請文體優秀獎學金的學生應為參加市級以上各類比賽,成績優秀,為學校爭得榮譽(一般應為前三名)或為學校的文體工作做出較大貢獻者。申請文體優秀獎的學生學習成績應均在及格以上。
??? 文體優秀獎學金在二年級以上在校生中評定。設特等、一、二、三等,按學生人數5%評定。一等獎與二等獎和三等獎三個等級的比例為2:3:5。????????????????
1、特等獎:
無評選比例。每人每次1000元。凡參加國家級以上比賽、演講獲得個人第一名(一等獎以上);或學習成績在本學年應符合學習優秀獎學金或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的條件,且連續二年以上獲文體優秀一等獎。
2、一等獎:
??? 每人每次300元。參加市級以上比賽獲第一名,或在組織和開展學校的文體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者。
3、二等獎:
??? 每人每次200元。積極參加學校的文體活動,為促進和活躍學校的文體活動做出較大的貢獻。
4、三等獎:
?? 每人每次100元。積極參加學校的文體活動,為促進和活躍學校的文體活動做出積極有益的貢獻。
六、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評定標准和比例
??? 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由各院系所和團委負責申報。
??? 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在二年級以上在校生中評定。按在校生參評人數的10%評選。其中,團委評選3.5%,各院系所評選6.5%。每人每次200元。申請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的學生本學年的學習成績應均在及格以上。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
(1)充滿熱情地積極參加學校各級組織和各院系的各項活動,表現突出。
(2)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社會調查報告或研究論文被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採用,受到當地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書面表彰,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在社會實踐活動中,能聯系專業實際寫出高水平的專題論文,提出對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的方案、辦法,並有明顯的實際效果。受到當地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表揚。
七、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執行國家教育部文件規定,博士生為每人每次400元,按15%的比例評選,碩士生為每人每次300元,按10%的比例評選;
???? 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在我校二年級以上研究生中評選。申請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的學生本學年考試成績應在良以上(且考試門數應不少於二門),沒有考試的研究生應有二篇以上的論文公開發表。
八、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在二年級以上在校生中評定。設一、二、三等。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按學生總數的6%評定。其中,各院專業評定4.5%,團委評定1.5%。一等獎與二等獎和三等獎三個等級的比例為2:3:5。
??? 申請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學生應在校團委、院系所團總支和班級黨團支部擔任委員工作,或在校、院專業所學生會和研究生會擔任委員工作,或擔任班委會委員、校廣播站正副站長、校級各社團正副職負責人。且擔任以上工作應在半年以上。
??? 申請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學生幹部應有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想,積極熱情做好自己所承擔的社會工作,有奉獻精神,不怕困難,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工作成績顯著。
??? 申請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的學生本學年考試成績可參照學習優秀獎學金三等的要求執行,本學年學習成績應均在及格以上。
九、優秀青年志願者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優秀青年志願者獎學金由團委負責申報。評選對象為二年級以上的在校生。設一、二等。一等300元,二等200元。按參評學生的5%評定。一等獎與二等獎的比例為3:7。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
2、在創建文明校園、文明宿舍活動中受到學校的表彰。
3、在掛職鍛煉工作中受到所在單位的表彰。
4、在學校組織的其他大型活動中表現突出,受到學校的表彰。
5、參評優秀青年志願者的學生在學習上應無不及格。同時應符合獎學金評定的原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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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社會贊助專項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社會贊助獎學金是根據在我校設立獎學金的社會各界的要求命名、設立和評選的。設獎協議對獲獎學生條件有特別要求的,依照協議執行;無特別要求的,評定時參照學習優秀獎學金的標准執行。
?? 設獎方在協議中對獲獎證書有特殊要求的按協議辦理,無特殊要求的發放我校統一的獎學金證書。
十一、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1、校級三好學生榮譽稱號在我校二年級以上本科生中評選。按參評本科生人數的10%評定。
2、申請校級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學生本學年須獲得學習優秀類的獎學金。
3、獲獎學生只發獲獎證書鼓勵,不發獎金。
十二、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 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分為市、校系(院、所)級,其評定辦法、條件及比例見當年度上級教育管理部門的優秀畢業生評比要求。
??? 獲得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學生應服從國家需要,正確對待就業。在校期間模範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未受過黨團或行政處分。本科生七個學期的綜合學習成績的優秀率應不低於50%,平均總學分績在4.2左右。學習成績無不及格。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生的各門成績應達到優良。另外,家在外地,主動要求到西部和邊遠地區工作的畢業生可適當放寬標准。畢業時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者可優先評選。
1、市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只在本科畢業生中評選。按本科畢業生人數的5%評定。申請市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學生應獲兩次以上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或優秀學生幹部的稱號,且綜合測評居班級前十名。
2、校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按畢業生人數的5%評定。申請校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學生應獲得過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獲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3、市、校級獲獎學生除發放獲獎證書鼓勵外,另發「中國人民大學優秀畢業生」紀念銅牌。
4、院系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按畢業生的5%評定。由學生所在院系發放獲獎證書。
十三、文體活動積極分子榮譽稱號的評定標准和比例
1、 文體活動積極分子榮譽稱號的評定由體育部具體負責。文體活動積極分子榮譽稱號在評定中獲獎比例應不超過獲文體優秀獎學金學生的20%。
2、申請文體活動積極分子榮譽稱號的學生應在參加市級以上比賽和演講中獲得前三名或在組織和開展學校的文體活動中做出較大貢獻但學習成績達不到文體優秀獎學金要求的在校生。
3、獲獎學生只發獲獎證書鼓勵,不發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