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推免研究生和保送研究生兩者有什麼區別
推免研究生和保送研究生兩者沒有實質區別,只是說法不一樣而已。
「推免」是官方說法,「保送」是俗稱。
推免研究生和保送研究生具體含義如下:
1.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
2.保研,顧名思義,就是被保送者不經過筆試等初試一些程序,通過一個考評形式鑒定學生的學習成績、綜合素質等,在一個允許的范圍內,直接由學校保送讀研究生。
一、推研的性質如下:
一種招生形式。
二、成為推免研究生的4個主要階段如下:
1.發布保研辦法或保研簡章
2.准備和寄送材料
3.筆試面試
4.預錄取和報名
(1)推免研究生擴展閱讀:
按學籍管理
按學籍管理的不同,分為學歷教育研究生和非學歷教育研究生。前者指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入學考試(含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推薦免試和部分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自行組織的單獨入學考試),被錄取後,獲得研究生學籍。
畢業時,若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均符合學位條例的規定,可獲碩士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後者指不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入學考試,沒有學籍。學生參加研究生課程研修班學習,按教學計劃修完課程,並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同等學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獲得申請學位的資格,再通過碩士論文答辯,可以獲得學位證書,但沒有研究生畢業證書。
按培養單位
我國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包括三類:
一、高等院校,如清華大學,復旦大學等;
二、科研院所,如中國科學院金屬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等;
三、轉制科研院所,如鋼鐵研究總院,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等。
充分利用企業的資源培養研究生是我國高等教育的特色之一。
在職研究生分單獨考試、同等學歷申碩和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三種:
1、單獨考試: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一般應限於用人單位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單獨考試碩士生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不轉人事關系,不轉工資關系,醫療費由考生原工作單位負責,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
2、在職讀研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在職人員攻讀專業碩士學位。在職人員攻讀專業碩士學位實行全國聯考,一般每年7月份報名,10月份考試。畢業後只能獲取專業碩士學位,不能取得研究生學歷。如:教育碩士、體育碩士、藝術碩士等。
二是和全日制統考生一起學習、但不轉戶口和工作關系的委培和定向的在職研究生。這種情況和全國統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完全一樣,只不過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入學時不轉戶口和檔案關系,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和全日制統考生和自費生一樣,委培生和定向生(即在職研究生)畢業後都能獲取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如1月份法律碩士聯考、1月份工商管理碩士(MBA)聯考。
3、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
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是在有碩士授予權的學校報名,參加一個難度很低的入門考試後,被錄取,按照應修學分,交納2-4萬元不等的學費。在2-3年內修完所有課程(一般是周末授課),同時參加全國統考兩門:一門是英語,一門是專業課程。
『貳』 廈門大學推免研究生條件
申請條件
經本人申請,所在學院推薦並符合下列條件者,由我院審核確定後,可參加推免復試考核:
1、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
2、國家高水平大學或國家重點大學2020屆應屆畢業本科生。若申請者所在法學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的,或在教育部第四輪法學評估中位列B+及以上的,或「雙一流」名單中的一流學科,亦可申請。
3、申請人本科專業的要求為:
(1)法學碩士各專業:不限專業。若本科專業為非法學,須修習法學雙學位。
(2)法律碩士:
法律(法學):本科專業為法學專業(僅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
法律(非法學):本科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不得申請)。
4、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茅;或在其他方面有優異表現者(如已在重要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等)。
若申請者在報名資料中提供了公開發表的論文,我院將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和使用查重軟體認真審閱檢查論文是否存在抄襲或剽竊等情況。若存在抄襲或剽竊等情況,則取消該生選拔資格。
5、外語水平較高,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須達到425分及以上,或有相當的外語水平證明。
6、在校期間無違紀表現或未受過處分。
『叄』 研究生推免資格是什麼有什麼用一般條件是什麼
推薦免試讀研是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直接讀研的行為。推免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想要去自己滿意的地方,7、8月份聯系也不算早,大三下學期也恰當。
那麼推薦免試有什麼條件:
第一個肯定必須滿足的擁護共產黨領導,品德高尚等。
第二個是獲得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全國重點大學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
你需要准備的材料有:1.申請表2.個人陳述3.專家推薦信4.成績單5.有申請者所在學校教務處提供同意推薦的免試的證明信,並加蓋公章6.獲獎證書復印件等7.有的學校要求英語水平證書。
然後具體的選拔程序是這樣的:先由應屆本科生本人按照推免條件提出申請,學校組織評審委員會或工作組進行評審,確定推薦免試生名單;獲得本校推免資格的研究生,向研究生單位提出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復試申請;接收單位向申請人發送復試通知書;復試合格者,發送接收函。
以下是注意事項:
1.推研最基本的要求是具備推研資格
關於此項資格要求,要盡快聯系輔導員或者系裡老師,因為可能每年會有變化,最終確定可能到9月初才公布。以往的說明也是對於自己有參考意義的。
2.如何找到自己喜歡的導師或者方向
這個是多早都可以進行的准備工作,現在各個大學網站都會有導師信息,找到具體目標仔細瀏覽肯定有收獲。
3.如何與老師聯系?
到了這一步千萬不要猶豫,直接e-mail或打電話都可以。像導師介紹自己的情況,表達自己對老師的研究有興趣,詢問能不能讀研等問題。這一步很關鍵:秉承著膽大、心細、禮貌、廣撒網的原則行事。
『肆』 什麼叫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
推薦免試研究生,簡稱「推研」,是指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
推薦免試研究生,應按照國家教育部門就推薦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研究生工作的規定執行,一般有發布保研辦法或保研簡章、准備和寄送材料、筆試面試、預錄取和報名等幾個階段。
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推研時間為每年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申請外校,尤其是不推本系的,盡早准備是非常非常必要的。從7,8月開始准備亦不算早,大三下學期就開始聯系也是可以的。
(4)推免研究生擴展閱讀:
推研的學生條件:
1. 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 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4. 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 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6.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經三名以上該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7. 在制定綜合評價體系時,可對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特長等因素予以適當考慮。但具備這些特長者必須參加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伍』 推免研究生面試會問什麼問題
這就是考察英語口語了。只能自己練習。這是一種;還有一種是給你准備一篇專業英語文章,你先念一遍,然後翻譯。沒有口語對話。
『陸』 推免研究生要具備什麼條件
你好。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每年推研的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時間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開始。
一般有兩大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獲得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各校各學院的推免生資格評定條件不一樣,有加分的細則,如發表論文、競賽獲獎等,一般成績排在前面就可以了(排名多少要看就讀學校當年的推免生名額有多少)具體可查詢各校教務處、研究生院或所在學院每年的推免生產生辦法。
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表
2、自薦信
3、導師推薦信
4、成績單
5、由申請者現所在學校教務處提供同意推薦免試的證明信,並加蓋公章
6、獲獎證書復印件、發表的學術論文等復印件
7、有的學校要求英語水平類證書(如四六級、托福、GRE等成績)
『柒』 獲得推免研究生資格之後,如果申請推免外校研究生沒有成功,是不是就只有去考研了
一般保研是在大三下學期進行的(以四年制為例),這時候你需要積極准備,平時成績已經成型,不可改變,那就只能看你的復試成績了。具體是保本校的還是其他學校的,是需要申請的
『捌』 推免研究生的具體流程
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有如下幾個階段:
一、准備階段
1、6月-8月 具備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高校陸續發布保研辦法或者保研簡章。
2、8月-9月 考生按高校要求准備申請材料在規定期限內寄送給高校。
二、筆試面試
1、9月-10月 院校組織筆試面試。
三、錄取
1、10月 院校發布預錄取通知。
2、10月-11月 被預錄取者參加考研報名。
取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資格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研究生統考報名時間內(網報為10月1-30日,現場確認為11月10-14日)履行正式報名手續,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一般在第二年的6月,院校會寄送正式錄取通知書。
學生所需具備的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6、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經三名以上該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7、在制定綜合評價體系時,可對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特長等因素予以適當考慮。但具備這些特長者必須參加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玖』 研究生推免是什麼意思是不是要學習前幾名才可以
教育部文件,研究生推免就是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入學。你們學校有一個評分體系,主要是按照成績+科研加分+額外加分綜合排名,然後通過學校考核之後獲得保研資格。一般來說按照學院推免名額來說,都是前十名。
文件如下
教育部文件: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2006年以來,教育部先後印發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推動相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為進一步推動招生單位(推薦高校)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招生單位提高招生質量和辦學水平,現就推免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推免生遴選工作
各推薦高校要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要進一步規范推免生遴選工作,相關工作要在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學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選辦法均要嚴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確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規定,廣泛徵求師生意見,與推免名額一並提前公布並嚴格執行。
二、切實保障考生自主報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推薦高校要充分尊重並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願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三、維護招生單位公平競爭、科學選拔
2014年起,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推薦高校也不得對本校推免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不得自行設置留校限額或名額。
四、大力推進信息公開
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推免名額、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測評成績等)、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開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推薦高校和接收單位推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五、調整優化工作程序
2014年起,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統一於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後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於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招生單位不得進行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等接收階段工作,接收階段不得開展推薦工作。
六、健全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開通時間另行公告),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各推薦高校應在推薦階段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將推薦辦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額遴選並公示的推免生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並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備案截止後,不再進行補充備案。最終推免生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准,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無效。
各招生單位應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社會公開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並在接收階段發放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招生單位要將招收推免生章程、專業目錄以及經過公示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後,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推免生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准。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願,接收並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推免服務系統」保障推免生自主報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
七、加強規范管理
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分別是推薦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開展推免工作要切實遵守推免政策,嚴格按名額推薦,規范工作程序。凡違反政策開展的推薦或錄取工作,以及進行的相關承諾,一律無效。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切實發揮監管職能,加強對本地區推免工作及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推動相關單位進一步規范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招生選拔質量。
嚴格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對未按相關政策要求開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違規行為的相關處理規定對招生單位進行嚴肅處理,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7月25日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