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學語文數學優秀獎要多少分
既然是優秀獎,小學語文和數學至少要都達到90分。在90分以上就算優秀成績,但能不能得獎,這要看獎勵面的大小了,也就是要看受獎名額的多少而定了。
2. 語文教學考雙百怎樣鼓勵
考雙百獎不獎勵要看家長。如果是大考試的話,比如期末考試,我覺得專還是值得鼓勵的屬。
如果是普通的日常小考試,也可以適當鼓勵一下,但是不宜過重,比如買個好吃的。
不要讓孩子過早的將成績與獎勵捆綁一起,不一定是好事情。
當了十多年老師,也見過為了好成績不擇手段的學生,適得其反。
3. 兒子考得雙百怎麼寫評語表揚
首先衷心感謝學校和老師們對XX的精心培育,在您們的悉心照顧和教育下,回XX得以茁壯成答長!希望XX繼續努力,虛心進取,在學校、老師、家長和自己的共同努力,爭取更大的進步!
孩子沒有完美的,請日後老師指出不足,從小改正(小學老師每個人寫的都一樣,孩子長大了你才會知道每個孩子並不是小學老師說的那樣)
謝謝老師的誇獎,跟老師日常的鼓勵分不開的!這樣的評語也是對孩子最好的獎勵!
4. 孩子考雙百該不該獎勵
考好要獎,考差要批評和鼓勵,嘛,反正我身邊那些學霸的家長就是這樣
5. 小學生考試得雙百家長要不要買玩具獎勵
那要根據家長而定了,學生學習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父母更不是為了獎勵,如果為了要獎勵和向父母索取要求,那還不如不去上學,適當的獎勵當然可以,但是這要取決於父母不在孩子
6. 國發稅 2004 51號文件
筆誤吧?該是: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規范保險中介服務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4]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
為進一步規范保險中介市場經營行為,加強保險業和保險中介服務業稅收徵收管理及稅源監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在全國范圍內使用《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件的納稅人,並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審核批准,持有保險中介經營許可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中介服務的保險經紀機構、保險公估機構、保險代理機構及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保險中介機構」),均屬《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以下簡稱《統一發票》)的使用對象。保險中介機構憑中國保監會頒發的保險中介經營許可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統一發票》。
二、保險公司只能向合法的保險中介機構支付手續費(傭金)、公估費、勞務費等業務收入。保險中介機構取得上述收入後應及時向保險公司開具《統一發票》,不得開具其他發票及自製收據憑證。保險公司以收到的《統一發票》作為支付費用的憑證。
三、保險中介機構在開具《統一發票》時,應根據提供的保險中介服務的具體內容同時向保險公司報送「業務結算表」,並逐筆列明該「業務結算表」中的各個項目,包括:客戶名稱、險種、保單編號、代收或代繳的保費、收費時間和解付時間、手續費、傭金或公估費的計算方法及金額等內容。「業務結算表」由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計。
四、各保險公司在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手續費(傭金)、公估費、勞務費等中介費用時,必須將各保險中介機構開具的《統一發票》及「業務結算表」一並作為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費用的原始入帳憑證,其他自製付款憑證或保險中介機構提供的其他發票,不得作為支付中介費用的憑證。
五、《統一發票》分電腦票和手工票兩種。電腦票規格為190mm×127mm,手工票規格190mm×130mm,採用漢、英兩種文字。《統一發票》基本聯次為四聯:第一聯為存根聯,印色為黑色;第二聯為發票聯,印色為棕色;第三聯為記帳聯,印色為紅色;第四聯為業務聯,印色為藍色。《統一發票》採用乾式復寫紙印製,存根聯、發票聯背塗為淺綠色,第三聯背塗為淺蘭色,第四聯為普通列印紙(發票樣式附後)。發票聯、記帳聯填開的字跡為淺綠色,業務聯填開的字跡為淺蘭色。發票監制章和發票號碼仍採用紅色熒光油墨套印。《統一發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集中印刷。
本規定之外,需要增加《統一發票》聯次,以及增加漢文和少數民族文字對照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六、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及本通知的規定領購、填開、保管、繳銷發票,建立健全發票管理制度,按期報送發票領用存報告表。在未使用稅控收款機前,電腦票中「稅控碼」欄目暫不填寫。
七、《統一發票》於2004年7月1日啟用,舊版保險中介服務發票於2004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八、各地方稅務局、保監局應加強溝通和協調,共同做好《統一發票》的推廣實施工作。各地保監局應配合稅務部門做好轄區內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統一發票》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嚴重違規的保險中介機構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稅務部門對於違反《統一發票》使用規定的,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在研究生教育改革背景下,我校經重新布局,建立了以獎優助勤
為基本原則的獎助體系。
我校獎學金體系中包含: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優秀學生干
部、優秀畢業論文、科研成果、「雙百獎學金」六項獎勵。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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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
每生每年3 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 2萬元。
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碩士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
每年一等獎 1 萬元、二等獎 7 千元、三等獎 4 千元。博士生學業獎學
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一等獎 1.5 萬元、二等獎 1 萬元。2014 年、2
015 年,博士生學業獎學金覆蓋率為 100%,碩士生學業獎學金覆蓋率
新生為 100%,二、三年級為 85%。
優秀學生幹部:每年評審一次。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 1 千元。
優秀畢業論文:畢業生參評,每生獎勵 500 元。
科研成果獎勵:博士研究生發表學校科研處認定的權威 B 類及以
上級別學術論文、碩士研究生發表學校科研處認定的核心 A 類及以上
級別論文,予以核算科研成果獎勵,根據成果級別獎勵金額 3000-30
000 元不等。
雙百獎學金: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研究生新生獎學金、學術獎學
金(簡稱「雙百獎學金」)是北京市面向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的
研究生所設立的兩個獎項,旨為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人才培養,
加大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學生培養支持力度,打造優質人才後備軍。
由北京市財政出資設立,每年 9 月組織開展評審。新生獎學金每人獎
勵 2 萬元,學術獎學金每人獎勵 3 萬元,我校研究生「雙百獎學金」
名額按照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當年下達的指標執行。
我校助學金體系中包含:國家助學金、三助一輔、臨時特困補助、
貧困生補助四項補助。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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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 7000 元,分 10 個
月發放;博士研究生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 15000 元,分 10 個月發放。
三助一輔:研究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學校提供的助管、助研、助教
和兼職輔導員崗位。助管、助研、助教每學期聘任一次,每月補助分
別為 700 元、800 元、700 元。兼職輔導員每學年聘任一次,每月補
助為 1200 元。
臨時特困補助:符合我校申請臨時特困補助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
研究生,經審批後,可每年獲得 1000-3000 元一次性補助。
貧困生補助:符合條件的貧困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經審批
後,可獲得每生每月 100 元補助,每年分 10 個月發放。
研究生在校期間還可以申報科技創新、國內外聯合培養、產學研
聯合培養、學術新人計劃、紮根實踐工程等項目資助,資助金額為 5
00-68000 元不等。學校還將資助研究生參加數學建模大賽、創業大
賽等實踐活動。同時鼓勵在校研究生參加學術會議,積極參與學術交
流,對受邀參加高水平學術會議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予以交通、住
宿和會議費資助。
8. 安徽醫科大學的公費留學政策內容
安徽醫科大學國(境)外培訓人員
選拔與管理暫行辦法
為貫徹人才強校戰略,推動實施十二五「雙百計劃」,促進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做好我校國(境)外培訓人員的選拔和管理工作,特製定本暫行辦法。
一、 指導原則
我校選派國(境)外培訓人員的指導原則:
1、按需派遣,統籌安排。根據學科建設和學校總體發展要求,有計劃的安排人員出國(境)培訓。
2、突出重點,擇優選派。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擇優選拔教學科研業績突出、有發展潛力的人員赴國(境)外培訓,優先選派重點、緊缺學科人員和各專業學術技術帶頭人、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校青年拔尖人才、校中青年學術骨幹、留學生教師及雙語教師。
3、加強管理,學用一致。對派出人員實行「簽約派出,明確職責」的管理辦法,積極創造有利環境和條件,保證留學人員學成後能發揮所學,為學校發展建設做貢獻。
二、 國(境)外培訓人員類別
按照派遣方式、資助方式的不同,分為以下類別:
1、國家公派人員:由國家選派,包括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派出的留學人員或通過政府間協議提供資助派出培訓人員。
2、單位公派人員:由學校公派出國(境)培訓人員,包括:通過校際合作渠道,經學校選派出國(境)培訓的留學教師及儲備師資;承擔留學生教學或學校雙語教學工作的教師,經學校選拔赴國(境)外參加語言培訓或專業進修;學校組織赴海外高校、科研機構進修、考察人員;其他經學校公派的各類人員。
3、自費公派人員:經學校同意派出,一切費用自理赴國(境)外培訓人員。包括由個人自籌或個人聯系獲得國外院校、科研機構獎學金等經費資助,赴國(境)外參加學術交流與培訓的人員。
三、選派計劃的制定
1、學校根據師資隊伍建設和學科發展需要,制定選派計劃。鼓勵教師積極爭取國家選派項目或自主聯系國外接收單位出國留學。
2、學校和所在單位將積極創造條件,拓寬培訓渠道,加強外語培訓,做好派出工作。各單位要結合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做好每年國(境)外人員培訓計劃,和相應的工作安排,並協助做好人員的選派和管理工作。
四、國家與單位公派人員選拔條件
1、熱愛祖國,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具有為學校發展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年度考核合格。近三年考核優秀者可優先推薦。
3、具有相應的學術水平和業務素質,申請培訓的專業領域與本職工作和崗位要求相關,是所在單位的教學科研骨幹或培養對象。
4、具備良好的外語水平,能較熟練掌握派往國家的語言,具備基本的聽、說、讀、寫能力。國家及單位公派人員需符合國(境)外接收院校對外語水平的要求或達到國家相關標准。
5、符合有關項目選拔或派出的具體要求。
五、自費公派人員選拔條件
派出條件參照國家與單位公派標准執行。申請國(境)外培訓時間6個月(含)以上的,須在校工作滿兩年,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攻讀學位者除外)。
六、審批程序
1、 國家公派人員:由個人申請,填寫《安徽醫科大學國(境)外培訓申請表》,所在單位根據申請人現實表現和工作安排,推薦上報人事處,經校人事處審核後報學校審批。
2、單位公派人員:由學校組織選派,個人提出申請填寫《安徽醫科大學國(境)外培訓申請表》,所在單位根據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需要,擇優選拔推薦上報人事處,經人事處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後報學校審批。
3、自費公派人員:個人聯系國(境)外接收單位,在收到對方邀請函後,提前2個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安徽醫科大學國(境)外培訓申請表》,經單位同意和校人事處審核後報學校審批。
4、派出人員的出國(境)手續按校外事辦出國(境)管理規定辦理。
七、國(境)外培訓人員管理
1、簽訂培養協議。國家公派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派出協議和學校培養協議,單位公派人員及自費公派人員培訓時間6個月(含)以上者應與學校簽定培養協議。
2、繳納保證金。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內(含) 的免交保證金,超過3個月的參照國家公派出國人員保證金繳納標准執行。保證金必須以現金方式交校財務處,不得以科研經費或其他經費抵押,所交保證金在留學人員按期回校工作後退還。未按期回校者,保證金上交學校不再退還。
3、國(境)外培訓時間連續一年以上者,一般應回校後工作三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請六個月(含)以上期限的培訓,如未滿期限要求出國的按停薪留職出國學習辦理。
4、培訓人員應經常和學校及院系保持聯系,抵達目的地後10日內將聯系方式和通訊地址告知校人事處和所屬院系。
5、培訓人員應按計劃完成學習和工作任務,按期回校服務。不得擅自變更期限和學習內容,確需延期者由本人在期滿前兩個月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延期原因,經所在單位同意後報人事處審批,申請延期只限一次且不得超過一年。對未經學校同意,不按期回校工作,逾期在三個月(含)內的停薪留職,超過三個月按自動離職處理,學校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6、培訓人員在離校前一周應向所在單位告知離校的日期、所到目的地等具體情況,並到人事處辦理離校手續,否則按自動離職辦理。
7、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出國(境)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8、培訓人員回國後需在一周內到人事處報到,回校時間從報到之日算起,並提交書面報告匯報學習工作情況和發表的論文等學術成果,作為今後考核、晉升、聘用的依據之一。
9、培訓人員回校工作後,學校及院系單位要加強對其培養成效的跟蹤評估與支持,積極創造良好環境和平台,促進教師學有所用。
八、國(境)外培訓人員待遇
1、國(境)外培訓時間在3個月(含)以內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正常發放,3個月以上的需辦理停薪手續。
2、停薪人員起薪及待遇補發標准。
國家、單位公派留學人員在批准期限內工資福利待遇不受影響,回校後一次性補發,學校按政策配套繳納的公積金以現金補發,崗位業績津貼按實際業績發放。
自費公派人員(培訓時間3個月以上的),按期回校工作後,培訓期間的工資不予補發,學校按政策配套繳納的公積金以現金補發(批准期限內),崗位業績津貼按實際業績發放。
按期返校工作人員,自報到時間起,按規定恢復工資關系。
3、單位公派人員給予報銷相關費用。(1)生活補助費。經學校同意發給生活補助的人員,培訓期間的生活補助費標准參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標准》執行,已申請獲得獎學金或生活補貼的,高於《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標准》則不再補發,不足部分學校補齊。(2)培訓費及旅費。培訓費按實際費用給予報銷,旅費按每年往返兩次國際經濟艙機票報銷,半年(含)以內的報銷一次往返機票。(3)培訓期間,個人與國(境)外開展科研合作項目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科研經費支付。
4、自費公派人員在出國(境)期間的培訓費、保險費、生活費、旅費等費用由個人自理。
5、外語培訓。已被錄取為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如需參加留學基金委安排的外語培訓,培訓合格結業者,學校給予報銷培訓費與考試費。對自主參加外語考試達到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者,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
6、培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按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7、學校公派出國(境)攻讀學歷學位的儲備師資人員,其待遇按簽訂協議執行。
九、國(境)外培訓人員違約的按簽訂協議辦理。
十、國(境)外培訓人員職責
1、培訓期間,應認真完成培訓計劃;並有效利用國外學術資源,為回國後開展教學、科研工作及學科建設做好資源儲備和積累;為學校與海外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發展合作交流關系;為學校積極聯系、推薦海外人才和專家人選。
2、學成回國後為學校服務,認真履行協議規定的服務期限和目標任務,在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中發揮骨幹作用。
3、積極承擔學校留學生教學和雙語教學工作。
十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人事處負責解釋。附屬醫院人員赴國(境)外培訓可參照本規定執行,經費由各附院承擔。原已簽訂培養協議的按協議辦理,原有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安徽醫科大學國(境)外培訓申請表
2、安徽醫科大學延長培訓期限申請表
9. 一年級孩子雙百不發獎狀,沒考雙百的卻發了獎狀,這對孩子公平嗎可以找校長嗎
你的心態有問題,你把學生評優全看的那麼重不講,重要的是你看成了只要成專績好就能評優的誤區,屬學校評優可不是僅僅只看成績的,都是班主任長期觀察決定的,學校不是僅僅看成績的,還看禮貌品行道德,動手能力等多方面,這么看重名譽,竟要去找校長我在思考你教育孩子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