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定時間
國家勵志獎學金在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於11月15日前批復。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提出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
財政部、教育部委託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送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進行審核。
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勵志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1)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擴展閱讀:
中央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資助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資助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
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和生源結構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時,對辦學水平較高的高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
國家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總額部分的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⑵ 國家勵志獎學金有什麼樣的評選條件
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人必須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的規定,具體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1. 學習年限,參照國家獎學金學習年限規定執行
2. 學習成績。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原則上應評選范圍位於前10%,前10%無法評出的可擴展到20%(含20%)。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的,可以擴展到前30%,但必須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參照國家獎學金「特別優秀」規定執行。
3. 原則上通過貧困認定的學生方能申報,上學年無補考或者重修
特別優秀是指:
1、 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風險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 在學術研究方面上取得突出的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必須通過專家鑒定)
3、 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比賽專業學了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中獲得一等獎、金獎或以上獎勵
4、 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 非體育專業的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獎項前三名,集體獎項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全國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為主。
6、 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爭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 獲得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上述7方面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級別的特別優秀表現,也可以作為突出表現提交相關資料
⑶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定標准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
6、社會能力,工作能力較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
7、無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適合該榮譽稱號的表現。
發放監督:
1、本專科學生
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但是很多高校都是要到第二年5月初才發放。各高校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和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獎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辦法時,應綜合考慮學校的辦學質量、學費標准、招生錄取分數、一次性就業率、學科專業設置等因素。
2、研究生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 前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高等學校應將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⑷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標准到底是什麼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在校期間學習成績排名在本班前30%,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本班前50%;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⑸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條件包括哪些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內憲法和法律,遵容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三、家庭經濟困難;社會能力,工作能力較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
四、無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適合該榮譽稱號的表現。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5)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擴展閱讀: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評審,提出該校當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評審結果報中央主管部門,地方高校評審結果逐級報至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於11月15日前批復。
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⑹ 國家勵志獎學金與國家助學金有什麼區別
國家勵志獎學金與國家助學金區別:
一、內容不同:
1、國家勵志獎學岩纖螞金: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2、國家助學金: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粗埋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施行國家助學金政策。
二、針對對象不同:
1、國家勵志獎學金: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目的不同:
1、國家勵志獎學金: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2、國家助豎肆學金: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四、作用不同
1、國家勵志獎學金:使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2、國家助學金: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五、資金不同:
1、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5000元。
2、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圍內確定。
⑺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怎麼評定的啊是不是必須是有三級貧困證明的啊
不是必須要求三級貧困證明。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
6、社會能力,工作能力較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
7、無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適合該榮譽稱號的表現。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2007年9月新學期開學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投入14億元,發放首批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⑻ 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定標準是什麼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
6.社會能力,工作能力較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
7.無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適合該榮譽稱號的表現。
⑼ 國家勵志獎學金有什麼樣的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本學年學習成績優秀或學習成績有顯著進步者,當學年所修學分數應不小於課程指導性教學計劃規定學分數的90%;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
6.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